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说的发物,大致可分六类

中医认为,食物之所以能防治疾病,是由于它本身特有的性味所决定的,这就是食物的“食性”。但如果不懂食性,对某些特殊体质的人或患者,食性就会诱发或加重疾病,就是民间所说的“发物”,一般分为六类。

一为发热之物,薤、姜、花椒、胡椒、羊肉、狗肉等;

这类食物能助热动火、伤津劫液,如烟、酒、葱、蒜、韭菜、卤制品、油炸物等。发热口渴,大便秘结,热性体质及阴虚火旺之人不宜食用,高血压患者应忌口。

二为发风之物,如虾、蟹、香蕈、鹅、鸡蛋、椿芽等;

这类食物多有升发、散气、火热之性,能使人邪毒走窜,如木耳、猪头肉、鸡蛋、蘑菇等。有荨麻疹、湿疹、中风等疾病者不宜吃。

三为发湿热之物,如饴糖、糯米、猪肉等;

这类食物多具有黏滞、肥甘滋腻之性。如糯米、醪糟、米酒、大枣、肥肉、面食等。脾胃虚弱、痰湿体质者应忌食。

四为发冷积之物,如西瓜、梨、柿等各种生冷之品;

这类食物多具寒凉润利之性,能伤阳生寒,影响脏腑运化,如冬瓜、四季豆、莴笋、柿子等。脾胃虚弱的人要慎食,过食会造成胃虚冷痛、肠鸣腹泻。

五为发动血之物,如海椒、慈菇、胡椒等;

这类食物多活血散血,能动血伤络,迫血外溢,如菠菜、烧酒、海椒、胡椒等。月经过多、皮下出血、尿血等人忌食。

六为发滞气之物,如羊肉、莲子、芡实等。

这类食物具有滞涩阻气、坚硬难化之性,如大豆、芡实、莲子、芋头、红薯等。积食、诸痛者不宜食。

最后,饮食宜忌应因人因病而异,不能人云亦云,盲目施行。建议患者按照忌口的一般原则进行饮食调养,过分忌口和过分滋腻大补,都是矫枉过正,不足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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