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转款,如何准备证据材料?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简单的法律关系,得力的证据就能锁定胜诉结果。“谁主张,谁举证”,原告对诉讼请求有责任提供证据。
本文以常见的微信转款为例,讲讲如何组织证据材料?
无论通过什么方式转款,成立借贷关系需要满足两个条件:1、双方形成借贷的合意。 2、款项已实际支付。我们分三步来进行证据材料组织。
一、被告和原告的主体证明
“微信转款”败诉,常常因出借人无法证明收款的微信好友就是被告。
首先,通过电话号码找到微信好友,通过电话号码实名认证与被告进行关联(极少的微信号码未与电话号码关联,这样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证明)。
其次,打印微信好友的信息页,如下图:
重复上述两步就能得到原告的主体证明。
二、微信的转账记录
首先找到微信中“账单”选项,点击进入后找到“账单下载”选择“用做证明材料”,申请交易明细证明,输入邮箱地址,你就得到盖有业务凭证专用章的微信支付交易明细证明(如下图)。
三、微信的聊天记录
仅有微信转账记录是无法证明借贷关系存在。我们还需要聊天记录来加以映证。需要对微信聊天记录进行全面、完整的文图截屏打印,对于语音聊天记录还需要提供文字版以方便法院查阅。
重点提醒:微信转款记录和借贷明确的聊天记录共同才能形成有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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