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源农药的使用原则

动物源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在农业有害生物的应急防控工作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动物源农药使用要求的技术性强,恰当使用可以防治农业有害生物,保护农业生产安全;使用不当,不仅会造成人力物力浪费,还导致错过最佳防治时期,造成病虫大流行,甚至破坏天敌资源。使用动物源农药,必须遵循以下四个原则。
一、科学使用农药
农作物病虫防治,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在综合防治的基础上,尽可能采用生物措施,使用动物源农药以减轻对环境及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动物源农药配合其他绿色植保技术,如蓝色诱板或黄色诱板,效果更佳,可实现较长期防治。但动物源农药不得与化学农药混用,与生物农药的配合使用需了解其适配性。
二、选用对路农药
各种动物源农药都有自己的特性及各自的防治对象,必须根据其性能特点和防治对象的发生规律,选择安全、有效、经济的动物源农药,做到有的放矢、药到“病虫”除,有些天敌的攻击性很强,施用时避免与其他天敌共用;还有些天敌常被其他动物捕食,释放时注意防范。
三、采用正确的施药方法
施药方法很多,各种施药方法都应根据病虫的发生规律、危害特点、发生环境等情况确定适宜的施药方法。
对于释放天敌成虫,早晚气温凉爽时释放、早晚温度较低时进行,以免飞逃。对于卵卡或桶,避免阳光直射。不要接触挤压卵和蝇,以免造成损害。利用性诱剂时,诱捕器所放的位置、高度、气流情况会影响诱捕效果,使用要正确。
4.掌握合理的用药量和用药次数
对于释放昆虫天敌来说,释放数量应根据不同的作物、不同的生育期、不同的害虫数量具体情况具体对待。释放次数要根据病虫害发生时期的长短及上次释放后的防治效果来确定。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