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良永|写给《红楼梦文史新证》
写给《红楼梦文史新证》(前 言)
兰良永
《红楼梦》的文史关联,既是引人入胜的,又是处境尴尬的。
说它引人入胜,是因为包括“作者自云”在内的《红楼梦》文本确实有自传性质,脂批在直言“据余说,却大有考证”之余,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红楼故事和曹家家事的关联,基于此,自《红楼梦》诞生之日起,《红楼梦》的爱好者就对其文史关联兴趣十足。
说它处境尴尬,是因为《红楼梦》早期钞本的残缺不全和曹家史料的支离破碎,导致“文”既不全,“史”亦付阙,在这种情况下考察《红楼梦》的文史关联,当然是有困难的。更何况,随着曹雪芹家世材料的逐渐披露,研究者发现《红楼梦》的作者和贾宝玉的原型,竟然是有所错位的:贾宝玉的繁华生活和曹雪芹的江南经历,完全对应不上,少年宝玉所处的虽“烈火烹油、鲜花着锦”却“外面的架子虽未甚倒,内囊却也尽上来了”的由盛转衰的关键时期,更切合晚年曹寅的家庭背景。《红楼梦》的写实性,就此走向十字路口:往左走,是仍然相信《红楼梦》的自传性,既然贾宝玉的繁华生活和曹雪芹的江南经历对应不了,就说明江南曹家抄没回京后,又经历了短暂的二次中兴和再次被抄;往右走,既然贾宝玉的繁华生活和曹雪芹的江南经历对应不了,就干脆强调《红楼梦》的文学性,否认《红楼梦》的自传性。
这两者之间的攻守之势是很明显的:后者可以淡化《红楼梦》的自传性,前者不必削弱《红楼梦》的文学性。然相关批评者亦并未指出“二次中兴说”的积极意义:“二次中兴说”,是在贾宝玉的繁华生活和曹雪芹的江南经历对应不了的背景下,对这一学术困境的积极突围。这就好比神农试药:试对了,固然有益于后人;试错了,仍然有益于后人。基于此,对“二次中兴说”作学术批评,应放在理解和尊重的基础上进行。胡文彬先生在大力培养新人的同时,也经常提醒青年学子要理解前辈学者的研究环境,在保持足够尊重的基础上,用辩证的眼光看待前人的研究成果,我想,这是比一般批评者站得更高、看得更远的。
当然,客观地说,“二次中兴说”并未成功突围,因此问题又回到了原点:贾宝玉的繁华生活和曹雪芹的江南经历对应不上——但凡对应得上,相关学者也不会一直坚持“二次中兴说”。而我们在回应“非曹索隐派”的责难时,虽然也会高举考证派大旗,强调《红楼梦》与曹家史实的关联性,却只能模糊关联,无法精准对应——因为一旦精准对应,我们就会发现前80回的文史关联多半会落入曹寅时代。这或者也是“非曹索隐派”不死不僵的原因之一。基于此,当我们排除“非曹索隐派”的干扰,聚焦于《红楼梦》的文史关联,我们仍应厘清两个基础问题:
(一)考察《红楼梦》的文史关联,首先要准确地理解“文”、科学地考证“史”。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如果我们理解的《红楼梦》不是作者想要表达的《红楼梦》,如果我们考证的曹家家事不是真实发生过的曹家家事,《红楼梦》的文史关联也就失去了基础。如刘心武以误解《红楼梦》和杜撰曹家家事为能事,就受到学界的广泛批评。然正统的研究者也曾因考证失误而“制造”假的曹家家事,也曾因误读《红楼梦》而“制造”假的《红楼梦》,以此为基础谈《红楼梦》的文史关联,当然是不行的。本书将对此作出辨析。
(二)《红楼梦》之文史,犹如一河之两岸:彼岸虽有佳景,佳景偏在绝地。欲往绝地观景,必先修路架桥,基于此,这桥怎么架?架在何处?就决定了能否成功通向绝地,能否成功沟通《红楼梦》之文史。进而言之,张三架错桥,不代表李四也会架错桥;李四杜撰曹家家事、误解《红楼梦》,不代表王五也会杜撰曹家家事、误解《红楼梦》。个案分析,不代表整体否定,此逻辑之所在也。基于此,本书亦将为《红楼梦》文史关联的十字路口,提供新的参考方向。有友人纵论当世红学论文,曾戏称“笨鸟出品,必有创见”。虽然近乎戏言,笔者仍视为动力,因此从曹家的几个住址,到曹家的蒙古渊源,从《懋斋诗钞》的近代递藏,到曹雪芹的死因和卒年,从《红楼梦》的思想倾向,到《红楼梦》早期钞本的版本源流,本书都提出了新的看法。
最后要强调,笔者并不认为研究《红楼梦》的目的是为了勾连曹家家事,只是诸多有学术使命感的学者都选择了重大课题、中心课题,像《红楼梦》文史关联这样的边缘课题,其实也需要有人关注!于是,这就成了笔者的个人选择!没有解释,没有借口,有责难则身受之,虽百折而心不悔!然笔者虽欲将曹雪芹家世和《红楼梦》版本、文本融会贯通,却因学识浅陋,生性拙倔,在查找文献资料方面颇有不足,故本书的不足之处是在所难免的,尚祈方家学者不吝指正。朱淡文先生所言:“学术工作者应该有勇气承认自己的一切‘证明’,其实不过是迄今为止尚属合理的假说,并且欢迎新的学术成果来否证自己的假说。”笔者亦视为座右铭。红学界近年来不断有新材料涌现,这是很可喜的现象,将来若有足以否定本书观点的新材料、新论述,笔者亦将以开放的心态欢迎它、拥抱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