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制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后,在地方政区建置上,初期实行省、县两级制,并在省、县之间设置专员行政公署,作为省政府的派出机构,管辖若干县市。进入80年代,为适应新时期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推行市管县新体制,实行市管县的地区,市居第二级政区。在地方行政区划上,至1987年已形成了省、市(地)、县(含县级市)3级行政体制。
河南省人民政府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过程中,于1949年5月成立,省会设在开封市。同年8月,平原省人民政府成立,省会设在新乡市,原河南省黄河以北各市县划归平原省领导。这一时期,河南省共设10个专区,2个省辖市,8个专辖市,86个县。郑州市、开封市为省辖市。10.个专区及所属市县如下:
郑州专区:荥阳、郑县、新郑、登封、巩县、成皋、密县等7个县,行署驻荥阳县。
洛阳专区:洛阳市、洛阳、偃师、孟津、新安、宜阳、伊阳、伊川、嵩县等1市8县,行署驻洛阳市。
陕州专区:陕县,渑池、洛宁、灵宝、卢氏、栾川、阌乡等7县,行署驻陕县。
陈留专区:陈留、开封、中牟、洧川、尉氏、通许、杞县、兰封、考城等9县,行署驻陈留县。
商丘专区:朱集市、商丘、宁陵、睢县、民权、柘城、虞城、夏邑等1市7县,行署驻商丘县城关镇。
许昌专区:许昌市、漯河市、许昌、县、禹县、临汝、宝丰、鲁山、长葛、襄城、叶县、舞阳、郾城、临颖、鄢陵等2市13县,行署驻许昌市。
淮阳专区:周口市、淮阳、鹿邑、太康、扶沟、西华、商水、项城、沈丘等1市8县,行署驻淮阳县。
南阳专区:南阳市、南阳、方城、南召、镇平、内乡、西峡、浙川、唐河、邓县:新野、泌阳、桐柏等1市12县,行署驻南阳市。
信阳专区:信阳市、驻马店市、信阳、确山、遂平、西平、上蔡、汝南、新蔡、正阳等2市8县,行署驻信阳市。
潢川专区:潢川、光山、罗山、固始、息县、商城、新县等7县,行署驻潢川县。
平原省所设专区、市、县在河南省境内者有:省辖市:新乡市、安阳市。
新乡专区:新乡、辉县、修武、博爱、沁阳、温县、汲县、孟县、济源、获嘉、武陟、原武、阳武、延津、封丘、焦作矿区等15县1矿区,行署驻新乡县。
安阳专区:安阳、林县、汤阴、淇县、浚县、邺县(今属河北省)、漳南(今属河北省)等7县,行署驻安阳县。
濮阳专区:濮阳、内黄、南乐、长垣、滑县、清丰、濮县、范县、朝城(今属山东省)、观城(今属山东省)等10县,行署驻濮阳县。
1952年10月14日平原省人民政府决定,将濮阳专区的范县、濮县、观城、朝城4县划归聊城专署领导。同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撤销平原省建制。20日,平原省政府发布《撤销平原省建制的命令》。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的决议,将原属山东省的高唐等29个县全部划归山东省;原属河南省的新乡、安阳2市和林县等22个县以及焦作矿区划归河南省,曾属河北省的清丰、南乐、濮阳、长垣、东明5县,划归河南省管辖。
上述调整,基本确定了河南省域规模及省属市地县建置。此后30多年中,河南省境内的部分市地县行政区划调整、组合情况如下:
一、市地调整
1950年5月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将汝南县改设为汝南市,由信阳专署领导。5月21日省政府决定,将商丘县城关镇改设为商丘市,由商丘专署领导。
1951年4月2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决定,撤销汝南市,将原汝南市行政区域划归汝南县。8月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决定,朱集市和商丘市合并,命名为商丘市,市政府驻原朱集市。
1952年4月8日中南军政委员会决定,陕州专区和洛阳专区合并,命名为洛阳专区,专署驻洛阳市。6月10日中南军政委员会决定,撤销周口市,改为周口镇,划归商水县领导;撤销南阳市,改为南阳镇,划归南阳县领导;撤销信阳市,改为信阳镇,划归信阳县领导;撤销驻马店市,改为驻马店镇,划归确山县领导。6月27日中南军政委员会决定,陈留专区与郑州专区合并,命名为郑州专区,专员公署驻荥阳县。12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决定,信阳专区和潢川专区合并,命名为信阳专区,专员公署驻信阳镇。
1953年1月2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决定,撤销淮阳专区,其辖县分属许昌、商丘专署领导。10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批准驻马店镇改为驻马店市。11月10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周口镇改为周口市,南阳镇改为南阳市,信阳镇改为信阳市。
1954年10月,河南省人民委员会由开封市迁至郑州市。4月19日省政府决定,洛阳市由省政府直接领导。6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决定,撤销濮阳专员公署,其辖县分属新乡、安阳专员公署领导。
1955年1月国务院决定,郑州专员公署由荥阳县进驻开封市,改名为开封专员公署。
1956年国务院决定,撤销焦作矿区,改设焦作市,由省政府直接领导。
1957年3月26日国务院决定,由陕县析置三门峡市,市人民委员会驻会兴镇;由叶县、宝丰县析置平顶山市,市人民委员会驻诸葛庙;由汤阴县、安阳县析置鹤壁市,市人民委员会驻鹤壁集。4月11日河南省人民委员会决定,三门峡市、平顶山市由省政府直接领导;6月27日河南省人民委员会决定,鹤壁市由省政府直接领导。
1958年4月5日国务院决定,撤销驻马店市,改设为镇,划归确山县;撤销周口市,改设为镇,划归商水县。4月8日国务院决定,撤销安阳专区,其行政区域划归新乡专区。12月8日国务院决定,撤销商丘专区、其行政区域划归开封专区。
1961年11月19日国务院批准恢复安阳专员公署,由新乡专员公署领导的安阳、鹤壁2市和安阳、濮阳、林县、滑县、清丰、南乐、汤阴、内黄、浚县、长垣等10县交由安阳专署领导;恢复商丘专员公署,由开封专员公署领导的商丘市和淮阳、太康、永城、睢县、虞城、郸城、项城、柘城、鹿邑、商丘、沈丘、民权、宁陵、夏邑等14个县交由商丘专署领导。
1962年1月中共河南省委批准,开封市由省政府、开封专署双重领导。
1964年3月国务院指示,将平顶山市改为“政企合一”的平顶山特区,由省政府领导。
1965年5月16日国务院批准,河南省增设驻马店、周口两专员公署,并调整部分专区辖区:
驻马店专区:确山、汝南、平舆、新蔡、上蔡、西平、遂平、正阳、泌阳等9县,专署驻确山县驻马店镇。
周口专区:商水、淮阳、鹿邑、郸城、沈丘、项城、西华、扶沟,太康等9县,专署驻商水县周口镇。
信阳专区:信阳市、淮滨、息县、新县、罗山、商城、固始、光山、潢川、信阳等1市9县,专署驻信阳市。
1969年3月15日河南省革命委员会、中共河南省军区党委决定,将平顶山特区改为平顶山市,由省领导。1974年1月19日中共河南省委决定,新乡、安阳、焦作、鹤壁4市实行省、地双重领导。
1978年1月11日中共河南省委决定,将新乡、安阳2市分别划归新乡、安阳两地委领导。
1982年3月10日中共河南省委、省政府决定,安阳、新乡2市由省直接领导。
1983年9月11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开封地区行政公署,将巩县、新郑、密县、登封、通许、杞县、开封7县划归开封市管辖;撤销安阳地区行政公署,将安阳、浚县、淇县、林县、汤阴5县划归安阳市管辖;撤销濮阳县,设立濮阳市,由省直接领导,将内黄、滑县、清丰、南乐、长垣、范县、台前7县划归濮阳市管辖。
1986年1月18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新乡地区,将辉县、获嘉、原阳、延津、封丘5县划归新乡市管辖,将武陟、沁阳、温县、孟县、济源5县划归焦作市管辖;撤销许昌地区,许昌、漯河2市升格为省辖市,将禹县、长葛、许昌、鄢陵4县划归许昌市管辖,将舞阳、临颖、郾城3县划归漯河市管辖,将郏县、襄城2县划归平顶山市管辖;撤销洛阳地区,三门峡市升格为省辖市,将渑池、陕县、灵宝、卢氏4县划归三门峡市管辖,义马市(县级)由三门峡市代管,将栾川、嵩县、汝阳、宜阳、洛宁、伊川6县划归洛阳市管辖,将临汝县划归平顶山市管辖;将浚、淇2县划归鹤壁市管辖;将滑县、内黄2县划归安阳市管辖;将长垣县划归新乡市管辖。
二、县(市)调整1951年4月2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决定,由汝南县析置平舆县,县政府驻平舆镇。7月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决定,设谷熟(县级)办事处、郸城(县级)办事处、淮滨(县级)办事处。
1952年1月31日政务院决定,将永城县从安徽省划归河南省商丘专区领导。8月11日政务院决定,撤销谷熟办事处,设谷熟县;撤销郸城办事处,设郸城县;撤销淮滨办事处,设淮滨县。10月21日政务院决定,撤销郑县,其行政区域划归郑州市及新郑、中牟2县。
1954年1月23日内务部决定,撤销成皋县,其行政区域划归荥阳县;考城、兰封2县合并,命名为兰考县,县政府驻原兰封县城。6月21日政务院决定,撤销淇县,其行政区域划归汤阴县;撤销阌乡县,其行政区域划归灵宝县;撤销洧川县,其行政区域划归长葛县;撤销谷熟县,其行政区域划归商丘、虞城2县。
1955年11月7日国务院决定,撤销洛阳县,其行政区域划归洛阳市及孟津、宜阳、偃师3县。
1957年5月31日国务院决定,撤销陈留县,其行政区域划归开封县。
1959年8月21日国务院批准,伊阳县改名为汝阳县。
1963年3月23日国务院决定,将东明县划归山东省。
1964年2月29日国务院批准,将山东省范、寿张2县部分地区划归河南省,设范县。
1965年11月23日国务院决定、以南阳、唐河、方城、泌阳4县各一部分合并,设社旗县。
1970年1月27日河南省革命委员会批准,设立义马矿区,由洛阳地区革命委员会领导。
1973年12月7日中共河南省委批准,设立范县台前办事处,后改称河南省台前办事处。
1978年12月29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将范县东部9个公社划出,成立台前县。
1981年4月4日国务院批准,设立义马市。
1984年1月30日河南省政府批准,设立濮阳市郊区。
1987年4月20日国务院批准,恢复濮阳县建制。
三、1987年的河南省行政区划
1987年底,全省共有省辖市12个,地区5个,地辖市6个,县111个,市辖区40个。各省辖市、地区所辖县(市)区情况如下:
郑州市: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上街区、郎山区、中牟县、荥阳县、巩县、登封县、密县、新郑县,计6区6县。
开封市:鼓楼区、南关区、龙亭区、顺河回族区、郊区、开封县、尉氏县、通许县、杞县、兰考县,计5区5县。
洛阳市:涧西区、老城区、西工区、瀍河回族区、郊区、吉利区、孟津县、偃师县、新安县、宜阳县、洛宁县、伊川县、汝阳县、嵩县、栾川县,计6区9县,
平顶山市:卫东区、新华区、郊区、舞阳区、西区、襄城县、郊县、叶县、宝丰县、鲁山县、临汝县,计5区6县。
新乡市:新华区、红旗区、北站区、郊区、新乡县、汲县、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辉县、获嘉县,计4区7县。
安阳市:文峰区、北关区、铁西区、郊区、安阳县、林县、汤阴县、内黄县、滑县,计4区5县。
焦作市:解放区、中站区、马村区、郊区、修武县、博爱县、沁阳县、济源县、孟县、温县、武陟县,计4区7县。
鹤壁市:鹤山区、山城区、郊区、淇县、浚县,计3区2县。
濮阳市:濮阳市、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计1市5县。
三门峡市:湖滨区、义马市、渑池县、陕县、灵宝县、卢氏县,计1区1市4县。
许昌市:魏都区、许昌县、鄢陵县、长葛县、禹县,计1区4县.
漯河市:源汇区、郾城县、临颍县、舞阳县,计1区3县。
商丘地区:商丘市、商丘县、夏邑县、柘城县、永城县、睢县、宁陵县、民权县、虞城县,计1市8县。
周口地区:周口市、商水县、项城县、沈丘县、郸城县、鹿邑县、太康县、淮阳县、扶沟县、西华县,计1市9县。
驻马店地区:驻马店市、确山县、汝南县、西平县、遂平县、平舆县、正阳县、上蔡县、新蔡县、泌阳县,计1市9县。
南阳地区:南阳市、南阳县、方城县、内乡县、西峡县、淅川县、镇平县、邓县、新野县、唐河县、社旗县、桐柏县、南召县,计1市12县。
信阳地区:信阳市、信阳县、息县、淮滨县、固始县、新县、潢川县、光山县、罗山县、商城县,计1市9县。
2021年3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县级偃师市,设立洛阳市偃师区,以原偃师市的行政区域为偃师区的行政区域,偃师区人民政府驻槐新街道民主路27号;撤销孟津县、洛阳市吉利区,设立洛阳市孟津区,以原孟津县、吉利区的行政区域为孟津区的行政区域,孟津区人民政府驻城关镇桂花大道328号。
截至2021年3月,河南辖17个地级市,1个省直辖县级市,20个县级市,82个县,54个市辖区,1791个乡镇,660个街道办事处 。河南省政府驻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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