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专栏】解读S132分类签证
S132 商业精英(永久居留)签证让合格的精英成功人士能够移居澳大利亚,在澳大利亚建立生意和介入现有生意,包括建立和介入获澳大利亚风投协会(AVCAL)认可的且已确认风投资金到位的新兴产业或企业。
精英企业家在此可理解为高净值人士,其在签证申请过程中的个人净资产不少150 万澳币,提名的生意的年营业额超过 300 万澳币;风投认可的企业家是指风投资金已到位的企业家或创业人士,其投资单位必须是澳大利亚风投协会(AVCAL)的成员之一。当然申请人还要满足其他签证审批条款。类似其他商务投资类签证申请, 该类签证申请也需要在获得州或自治区政府的提名和移民部长的邀请后, 方可递交。
申请过程的第一步是通过 SKILLSelect 系统递交申请人的签证申请意向, 其中必须阐明申请 MARA No. 9802437人是申请精英企业家类还是风投认可的企业家类。同时还需声明申请人将在一个州或自治区经商投资还是多个区域同步进行。 该意向递交后,州或自治区政府将予以审核,并将结合地方政府的选择标准,来决定是否提名申请人。递交签证申请意向不需递交文件, 但提供的信息必须准确完善。经验告诉我们,结合申请人的具体情况,申请人的投资意向和商业投资计划符合当地实际情况, 足以促进当地经济、增加就业,是获得提名的关键。相关的商务和投资信息可从各州或自治区的官网获取。
申请人被提名后,会收到一份签证邀请函,申请人必须在 60 天内递交签证申请。递交申请时,申请人可在澳大利亚境内或境外。如果申请人已持有一个签证且附有 “No Further Stay”condition,申请人只能在境外递交签证申请。 签证申请需注意信息的一致性和真实性。 申请人的英语要求可以申请豁免,但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与其他商业投资类签证相比较,该类签证具有一步到位获永久居留权, 获签后享受所有澳大利亚福利,包括医疗和免费教育,在澳大利亚买房无限制,投资和购买澳大利亚大型生意无需申报审批,家属有在澳大利亚全职工作和学习的权利, 可担保其他亲属比如父母移民澳大利亚等等。
澳大利亚政府引入该签证类别的目的,是希望通过此类签证,引进精英成功人士的商业及投资技能,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高就业。所以签证申请人必须承诺,获得签证后,将投资大约 200 万到 300 万澳币用于澳大利亚的生意和安家。所投资金可在获签证后或申请签证之前到位。移民部会在签证持有人入境一年后核实投资到位情况。如果投资不能到位或签证持有人改变投资计划, 需要向提名的州政府或自治区政府和移民部作出书面解释。如果理由不当或解释不被接受,签证有被取消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