甲乙双方必争的“措施费”,你真的清楚么?

----------------以下是正文-----------------

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由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组成。

施工技术措施费

1.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2.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3.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4.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5.其它施工技术措施费:是指根据各专业、地区工程特点补充的技术措施费项目。

施工组织措施费

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环境保护费=直接工程费x环境保护费费率

环境保护费费率=本项费用年度平均支出÷(全年建安产值X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比例)

2.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临时设施费=(周转使用临建费+一次性使用临建费)x(1+其他临时设施所占比例)

其中:

(1)周转使用临建费=∑【{(临时面积X每平方米造价)÷(使用年限X365X利用率)}x工期(天)】+一次性拆除费

(2)一次性使用临建费=∑临建面积X每平方米造价x(1-残值率)+一次性拆除费

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安全施工费=直接工程费x安全施工费费率

安全施工费费率=本项费用年度平均支出÷(全年建安产值X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比例)

4.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文明施工费=直接工程费x文明施工费费率

文明施工费费率=本项费用年度平均支出÷(全年建安产值X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比例)

5.夜间施工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6.缩短工期增加费:是指因缩短工期要求发生的施工增加费,包括夜间施工增加费、周转材料加大投入量所增加的费用等。

7.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8.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费用。

9.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是指根据各专业、地区工程特点补充的施工组织措施费项目。

一方想狮子大开口,另一方则畏手畏脚,往往导致工程结算一拖再拖,双方统一不了心理价位,始终达不成协议,因此在措施费操作中,应该遵循以下游戏规则:

施工方注意:

不管什么类型的合同,措施费一般都是一次包死,因此,施工方在编制施工组织措施时,一定要尽可能图文并茂,计算公式充分,这样在结算中可以争得一个合理价位,也可以为建设方应对审计找个理由;措施费项目要详细、完整,措施费项目在投标过程中不是一两个人能想得全的,要发扬团队力量,群策群力将措施费项目列项完整;措施费项目影响总造价,许多项目属于竞争性项目,除合理组价之外,最好以措施费优化来降低成本。

1、措施费丢项:措施费看不见、摸不着,说招标方“措施费丢项”也有些不公平,咨询公司虽然是专业造价单位,但招标期间谁也想象不出具体施工期间会发生什么额外费用,只能凭经验列举一些,如模板、脚手架、水电费等必须发生的费用;其他的,像地下水位多高、施工场地多大、运输条件好坏,只能是建设单位说明。

但建设单位装傻也好,真不懂也罢,总之,不可能把措施费列的很完全,再说,措施费就象树上吊个苹果,想吃到他使用的手段五花八门,谁也不可能把摘到苹果的招数说完全。投标人自己不列齐措施费项目,谁也帮不上忙。

2、措施费率:除了不可竞争措施费外,所有的措施项目都可以自行制定取费基数和费率,施工期间要发生什么就取什么。如同摘树上的苹果一样,你想用升降机,你就把升降机台班计入措施费,你想爬上树摘就把上树的人工费、保险费取足。

3、增加项目取不取措施费:除了独立的大型增项,一般变更、洽商不增加措施费。

4、措施费没有发生的,结算时扣不扣:措施费从另一个角度看实际是一种风险费,如同保险一样,如果没有发生要扣,那发生的给不给补偿呢。

5、措施费不是利润:有人问报价时列了空检费用,工程完工后,业主方要空检报告,要不要提供?那是自然的。

为什么说措施费是甲乙双方都很难处理的费用?

对甲方: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这一个“非”字决定了措施费看不见摸不着。甲方如果直接给钱,也应对不了将来上级部门和审计的核查。

其实在真实的施工过程是,这几条措施费差得很远,如:特殊项目、材料测试费应该在施工技术措施费内容中,扰民费、垃圾清运费、完工保洁费、成品保护费应该在施工组织措施费内容中等等。

再有措施费计价一般无依据可查,是多是少双方各执其词,很难达成统一。正因为种类繁多、计费困难,依据模糊等特点,所以甲方最不情愿付的款就是措施费。

对乙方:发生于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乙方既然花了钱,自然就要想着如何要钱,这是再正常不过的思维。

可措施费又不像图纸那样直截了当,再加上措施费一般在结算时才能计价,所以适度的“往高了要”在实际中也是普遍存在的,关键就在你的技巧和沟通能力。

本文系转载,内容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因未找到原出处,所以未注明来源,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2020年7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建办标〔2020〕38号)。明确提出修订清单计价规范,优化概算定额,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逐步停止发布预算定额等一系列核心点,为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指明了方向,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报价、计量计价、结算工作将迎来巨大变革。

工程造价、质量、进度是工程建设管理的三大核心要素。工程造价改革关系建设各方主体利益,涉及建筑业转型升级和建筑市场秩序治理。工程造价一直是建筑市场博弈的焦点,越来越引起市场主体的高度重视。同时,建筑工程项目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工程造价管控难度和施工风险也在不断增加。

建设工程造价全过程精细化管控与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实务培训班
培训时间及费用

2020年11月26日-28日(26日为报到日)南京市

培训费:2800元/人(培训费可电汇或现场刷卡),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或自行安排住宿)

报名联系人:宋老师 010-58937705、18210554699

QQ或微信号:653278912

授课老师

严玲:天津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工程造价系主任、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公共项目管理与工程造价领域的科研和教学工作,是工程造价国家特色专业以及国家级教学团队的核心成员;主持天津市教学质量与改革重点研究课题,并在高等工程教育、清华大学教育研究等杂志上发表教改论文。

张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天津理工大学工程管理硕士。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工程造价法律实务108个实务问题的深度释解》作者。参与《法院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观点集成》修订工作。

培训内容

(一)《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解读

1.改进工程计量和计价规则

2.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

3.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积累

4.强化建设单位造价管控责任

(二)工程建设项目的计价原则与结算

1.计价原则

(1)发承包双方可否约定采用项目所在地外其他省份定额结算

(2)劳务分包合同可否参照总包合同约定的计价条款结算

(3)市政资质的施工单位可否主张按照公路定额结算

(4)如何理解投标下浮率和定额下浮率

2.总价

(1)如何区分施工图总价和清单总价的计价原则

(2)能否根据发改委的增价调整文件调整合同价格

3.单价

(1)如何理解平方米单价、综合单价、固定单价等概念

(2)如何理解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

(3)如何区别“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

(4)综合单价分析表在变更估价中的作用

(5)投标时调整人工、材料消耗量后如何计价

(6)单价措施项目的履行与计价

(7)未完工程的临时设施费如何计算

4.人工费

(1)人工费调整的三种法律模型

(2)人工费调整与定额文件更新的问题

5.材料

(1)市场价格波动调差时的材料范围如何认定

(2)市场价格波动调差时的当期材料价格如何认定

(3)信息价结算与认质认价的关系

(4)是否调整材料差价的约定前后矛盾如何处理

(5)定额消耗量水平与据实结算的关系

6.清单

(1)发包人针对不平衡报价的处理办法

(2)总价措施项目费的结算原则与不平衡报价

(3)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的计价方法

(4)投标人自行增加的清单项目如何结算

(5)分项汇总金额与投标总价不一致的结算方法

(6)工程量清单缺项时变更估价三原则的应用

(7)不合理的风险转嫁与诚信原则、公平原则

(三)工程建设项目的价格形成与价款变更的方法技巧

1.招标与投标

(1)招标控制价的上浮或下调

(2)招标时进行的现场踏勘与工程价款的关系

(3)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项目特征不符的关系

(4)投标人主动补充的措施项目如何结算

(5)投标文件完全没有响应招标文件却中标如何结算

2.签证和变更

(1)如何准确的理解签证文件的内容

(2)行政审计机关审查签证文件应当秉持的立场

(3)借用定额进行变更估价的正确方法

(4)变更估价三原则的适用

(5)只有发包人享有单方变更合同的权利

(6)删减部分工作内容造成损失时如何计价

(7)计划开工日期变更超过90天的合同后果

(8)EPC项目初步设计与施工图不一致的价格调整

(四)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

1.合同文件

(1)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是否属于合同文件

(2)如何认定施工合同的实质性内容

(3)竣工结算款的付款时间如何认定

(4)鉴定能否依据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书

(5)无鉴定材料时应该处理

2.违约责任

(1)承包人未按图施工应当承担减少价款违约责任

(2)竣工结算的计价原则与违约责任

报名方式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