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将领每到危难关头,都会用一些非常规...
古罗马将领每到危难关头,都会用一些非常规的手段来进行应对。比如士气低落时,在全队当中执行令人毛骨悚然的“十一抽杀律”。无独有偶,中国古代军事天才也曾提出类似的“十卒杀其三”的军事政策。
所谓的“十一抽杀律”,是在军队遭遇溃败、哗变、士气低落或丢失军旗等情况下,军队通过十人一组进行抽签,抽出一名士兵进行虐杀,从而震慑部队提振士气。被处罚部队的全体成员,无论军衔高低、所获荣誉,也无论他们是否真的参与了叛乱或临阵逃脱,都有可能被选中而处死。
公元前71年,克拉苏在镇压斯巴达克起义的战争中,为了消除士兵们对斯巴达克的恐惧和萎靡的士气,使用了“十一抽杀律”。当时共有4000名士兵被处死,极大的刺激了士兵们的作战欲望,最终一举将斯巴达克起义扑灭。
唐朝名将李靖可谓是中国古代军事辉煌的巅峰之一,在杜佑的《通典》中收录的李靖带兵之法,一开头就是惊人之语:“古之善为将者,必能十卒而杀其三,次者十杀其一。三者,威振於敌国;一者,令行於三军。”
李靖认为,古代善于用兵打仗的名将,一般会在十个士兵中杀掉一个,以示震慑三军,令行三军;十个中杀掉三个,就可以震慑敌国。
在李靖看来,要想士兵听话,部队纪律严明,只有强化震慑的作用,用士兵的鲜血震慑住所有人,活下来的士兵才会更听从指挥,成为更好的战争武器。
在李靖所率领的部队中,也确实士兵有因为士气不佳,被“十杀其三”了。
不论是十一抽杀率还是李靖的十杀其三,在激励的同时也会产生极大的反作用:士兵们直面其战友被屠戮,不可避免会对将领失去基本的信任。
能被唐太宗评价为“名将霍去病、卫青、白起、韩信,岂能与我大唐李靖相比”的李靖,确实表现出了非凡的军事天才。尽管他提出了十杀其三,但他坚信,只有罚没有赏只会让部下产生越来越强烈的离心力,在他所率领的军中制定有详细的赏罚规章,让手下将士了然于胸,避免受罚、勇战为赏。
士兵是守护国家最重要的力量,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才换来国家的长治久安。近乎于严苛的军令显示出治军的铁血无情,也让我们看到了古时候'命如草芥'的悲凉。
不论是士兵还是其他职业,能用生命去捍卫国家、捍卫人民就值得每个人去尊敬,不论古今。
也提醒着每一个生在和平年代的人——珍惜和感恩。珍惜来之不易的安宁、感恩创造这个美好中国的先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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