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离职,你该做些什么保护自己?

作为一个立志写中东历史的公众号,我是没有想到荒废了一年之后,居然是以这样的一篇开场。

因为我没有想到,我居然会以一个意想不到的形式,被卷入到拼多多事件当中。

一度爬上知乎榜首的“网传拼多多员工因在网上发布同事被抬上救护车的照片,被管理层逼迫主动辞职、赶出公司?事件真实性如何?” 该问题中的当事人,在被离职的当天,就找到了我并且咨询了一些劳动仲裁相关的事情。

我作为一个长者 & 打工人,为他提供了一些人生的经验。在那个晚上,我能真真切切感受到他在面对这种事情的无奈、沮丧、迷茫之情,这种情绪与我第一次碰到这个事情时,毫无二致。

我不禁在想,我能做些什么来帮助我们?

怎么让劳动者,在被经理和人事叫进会议室的时候,不再无奈、沮丧、迷茫?

深呼吸,放轻松,不要慌

该慌的是色厉内荏的他们。

身在一个工农阶级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保护下,除非你犯下了滔天大罪,公司几乎没有可能性一毛不拔地开除你。

绝大部分公司能拿出来开除你的理由,在法律上都站不住脚。所以他们就只能色厉内荏地威胁你。而你只需要:

深呼吸。

放轻松。

不要慌。

是的,相信我,公司能以正当理由开除你而且不付一分钱的方法,可以说少之又少。不是没有,但非常苛刻。所以

深呼吸。

放轻松。

不要慌。

静静看他们表演。

哦,进会议室前,手机记得录音。

不要签任何字

对方说再好的话、说再毒的话,在补偿金额没有达到你的期望之前,不要签任何带有“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字眼的文件。注意:是不要签任何文件,不要签任何文件,不要签任何文件。

如果你签了字,说明你认可你所签的内容。这时候再去仲裁,不会有任何胜利的可能性。

无视对方的威胁

有很多小伙伴在碰到公司要辞退自己的时候,因为没有经验,很容易慌神,从而轻信了对方的威胁。

常见的一些威胁:

  • 毁档案

    应付手段:一笑了之。民企没有任何能力触及你的档案。

  •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应付手段:详细询问你违反了公司的哪一条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有没有公示;有没有给你签字认可。以上如果对方都是支支吾吾,那直接置之不理。

  • 对方威胁在背景调查说对你不好的话

    应付手段:一笑了之。对下家公司诚实说明上家公司离职时的情况,大部分情况下背景调查对于这样的坏话可信度会大打折扣。

  • 对方威胁在离职证明上写对你不好的话

    应付手段:一笑之了。相信我,对于绝大多数情况,离职证明敢写这些,就是递枪给你。

  • 你去劳动仲裁会输的

    我国劳动仲裁非常偏向劳动者,只要你不作死(比如找三脚猫律师,或者无脑承认所有对方出示的证据),输的机率很低。

提防对方的套路

一、试用期辞退

很多人以为试用期,公司可以随意开除员工。真实的情况是:试用期不能随意开除。

公司若想要在试用期内开除员工,必须证明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而这个不符合录用条件在司法实践当中是很严格的:

  1. 这个录用条件不能是主观,必须是可以量化的。比如说,公司不能以“这个人性格有问题”或者“与其它人关系不好”之类的理由辞退员工。

  2. 录用条件需要有劳动者签字认可,而且在同级别有可比性,而且是可达成的。比如说都是销售,不能要求别人一万,要求你一亿。

二、N+1

很多人认为只要支付了N+1,公司就可以开除你,这是非常错误的观念。

因为,N+1它是有适用条件的,并不是公司可以无脑使用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N+1只能在以下情况使用:

(一)你生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再完成这个单位任何工作了。注意,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二)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依旧没有能达成协议的。注意,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是单位张口就来的,高院是有严格的司法解释的。

所以,大家碰到的绝大部分情况,并不适用N+1。

三、因为你绩效差,所以要辞退

绩效差 不等于 不能胜任工作。假如一个公司有30个人,总会有人绩效垫底,但是这不代表这个人不能胜任工作。所以以绩效差为借口开除,仲裁很容易获胜。

四、公司经营困难,所以要辞退员工

这就是“经济性裁员”。相信我,能一步步按照《劳动合同法》里规定的“经济性裁员”去走的公司,在中国大概不超过100家。所以,根本不需要把这个“经营困难”当回事,它只是公司的借口罢了。

五、哪怕劳动仲裁公司输了,法定赔偿的钱比现在给的要少

这个问题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但,绝大多数情况下我觉得资本家们不会这么好心。

说出你的愿望

经历了以上四个步骤之后,大概公司也已经看出你不是一个好惹的角色了,此时摆在他们面前的有两条叉路:

一、与你协商一个你满意的数字,然后双方签字盖章,皆大欢喜。

注意:这是“协商”,所以只要数字双方都可以接受,那就可以。但我推荐大家也不要狮子大开口,金额推荐为:公司应给而未给的(比如加班工资、年终奖、各种奖金)+ N(在这家公司工作的年限)+ 1-3个月工资 + 年假折算(我国法定年假是5天,如果你已经用超过了,公司也不能就你用超过的年假要求你返还钱)是一个合理范围。

二、霸王硬上弓,直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对方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会给你出示一个“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要求你签字。这个时候请注意,不管它上面的理由写得多么冠冕堂皇,它只是一个单方面解除,你压根不需要签字。直接拿走即可。

在以上两种情况下,你和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都已经解除了,你不需要再回去上班了,但记得当场要求对方出具离职证明或退工单。《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打包回家,开始找下一份工作。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打包回家,准备劳动仲裁,并开始找下一份工作。

你以为就这样结束了吗?

公司的骚操作还是很多的。

有一个很常见的,就是要开除你,但是你不同意,双方僵住了。这时候,公司主动提出,你要么这两天就休息一下吧。或者你以为这种情况下不需要去上班,就自己休息了。

等待你的只有旷工,被开除,公司不付一分钱。

在“你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之前,你都是这家公司的员工,认真上班,并把事情做好。不管你与公司的关系有多僵,你都需要认真上班,这是一个打工人的职业操守。

平时要注意些什么?

以上我只是介绍了一些常见的套路与反套路,劳动关系是非常复杂的。2020年,我自己打赢了一场劳动仲裁,但周边我所知道的两位都打输了劳动仲裁。

所以我们在日常工作时,就需要留个心眼:

  • 认真阅读劳动合同。以打工人的立场,很难对劳动合同进行修改,所以主要关注的点是劳动合同上规定哪些事情不能做。

  • 认真阅读公司的规章制度。以打工人的立场,很难对公司规章制度进行修改,所以主要关注的点是规章制度上规定哪些事情不能做。

  • 日常工作中留个心眼,不要来什么东西签什么东西,认真了解这东西是什么再签。

  • 保留上下班以及加班证据。虽然这些证据理论上应当由公司出示,但是公司很可能以“该员工数据已经被移除”为由。所以日常上下班和加班,自己用手机拍个视频,记录一下上下班时间,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最后的最后,我依旧要维护住一个历史公众号的颜面。

《共产党宣言》第一句话,相信大家都耳熟能详:

一个幽灵,共产主义的幽灵,在欧洲游荡。

但在我心中,真正震撼的是这样两句话:

人类一切既往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
- 马克思,《共产党宣言》正文第一句

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

- 马克思,《共产党宣言》全文最后一句

2021.1.11 于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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