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兵制的兴衰——曾经战无不胜的唐军何以走向没落?

强汉盛唐是中国古代王朝中不可逾越的两座巅峰,但两者又存在显著的区别。仅就军事力量而言,两汉延绵406年,除了立国的头几十年被匈奴人欺负得有些难堪以外,始终以极其强悍的进取精神保持着对外战争中的强势地位。强汉之强,可谓保持始终——匈奴、南越、西南夷、卫满朝鲜以及西域诸国等敌对势力在汉军持续不断的攻势下或灰飞烟灭,或远窜异域,或束手投降,或安分守己。以至于在2千多年后的今天,西汉名将陈汤在击败北匈奴郅支单于后写给汉元帝刘奭的表功奏疏中,那句振聋发聩的宣言仍能让人心驰神往:

“宜县(悬)头槁街蛮夷邸间,以示万里,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汉书·卷七十·傅常郑甘陈段传第四十》)

哪怕后来汉朝亡了,照样亡得霸气侧漏:“故国恒以弱丧,而汉以强亡。” (《读通鉴论·卷八·后汉恒帝纪》清·王夫之)这样张扬霸道的朝代,在中国历史上绝无仅有,在世界史上也极其罕见。

以强汉之强,而且强得如此持久坚韧,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绝无仅有

而唐朝虽享国祚289年而皇统传承不绝,但一场横亘中唐的安史之乱所造成的影响简直比新莽篡汉还要严重得多——汉虽分西东,但强势始终;而安史之乱后,盛唐之“盛”却可以说是至此寿终正寝。在此后的150多年里,李渊和李世民的后代们可以说仅仅是靠着祖宗余荫苟延残喘,而且受尽了各种屈辱。

不过唐朝或者说唐军的另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名将层出不穷——唐高祖时有李世民、李孝恭、柴绍等人;唐太宗时名将如云,如李靖、李勣者在历代武庙祭祀名单中都能位列前十;唐高宗时的名将苏定方、刘仁轨、薛仁贵等功绩丝毫不亚于前辈;到了武后时期尚有娄世德、王孝杰、郭元振,玄宗前期也有张守珪、哥舒翰、王忠嗣,虽然还能在对吐蕃、突厥、契丹等外族的战争中总体占据优势,但已大不如前,唐军战无不胜的荣耀渐成历史。

到了安史之乱后,郭子仪、李光弼、仆固怀恩等人在谋略、武功等方面便是与那些初唐名将相比,也算各有千秋,却丝毫不能挽回整体局面上的颓势;至于晚唐的张义潮、高骈、张仲武等名将给人留下更多印象的是他们欲挽狂澜于既倒的悲壮与苍凉,而非赫赫武功。

乍看之下,盛唐与晚唐完全不像是同一个王朝

为什么唐朝名将不绝,前后战绩差别却如此分明?说到底还是唐朝的兵开始很厉害,后来却不行了。

这就怪哉了——历来精兵与强将就像一对双生子,往往相辅相成、并蒂而生,怎么唐朝就成了例外?

这其实与唐朝兵制的变化,尤其是府兵制的兴衰息息相关。


说到府兵制,还得先聊聊中国古代兵制的发展变化。

从夏商周到元明清,中国古代兵制的发展变化尽管说来话长,但如果要概括一下的话,其实只有三种形式——征兵制、军户制和募兵制。

1、征兵制——秦兵汉军“威武”的保证,却极度考验古代王朝的统治治理能力。

征兵制在古代有很多不同的说法,比如“兵农合一”,比如“全民皆兵”,比如“保甲法”等等。但是万变不离其宗,说白了就是寓兵于农,即一个政权下的所有臣民——通常情况是一定年龄范围内的男性臣民,都有根据统治者的意愿从军征战的义务。

征兵制是不以被征者的意志为转移的,极端形式就是“抓壮丁”

这种兵制的好处之一在于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动员最大数量的军队应对战争。而在低技术条件下的冷兵器战争时代,军队在数量上的优势虽然虽然不足以确保胜利,但却是取得战争胜利最重要的条件之一。而另一个更大的好处就在于这种兵制的成本极低——士兵平时为民,国家不必承担大规模养兵的成本,即便战时大量的平民转变为士兵,但由于是“义务兵”,国家只需要承担装备、训练和补给成本即可。军饷这种玩意在中国古代的大部分时间里,是压根都不存在的。

所以在实行征兵制的朝代里,统治者维持军队的成本和压力都更低,所以发动战争的动机和欲望也更强烈,比如春秋战国以及秦汉时期——那是中国古代最为尚武、也是发动战争开疆拓土的动作最为频繁的时期。即便是女真、蒙古和满洲等曾入主中原的民族,在其前期之所以战斗力强大,实际也与在本民族内实行普遍征兵制有关,而他们在后来又普遍出现战斗力下降、腐化堕落等问题,其实也与征兵制的破坏有关。

女真、蒙古、满洲等在其鼎盛时期,都是全民皆兵

征兵制最早可以追溯到夏商时期。在春秋战国以前,征兵制不但是兵农合一,统治者甚至连军队的装备、补给什么的都不管,直接让百姓拿着农具去打仗:

“战攻守御之具,尽在于人事。耒耜者,其行马蒺藜也。马牛车舆者,其营垒蔽橹也。锄耰之具,其矛戟也。蓑薛簦笠,其甲冑也。镢锸斧锯杵臼,其攻城器也。牛马,所以转输粮也。鸡犬,其伺候也。”(《六韬·龙韬·农器第三十》)

战国时期战争的规模和烈度不断扩大,诸侯国被迫实行全民皆兵,像秦楚等大国可以号称“带甲百万”,实际上几乎是国内全部青壮男子的数量。像长平之战中秦军坑杀赵军40多万之后,赵国青壮男子几乎损失殆尽,从此元气大伤再无独力抗秦的能力,便是例证。

秦朝时过重的兵役是秦二世而亡的重要原因,不过征兵制在汉朝终于成熟完善起来,故战多克捷,国力强大。

汉朝规定男子23岁开始服兵役,役期两年,其中第一年在本地服役,第二年则征调京畿之南北军中为卫士或到边疆为戍卒。役期期满后仍回家种田,到56岁完全除役前,仍需随时准备听调出征。

但汉朝的征兵制也并非完美无限,比如在实际执行中往往无视制度的规定:

“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

道逢乡里人:'家中有阿谁?’

'遥看是君家,松柏冢累累。’

兔从狗窦入,雉从梁上飞。

中庭生旅谷,井上生旅葵。

舂谷持作飰,采葵持作羹。

羹饭一时熟,不知贻阿谁。

出门东向看,泪落沾我衣。”(《汉乐府诗集·十五从军征》)

再比如自汉武帝后用兵频繁,常发罪人及莠民从军,谓之“七科谪”【即吏有罪、亡命、赘婿、贾人、故有市籍者(市籍即商人的户籍)、父母有市籍者、大父母有市籍者】;后又因兵员仍不敷使用,只得征募,如“勇敢士”、“奔命”、“伉健”、“豪吏”等。

连甲胄兵器都不给配齐的“七科谪”到了战场上基本上都会被当做炮灰消耗掉

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征兵制兴盛的两个时期,一个是汉朝及之前那个人口稀少、生产力低下、经济结构单一的时期,另一个则是情况完全与之相反的现代。这也说明,随着人口增多、国土扩大以及社会经济构成的多样化,古代王朝的统治治理能力已经不足以维持全民皆兵的征兵制的要求,或者说这种兵制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了。

而随着汉末征兵制的逐渐败坏,也催生了军户制的诞生。


军户制——征兵制的改良和进化,却无法克服土地问题和军权归属的先天弊病。

所谓军户制又称世兵制,就是将户籍分为军籍和民籍,前者需要世代当兵服役,而后者只纳租税,无需再服兵役。在历史上采用这一制度的主要是从魏晋南北朝到唐朝这一时期和明朝。

早在汉末就曾出现过“质任制”,即为防止士兵逃亡而将其家属集中安置看管,形成军户。三国的曹魏开始实行世兵制,军户的男丁终身为兵,父死子承,兄终弟及。五胡乱华以后,为防止汉人反抗在北方实行汉胡分治,基本不以汉人为兵,世代为兵的胡族逐渐成为军户:

“(高)欢每号令军士,常令丞相属代郡张华原宣旨,其语鲜卑则曰:'汉民是汝奴,夫为汝耕,妇为汝织,输汝粟帛,令汝温饱,汝何为陵之?’其语华人则曰:'鲜卑是汝作客,得汝一斛粟、一匹绢,为汝击贼,令汝安宁,汝何为疾之?’”(《资治通鉴·卷一百五十七·梁纪第十三》)

而在南朝,以北府兵为开端,也逐渐形成了以军户为主的兵制,并一直延续到唐朝中叶。

木兰姐姐之所以要替父从军,就是因为“可汗大点兵”之后,世兵家庭就必须出人当兵

军户制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军户依然为兵农合一,平时为民,战时为兵,依然保持了征兵制下养兵及作战成本极低的优势。同时军籍与民籍的分列,又避免了征兵制下统治治理难度大、对社会生活和农业生产影响大的缺陷,可谓是征兵制的改良和进化。

但军户制也有不可避免的先天缺陷。首先就是古代王朝无法克服的土地兼并问题,比如唐朝的府兵制就是建立在均田制的基础之上的,可是随着经济发展,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被破坏,府兵制也就成了无本之木,最终败坏殆尽;其次是容易废弛,这一点主要体现在明朝。国家一旦长期无战事,军户就会因为军官奴役、掠夺军户财产土地、政府加派杂差等原因产生逃亡,到了明朝中期以后卫所已经大部失去了战斗力;最后就是军户制是军阀诞生的温床,直接影响皇权对于军权的掌控。南朝四朝都是由军队将领政变建立,就是世袭军户制下养出的一帮骄兵悍将所致。

因为后面还要讨论唐朝的府兵制,所以在此不多赘述。


3、募兵制——君主集权下抓紧“枪杆子”的需要,却带来了战斗力下降的严重后果。

宋朝立国后面临的最大危机就是结束唐末以来藩镇割据、军权脱离于君权的问题。宋太祖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对军头是“杯酒释兵权”,对军队则是实行募兵制。

宋朝的募兵制,其根本目的不是为了作战,而是为了解决对军队的控制权问题——既然军队是朝廷招募来、花钱养的,这样一来就断了将领拉走军队另立山头的可能。同时使得兵无常将,将无常兵,果然宋朝再未出现藩镇割据的局面。不过相对于现代的职业化军人,宋朝的募兵不但数量庞大而且待遇微薄,而且兵员多为泼皮无赖或是灾民,自然不会有什么战斗力。而且在宋朝修文偃武的政策下,军官的地位低下,在仕途上既然没什么追求了,自然满门心思喝兵血、吃空额或者做生意发财,这样的军队怎么可能打胜仗?因此宋朝成了中国古代王朝中战斗力最差劲、对外战绩最拿不出手、武备最为废弛的朝代。

宋朝对于军队的态度就是千方百计的削弱,宁可牺牲战斗力也要保证皇帝宝座的安全

在其后的元朝,蒙古人打天下的本事没什么可质疑的,治天下的能耐就让人头疼了。就像我们以前说过的元朝把从夏商周到宋朝的所有选官制度乱用一气一样(详见宁肯瞎搞也不开科举——谈谈元朝的选官制度),在兵制上也被他们瞎搞得一塌糊涂。以至于我研究了半天资料,都没搞清楚元朝的兵制到底是怎么回事。

清朝的情况比较特殊。清初沿袭世兵制,八旗兵和绿营兵分别以旗人和汉人世代充任,凡族人(军户)男丁“人尽为兵”,“三丁抽一”,留家者为余丁。不过从康熙朝开始,旗人就不需要人人当兵了,只择其一部从军,而且平时只训练而不从事生产,更像是募兵。等到了清末,八旗兵、绿营兵全部腐朽,世兵制彻底被废除,就只剩下募兵了。


盛唐时唐军战无不胜的荣耀,都是建立在高度成熟完善的府兵制基础上的。

所谓府兵制,其实就是军户制发展到高度成熟以后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府兵制下,朝廷授田给府兵家庭并免除其他赋役,府兵农忙耕种、农闲训练、战时出征,并自备装具和补给(即粮食与“随身七事”——服、被、资、物、弓箭、鞍辔、器仗),同时全国都有负责府兵选拔训练的折冲府。府兵制由南北朝时期的西魏权臣宇文泰所创,历经北周、隋,至唐初达到鼎盛,至唐开宝年间停废,共维持了约200年时间。

因为府兵的大部分装具均需自备,因此装备颇具“个人特色”,出现些五花八门的东西也不奇怪

府兵制在北周时期已经基本趋于完备,此后的隋朝能再统天下,并在对突厥、吐谷浑、契丹以及林邑等外战中战绩辉煌,与其遥领府兵的十二卫军府的强大战斗力息息相关。可惜后来隋炀帝抽疯般的三征高句丽,使得隋朝府兵几乎尽丧于辽东,由此引起国内民变四起却无力镇压,隋朝也没有避免二世而亡的命运。

后来的唐高祖李渊从太原起兵并占领长安后,有兵20万。其中除了少部分是他所控制的鹰扬府(隋开皇中设骠骑将军府,每府置骠骑、车骑二将军。大业三年改骠骑府为鹰扬府,改骠骑将军为鹰扬郎将,车骑将军为鹰扬副郎将,隶属于各卫,统领府兵,每府有兵千人左右)府兵外,大部分来自自行招募和收降的溃兵、土匪等,以及后来在统一天下过程中从各路势力中得到的兵马。可以说在唐朝立国时,其军队的构成是非常复杂而且混乱的,战斗力也无法得到保证。

从汉朝开始,社会上就出现了一个特殊的阶层——良家子。良家子在广义上指拥有一定的财产,遵循伦理纲常并从事正当职业、尤其是农业生产的平民;在狭义上单指指从军者的身份不在七科谪内者或非医、巫、商贾、百工之子女,即为良家子。汉朝的六郡(陇西 、天水、安定、北地、上郡、西河)良家子因地理位置和个人素质的优势,成为汉军选兵择将的重要来源,构成汉军的骨干,朝廷也因此给予他们特别的优待。在此后历朝历代也大都遵循这一传统,良家子在到官府为吏、免除赋税等方面享受政策优惠,即便是当兵服役,也比其他出身士兵的地位要高。

有家有田的农夫,就是古代王朝统治者最喜欢的“良家子”

所谓有恒产者有恒心,地位形同现代“中产阶级”的良家子,是当时的社会大众中除了读书人(士人)外,朝廷最可信任并能够依赖的阶层。可问题是读书人除了做官和扯淡外几无用处,所以良家子就成了承担赋役以及提供合格兵员的主力军。

所以唐朝为了尽快恢复社会秩序和提高军队的战斗力,便参照隋朝的制度,将这些成分复杂的军队逐渐转变为府兵。武德二年,朝廷分关中为十二道,并置十二军府,每军府置将一人、副将一人,以督耕战,并改骠骑将军为统军、车骑将军为别将,同时设置军坊以安置军属。

到了贞观年间,全国基本得到统一,唐朝政府开始对府兵制大加修订,并使得制度逐渐固定下来。

贞观十年,分全国为十道,共设置634个军府,其中关内道军府就有261个,以巩固中央,形成强干弱枝之势。因为军府的主将称为折冲都尉,所以军府又称折冲府。折冲府的分布,多集中在关内、河东、河北和河南四道。

折冲府的编制分为上、中、下三等,分别统兵1200、1000和800人。每府设折冲都尉一人、左右果毅都尉各一人、长史一人、兵曹一人。以上府为例,一府下辖6团,每团300人,置校尉一员(上府6校尉、中府5校尉、下府4校尉);一团下辖6队,每队50人,置队长一员;一队下辖5火,每火10人,置火长一员。

府兵制下不但兵员素质、训练水平,而且连装备质量也远高于募兵制下的军队

到了贞观年间,军坊已经逐渐被取消,军户编入一般民户之中,在户籍登记时除注明府兵身份以及免纳租赋以外,其余与民户相同。按照唐制,青壮男子年满20岁为兵,到60岁除役,在其中择少壮优秀者编入军府训练,这才是府兵。其中能骑马射箭者为骑兵,称“越骑”,余者为步兵,称“步射”。府兵平时居家照顾田亩,冬闲时集于军府进行训练,国家一旦有事则出发作战。朝廷对于军府的训练和作战均有考核,折冲都尉主要承担组织训练的责任,地方州刺史负责的则是府兵的户籍、丁壮、材力。

因为府兵制的原则是寓兵于民,从军服役是百姓应尽的义务,所以府兵在服役时(包括番上、出征和戍边)所有个人生活所需,包括粮食、用具,以及随身武器皆需自备:

“凡火具乌布幕、铁马盂、布槽、锸、□、凿、碓、筐、斧、钳、锯皆一,甲床二,鎌二;队具火鑽一,胸马绳一,首羁、足绊皆三;人具弓一,矢三十,胡禄、横刀、砺石、大觿、毡帽、毡装、行藤皆一,麦饭九斗,米二斗,皆自备,并其介胄、戎具藏于库。有所征行,则视其入而出给之。其番上宿卫者,惟给弓矢、横刀而已。”(《新唐书·卷五十·志第四十》)

除此之外,府兵作战所需的重兵器、马匹、甲胄以及器械等物资由官府负担。

唐朝的府兵制,是军户制发展到成熟阶段最后的辉煌,也是在中唐以前唐军威震天下、战无不胜的制度保障,具有显而易见的优点。

首先,府兵制在原则上是全民皆兵、寓兵于农,唐朝政府既可以在短时间内动员足够数量的兵员以应对国家征战、守御的需要,又无养兵之费的同时,却有养兵之实。因此,相对于后来实行募兵制的宋、元、清等朝代,唐朝发动战争的成本较低,因此对外开疆拓土、征战域外的动机和欲望更为强烈。

排除与元朝关系莫名复杂的四大汗国,唐朝是中国古代向西北两个方向拓土最远的朝代

其次,府兵都是出身有家有业的良家子,兵员素质良好,这就形成了以下几方面的优势:府兵的出身决定了其具有优良的组织性、纪律性,既不会扰民害民,又有超过一般军队的服从性,这一点在冷兵器时代是战斗力的基本保证;府兵既要从事农业生产,出征又要自备物资补给,还没有军饷——这就决定了他们要是不想因为出征作战而导致自身财产受到损失,就必须取得战斗的胜利,从而用战利品和朝廷的赏赐弥补损失(唐初政府对于战利品分配和战后赏赐的政策是极为宽宏的,一次大捷的获利超过府兵耕种田亩所得的数倍并不稀奇)。因此唐朝的府兵们往往“闻战则喜”,战斗欲望和士气极为高昂;府兵制亦是世兵制,父死子继、兄亡弟及,又有授田制保证家庭的基本生活,因此府兵们没有后顾之忧,在战场上往往不顾生死,战斗意志非常坚韧。像实行募兵制的宋朝军队那样一旦战局陷入胶着或稍有不利,士兵就一哄而散的情况在中唐之前极少出现,倒是即便陷入绝境仍酣战不止、不死不休的场面在唐军中屡见不鲜。

最后,在府兵制下武将不得私有其兵,折冲都尉只负责训练,没有领兵、调兵之权,十六卫大将军对于府兵只能遥领而无实权。遇有征伐,皇帝临时遣将领兵,战争结束后府兵们便回归军府,再不受主将所辖,主将也必须上缴帅印。因此在唐朝中叶之前,尽管名将辈出又征战频仍,但却从来没有产生过拥兵抗命的军阀。

唐朝面临的国防压力其实大于汉朝,而盛唐时唐军之强大不亚于“汉军威武”

正是这种制度上的保障,使得即便领军主帅能力平庸,唐军仍难以击败、不可轻侮,更何况唐初名将如云?因此,正是高度成熟完善的府兵制,在制度上保证了唐军扬威域外、百战不败的威名,造就了盛唐之“盛”,最终使得四方蛮夷宾服,争相来捧“天可汗”的臭脚。


府兵制的败坏以及彍骑的招募与兴衰。

毫无疑问,府兵制是古代农业社会和低生产力条件下,中原王朝所能拿出的最好的兵役制度。可问题是制度是死的,执行制度的人却是活的,一项再好的制度若是不能得到彻底的执行,终究是无法持久并发挥作用的。府兵制也是如此,唐朝自高祖开创、太宗定鼎、高宗“宜将剩勇追穷寇”之后,终于打造出一个太平盛世。而在持久的太平之下,最容易被废弛的就是武备:

“先天二年诰曰:'往者分建府卫,计户充兵,裁足周事,二十一入募,六十一出军,多惮劳以规避匿。今宜取年二十五以上,五十而免。屡征镇者,十年免之。’虽有其言,而事不克行。玄宗开元六年,始诏折冲府兵每六岁一简。自高宗、武后时,天下久不用兵,府兵之法浸坏,番役更代多不以时,卫士稍稍亡匿,至是益耗散,宿卫不能给。宰相张说乃请一切募士宿卫。”(《新唐书·卷五十·志第四十》)

但对府兵制造成最致命一击的,还是均田制的彻底败坏。

均田制的衰亡,不但是的府兵制崩溃,也使得唐朝的国势由盛转衰

按唐制每男丁受田百亩,其中20亩为永业田,可世袭并免除一切课役;其余80亩为口分田,不可世袭并需缴税。但口分田只需年输粟2石,与收入相比大概为四十税一,税负之低堪称是史无前例的,农民的负担比此前税负最低的汉代还要轻微(三十税一),这也是支持府兵制最重要的经济基础。

唐初因为隋末乱世的影响,人口巨减,尤其是占有大量土地的地主豪强或亡或走,人少地多的情况使得官府授田并不存在什么难度,于是府兵制能够顺利的执行下去。但随着承平日久,人口增长尤其是土地兼并情况的日益严重,使得均田制遭到了极大的破坏。

到了天宝十三年,在官府统计的约900万户籍中,不课户就达到了356万户之多,超过了三分之一,基本为士族门阀所垄断。同时,他们还大量私买口分田和永业田置为“庄田”,同时向佃农收取公税20倍的私税,使得富者占地万顷,贫者无立足之地,出现了大量的逃户和欠租。而由于战乱导致户籍账册散失,国家又急需收税平乱,于是曾被李唐王朝开国之祖深恶痛绝的苛捐杂税、横征暴敛,此时却被他们的子孙当成了救命稻草,肆无忌惮的施加在自己的子民身上。而建立在租庸调制下的均田制的动摇,又严重威胁到李唐王朝赖以保家卫国的府兵制——战死无抚恤、赏罚不分明、边军久戍不得归,同时军官虐待士卒、匿死不报、吞没财物成为普遍现象。于是唐军不再是百年前那支逢战则喜、所向披靡的铁军,百姓以役为苦,竞相逃避,唐军的战斗力一落千丈,再也承担不起昔日的任务。

于是府兵制彻底败坏,唐朝政府不得不以募兵取而代之:

“(天宝)十一年,取京兆、蒲、同、岐、华府兵及白丁,而益以潞州长从兵,共十二万,号'长从宿卫’,岁二番,命尚书左丞萧嵩与州吏共选之。明年,更号曰'彍骑’。又诏:'诸州府马阙,官私共补之。今兵贫难致,乃给以监牧马。’然自是诸府士益多不补,折冲将又积岁不得迁,士人皆耻为之。”(《新唐书·卷五十·志第四十》)

所谓“彍骑”,彍者,勇捷之意也,总员额12万,仍分为十二卫,从此唐朝的兵制从依赖府兵的军户制改为募兵、改民兵为职业兵。在这里需要注意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有家有业而且普遍秉持传统价值观的良家子,在通常情况下是不屑于抛家舍业成为职业军人的;而贪慕职业兵相对优厚的待遇而加入其中的,绝大部分是与良家子身份完全对立的“不良人”,即泼皮无赖、非持“正业”者以及穷困潦倒者。这就使得哪怕官府采用如何严格的标准挑选、再加以如何严格的训练,都使得“彍骑”的战斗精神和意志、尤其是在“为何而战”这一原则性问题上,与唐初的府兵都有着本质的区别。而古代募兵制下军队成为将领的私产、贪污腐化等问题更是层出不穷,所以不过30年间,彍骑便迅速失去了战斗力。相应而来的就是训练日益废弛、招募也日益杂滥,士兵全无斗志,以至于安史之乱爆发后,彍骑通常都是一战击溃,全无唐军当年的风采。

如果说府兵相当于古代版“子弟兵”,募兵则更像是兵痞军霸

尤其是彍骑所招募的兵员,多来自“市人”(商人)、无业游民等被当时社会主流舆论所鄙视的阶层,使得从军征战由普遍受人敬仰和尊重的职业变成遭到普遍的抵制、轻视和厌恶。后来“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的谚语由此而来,唐朝之后大多数王朝普遍的实行修文偃武,导致尚武精神的退化,与此也不无关系:

“至是,卫佐悉以假人为童奴,京师人耻之,至相骂辱必曰侍官。而六军宿卫皆市人,富者贩缯彩、食粱肉,壮者为角牴、拔河、翘木、扛铁之戏,及禄山反,皆不能受甲矣。”(《新唐书·卷五十·志第四十》)

要是唐军的祖宗、也就是那些老府兵泉下有知,也不知道他们的棺材板还能不能压得住。

府兵制已然崩溃,彍骑又败坏不可用,安史之乱后唐朝的皇帝只能更加依赖北衙禁军,而在地方上的军队则成为藩镇的势力。如此一来,唐朝的国势每况愈下也就不奇怪了。


唐朝禁军的演变与方镇兵的失控。

唐朝用来保卫京师的军队,有南北衙之分。所谓南衙者就是我们前边曾提到过的十六卫,兵员来自府兵番上,名义上是国家的军队;而北衙则为禁军,以招募制、非轮换、私属化为主要特征,属于皇帝的私人卫队。南北衙在性质上同属于唐朝的中央军队,负有保卫京师、尤其是宫阙安全的责任。

北衙禁军无定制,完全根据皇帝的意志而更张,前后曾有过十军:

1、唐高祖立国之时,曾从全国军队中精选3万人,授以关中土地,专司宿卫京师之职,号称元从禁军,形成了唐朝禁军的雏形。唐太宗曾选元从禁军之善射者百人作为贴身卫士,号曰“百骑”,在武后时扩编为千骑,唐睿宗李旦再扩为万骑。后来唐玄宗李隆基发动政变干掉韦后时,万骑居功至伟,于是被改称左右龙武军

2、唐高宗龙朔二年,从府兵中选取越骑与步射,增置左右羽林军,“大朝会则执仗以卫阶陛,行幸则夹驰道为内仗”。

提起“羽林”这个名字,就让我想起了银样镴枪头——中看不中用

3、安史之乱后,早已腐化堕落的龙武军和羽林军溃散不能战。所以唐德宗即位灵武后,只好另行重建禁军,号称左右神武军,制如羽林。

4、中唐名将哥舒翰当年大破吐蕃时,曾在临洮置神策军,本为边军。安史之乱后,大将卫伯玉率神策军勤王,后驻陕城。再到唐代宗为避吐蕃之祸、逃到陕城时,神策军护驾有功,还京后便以其为基础建立左右神策军,成为天子的新禁军。

5、不过破败的江山、纷乱的局势和四起的战火使得皇帝始终没有安全感,于是在贞元年间唐德宗又组建了两支新的禁军,即左右神威军,又名左右厢射生军。

到了唐宪宗元和年间,诏废左右神武、左右神威,将其合并于神策军。于是左右羽林、左右龙武、左右神策同时并置,称为“六军”,其中以神策军编制最大,最多时曾达到15万人。

唐朝晚期的北衙禁军情况很特殊。当时府兵与彍骑统统败坏不可用,地方上藩镇割据形同独立,可怜的唐朝皇帝唯有把禁军当成唯一的护身符。可惜这个护身符一点都不灵验,既训练无方又素质低劣,徒有人数却毫无战斗力。更糟糕的是自唐德宗以后,均以宦官为左右神策中尉(护军中尉为神策军主将),从此皇帝最后一点可怜的兵权也落入宦官之手,遂酿成宦官之祸。等到朱温和崔胤诛宦官、夺禁军之后,唐朝的社稷随之而亡,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唐初沿袭北周及隋朝旧制,在军事重地设置总管统兵,旋改称都督,惟朔方仍称总管。因都督在授职时,朝廷要赐以旌节,故称节度使,本是唐朝的一种地方兵制。到唐玄宗时,这货自以为天下武事都被自己干完了,以后可以安享太平,便陆续于边疆设置十大节度使取代六大都护府,以便替自己操心边防上的那些小事、破事。于是使得节度使的地位和权威暴涨,并愈发的脱离中央的控制。

在唐朝,尤其是中唐以后,节度使犹如地方上的土皇帝

节度使可封郡王,还可以兼任观察使、安抚使,以及度支、营田、招讨、经略等各种“使”,集军、政、监察、财政大权于一身,并持节、总军旅,有专杀之权——简单说就是皇帝之权,节度使没捞着的实在不多。所谓“天无二日,国无二主”,大唐朝一下子蹦出来十好几个主子,这还能有个好?

于是安史之乱以及藩镇之乱要是没发生,那一定是见了鬼,就算英明神武如李世民大帝在世,都得怀疑人生。

不过在安史之乱前,节度使的地盘大都被限制在边疆这样的犄角旮旯,不但数量有限,影响也有限。不过一场安史之乱,虽在名义上被平定了,但实际上是乱上加乱。其结果就是节度使从边疆包围中央——在京畿之外,几乎都成了节度使的天下。而唐朝的军队,除了烂泥扶不上墙的北衙禁军,剩下的全是节度使的私军。

而这些方镇兵根本没有定制,完全按照节度使的意愿任意扩充,当然所使用的手段就是招募或是强征:

“由是方镇相望于内陆,大者连州十余,小者犹兼三四。故兵骄则逐帅,帅强则叛上。或父死子握其兵而不肯代;或取舍由于士卒,往往自择将吏,号为'留后’,以邀命于朝。天子顾力不能制,则忍耻含垢,因而抚之,谓之姑息之政……故兵之始重于外也,土地、民赋非天子有;既其盛也,号令、征代非其有;又其甚也,至无尺土,而不能庇其妻子宗族,遂以亡灭。语曰:'兵犹火也,弗戢将自焚。’夫恶危乱而欲安全者,庸君常主之能知,至于措置之失,则所谓困天下以养乱也。唐之置兵,既外柄以授人,而末大本小,方区区自为捍卫之计,可不哀哉!”(《新唐书·卷五十·志第四十》)

所以当藩镇强者如朱温一翻脸,手中早就无兵可用的皇帝除了“禅让”这一条路以外,再也无路可走。

以当时唐朝中央之无能、皇帝之弱势,朱温要不篡唐都对不起自己

有唐一代的兵制共有三变——盛唐之时实行的是高度严密、完善的府兵制;在府兵制遭到破坏以后开始募兵,唐朝从此由盛转衰;彍骑败坏后,唐军分成中央的禁军地方的方镇兵,兵制完全紊乱,唐朝也因此走向了灭亡。

曾经“受律辞元首,相将讨叛臣。咸歌《破阵乐》,共赏太平人”,并以战无不胜的的辉煌战绩威慑四方的大唐军队,在府兵制崩溃的那天,已经在事实上走上了末路。而盛唐之“盛”也随着唐军的没落,走向了终结。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