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度【老子道德经】之全译 》 ---61

第四卷治外篇

A   第六十一章 

大国者下流,天下之牝,天下之交也。牝,常以静胜牡,为其静也,故宜为下也。故大国以下小国,则取小国;小国以下大国,则取大国。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大国不过欲兼畜人,小国不过欲入事人。夫两者各得其所欲,大者宜为下。

B    现代汉语

大的国家,遵行水德,以下流为上;天下阴静处所,是自然万物阴阳交合的地方。牝,能以静积累动的力量,因为下流交合的缘故,所有阴静的处所,必然水流汇集。大的国家以低微姿态包容小的国家,小的国家会信服;小的国家以低微姿态交好大的国家,大的国家会包容。所以说有的国家以低微姿态去交好,有的国家在低微姿态去支持。大的国家不过是求得包容,实现民生的安居乐业;小的国家不过求得支持,有民生事务时获得帮助,实现民安。既然国家之间都有彼此需求,那么大的国家最好用卑微的姿态行事。

C 各家注释

1河上公注:治大国如江海者下流,不逆细微。大国,天下之士民之所交会。牝者,阴类也。柔谦和而不倡也。女所以能屈於男,阴胜阳,以安静不先求之。

2王弼注:江海居大而处下,则百川流之。大国居大而处下,则天下流之,故曰大国下流也。天下所归会也。静而不求,物自归之也。其静,故能为下也。牝,雌也。雄躁动贪欲,雌常以静,故能胜雄也。以其静复能为下,故物归之也。

3杜光庭注:大国以谦为用,则小国归仁。巨海以下为资,则百川朝会。故喻牝以柔胜,政以静彰,故大国以谦下聚人,小国以卑顺奉上,各安其位,互得其宜。理国理身,斯为至训矣。

4王安石注:大国下流者,如众人之所恶也,非君子恶居之下流也。交者,众人之会,能处众人之所恶,则天下之动,莫不归之矣。盖天下之交,交于牝而已。盖以小事大者,人之易;以大事小者,人之难。惟其人之所难,故老子以大者宜为下。

5吕吉甫注:知以道治其国,固不伤其人矣,而不知所以交天下者,则己虽不伤人,而有伤其人者矣。大国者下流,天下之交,天下之交牝,牝常以静胜牡,以静为下,是乃所以交天下而保其人之道也。盖天下之交牝,而牝常以静胜牡,而所以胜者,由以静为下故也。大国诚能居下流以致天下之交,则牝陕静为下而胜牡之道也,故大国以下小国,则取小国,则所谓或下以取之也。

6苏辙注:天下之归大国,犹众水之趋下流也。天下之交,天下之牝。牝常以静胜牡,以静为下。大国不过欲兼畜人,小国不过欲入事人,两者各得其所欲,故大者宜为下。

7时雍注:水以善下,故江海能为百谷王。大国欲兼畜人,亦以其下流而已,故曰大国者下流。天下交,万物生,人道交,功勋成,是谓天下之交,然必自处以柔静而后可,牝常以静胜牡而牡归之者,以静为下也。

8邵若愚注:治大国者,宜体天道,下济流行。夫天下之交,合也观天下之牝,牝,柔静也。牝常以静胜牡,牡,刚动也。以静为谦下法。故大国以用也谦下小国,则取小国附之。

9王夫之注:道莫妙于受。受而动,是名受而实不受也。欲受而动,是实受而名不受也。天下相报以实,而相争以名,阴阳之于人固然,况人事乎?语其极,则欲“兼畜人”,非能畜人;欲“入事人”,非能事人。何也?实元动也,况欲之而又不能静乎?愈大则愈可受。人能为阴阳之归,其处下尤甚。静其欲,静其动,江海之所以为百谷王也。

10林虞斋注:借大国小国之得所欲,以喻知道之人,宜谦宜静,非教人自下以取胜也。三代而下,世有取国之事,故因其所见以为喻尔。下流者,自处于卑下也。大国之人能自卑下,则可以合天下之交,譬如牝者以静而胜其牡也。

D本注

1本篇为治外篇之五,阐明国家管理中对外事务的处理原则。国者,邦也,邦者,家也,守家以静为安,本也。世间万物,皆为阴阳五行所化,任一国家,不出此理。物皆有所长,皆有所短。国之长短,优劣适然,外用不失自我,内用不丢民生,国用本也。本静,根固,长生也。

2下流,水之德,下流见水,而有德;牝,阴也,牡,阳也;牝为自然阴阳交合之所,孕育万物之源头。牝,为阴,取静,在下,居阴阳交合之力,生就万物。

3国分大小。大国,以大持大而强凌,取于灭亡;小国,以小为小而自卑,生于隙地;大国以下姿,怀柔而包容,则民众安居乐业;小国本下以下,周绕大国之下,民众也自得安乐。故用下是解决国家之间,不同事务的原则,用下以取,用下而取,非名利人等认知,下固守水德,德归于一,一则民安国泰。

4国家事务,明细杂多,不过大国求于互相包容,而民众安居乐业为本;小国求于交好有事获得帮助,实现民安;道虽有不同,接以民生为本,固道同也。

5大者,以大为大,物壮既衰,虽大而不久,国亦如此。国要昌盛,寻深根固柢之理;社会大道,水德为本,国家与人,莫不遵循,以下求于阴静,汇于水德而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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