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出轨快递”者父亲称“不懂事开玩笑”:玩笑不能乱开,权利不可随意被侵犯

今天,必须向一位女士表达敬意,她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更为难能可贵的是,她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14日,余杭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通报,谷女士在该院起诉郎某某、何某某捏造事实,通过网络诽谤自诉人且情节严重为由,要求以诽谤罪追究郎某某、何某某刑事责任。法院经审查之后认为,本案符合刑事自诉案件的受理条件,于当日立案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诽谤罪,是一种自诉案件,也就是说,民不告,官不究。而在中国,打官司一向是被人认为是不好的事情,哪怕自己权益受到侵犯,受害者往往忍气吞声。谷女士能够勇敢地向法院讨个说法,就打破了这种“受害人羞耻”的惯有模式,对于促进法治社会的形成,有着重要的价值。
2020年7月初,谷女士在前往快递点取快递的时候,被旁边开店的郎某某偷拍,郎某某与何某某又合谋编造一段聊天截图,把完全蒙在鼓里的谷女士造谣成为“出轨快递员”的少妇。一时间在社区、公司被疯传,名誉遭到极大的伤害,导致其被公司劝退,找不到工作,患上了抑郁症。
谷女士一气之下选择了报警,8月13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公安分局就此事发布警情通报,造谣者郎某某和何某某因诽谤他人,被行政拘留9日,并录制道歉视频。但是,谷女士认为录制的视频被多次修改,而且造谣者一再讨价还价,避重就轻,没有道歉的诚意。于是,最终走上了法院。
令人气愤的是,造谣者郎某某的父亲对此却不以为然,公然表示,“就是小朋友开玩笑”,再次激怒了谷女士。谷女士说:“他们一再强调,我只是开开玩笑,我只是玩一玩,你为什么揪住我不放。而他们的行为是犯罪,是违法,那么他们应当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郎某某父亲的表态,让人们一眼就发现了郎某某为什么会有这种行径的原因,真是“每一个熊孩子背后,都有一个熊家长”。在他们父子俩看来,随便伤害别人只不过是“开开玩笑”而已,根本没有任何的权利意识,对别人的权利漠不关心,只图自己开心,伤害了别人而不自知,做起坏事来根本不认为是坏事。像谷女士这样主张自己权益的人,在他们看来,倒仿佛成了“坏人”。
郎氏父子之所以如此嚣张,恐怕还是与社会上更多的受害者遇到这种情况,选择了忍气吞声有关系。自己的权益不主张,没有人愿意来保护你。你以为你是大度,却在不经意间助长了对权益的侵害。所以,我们更应该从这件事中看到谷女士坚持带来的力量。维护个人权益,是天经地义的事,没有什么好羞耻的。
你伤害了我,还想一笑而过?
谷女士的勇敢,向所有权利受到伤害的人树立了榜样。我们祝福她,赞美她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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