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堂艳舞:花了票子,丢了里子,成了不孝子
丧堂艳舞:花了票子,丢了里子,成了不孝子
作者|郭春柏
1
室内,“道师”敲打一下锣鼓,念一段超度亡魂的经书,穿着孝衣、戴着孝帽、腰间扎着稻草绳的孝子在“道师”的指引下陆续磕头或作揖。
室外,一边是花圈、挽幛和白纸黑字挽联所烘托的悲痛氛围;另一边,则是两只红色大鼓极其耀眼,几名浓妆艳抹的女子围着大鼓一边敲打,一边搔首弄姿,嘻嘻哈哈,疯狂地跳着,没有任何章法。更有甚者,丧堂不远处的“歌台”上,一对年轻男女,郎呀妹呀地唱着表达爱意的山歌……
在西南地区一些农村,据说这是比较时兴的丧葬文化,美其名曰:“创新成果”。
笔者百思不解,是谁将本来是浓情对唱的山歌搬到了丧堂,是谁将扭扭捏捏的所谓舞蹈跳到了棺材旁边?我个人认为,前者属于“不孝歌”,后者属于“不孝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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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云南昭通作家曾令云所著《龙卢演义》,小说写到云南王龙云的妹妹龙志桢去世时,守灵的人们席地而坐,听人唱孝歌,这些孝歌有“朱氏割肝救母”“董永卖身葬父”等。笔者的老家,风俗也跟昭通差不多,老人去世,也唱孝歌。
“朱氏割肝救母”“董永卖身葬父”之类的孝歌,笔者也听过不知多少次。甚至,在“道师”做道场超度亡魂时,他们唱念的救苦科书中也有“二十四孝”的故事,其中“二十四孝说王祥,千里寻夫有孟姜”一句至今仍然记得。当然了,那个时候,没有大鼓,没有妖艳的舞蹈,也没有郎呀妹呀的山歌!
其实,我从来就没有像一些人所说的那样,反对打大鼓和跳扭腰扭屁股的舞,更没有反对唱山歌。
我一直反对和批评的是,本来该唱孝歌的丧礼上,居然跑调唱起了放牛山上的山歌,本来是喜庆场合的甩腿舞,却搬到了丧堂里。
据了解,西南地区的苗族同胞在举行丧礼时,乐队也围着棺材跳芦笙舞。但是,他们跳的芦笙舞分两种,老人去世时,舞姿和音乐表达的是哀悼的意思;然而,喜庆场合或在跳花坡跳时,则是另外一种跳法,音乐也和丧礼的时候不一样。
一个少数民族朋友告诉笔者,说这些在丧堂里打大鼓、跳艳舞的人们,往往穿着少数民族服装,在丧堂里“猴抓舞跳”。他曾经警告过这些人:“你们是不是少数民族,若不是,请不要侮辱我们少数民族,我们少数民族没有你们这种搞法!”
而现在,这些穿着少数民族服装在丧堂打大鼓、扭腰扭屁股瞎跳一气的,纯粹是乱跳,表情一点不严肃,嘻嘻哈哈,其表达了什么含义呢?可谓不知所云!给人什么感觉呢?可谓不伦不类!
3
前些年,笔者的老家并没有丧堂大鼓和扭腰扭屁股舞蹈这些玩意儿。为什么最近几年“不孝舞”和“不孝歌”会突然盛行?究其原因,是因为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水平和落后的文化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一些人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粗制滥造,混淆视听,让低俗的“不孝歌”和“不孝舞”混进了严肃的丧葬堂。
在西南地区农村,因为历史地理原因,老一代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60岁左右的大部分人至今不大听得懂普通话,看不懂那些文化内涵比较深的电视节目。通俗易懂的山歌,成了这些老年人的娱乐方式。丧事场中,亲朋好友本来是要唱孝歌的,但是严肃的孝歌听起来比较费劲,一些人甚至觉得“枯燥乏味”。于是,也便把唱孝歌改成了唱山歌。
一般来说,孝家内心是排斥唱山歌的。但因为“守灵”比较辛苦,碍于面子,为了聚集人气,担心阻拦后没有亲友参与“守灵”,于是忍气吞声,久而久之,就形成“不孝歌”的泛滥,继而催生了“不孝舞”。
近年,外出打工的人多了,人们的收入有所提高,物质生活条件得到改善,许多人开始讲排场,外地一些搞丧堂大鼓表演的人们趁虚而入。
本地的一些人看到这一商机,于是纷纷效仿。一些甚至专门成立公司或表演队。公司或表演队一般由五六个人组成,在一些无知的孝家,或爱攀比、好面子、喜欢讲排场的孝家亲戚的邀请之下,老板开一辆面包车,拉上三四个女人,大约下午三四点钟或四五点赶到孝家,晚上十一二点离开,五六个人“猴抓舞跳”几个小时,收入达到1500元至两三千元不等。几个女人,随便跳点“抓脚舞”,收入就比那些在工地上干一天拿两三百元的小工还高,也比那些下苦力的轻松得多。许多人尝到甜头之后,于是乐此不疲,越跳越卖力,越唱越有劲。
其实,跳“不孝舞”和唱“不孝歌”的,均为同一批精明的小商人。乡镇上的铺面开业,他们前往“唱山歌”聚集人气;村里人家办丧事,他们换套衣服甚至衣服都不换就去跳“不孝舞”烘托所谓的热闹气氛。
孝家亲友邀请这些地摊演出队的目的,显然是为了“热闹”。但是,孝家眼睁睁看着“不孝舞”的疯狂,却不好意思拒绝。 这些人收入是增加了,而孝家赢了“面子”,却输了“里子”。热闹之余,孝家往往会被人私下里骂作“不懂规矩”“不懂孝文化”,甚至落下“亲人过世,他家还欢歌盛舞搞庆祝”的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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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对“孝”的解释为:“孝,善事父母者。”也就是“善于侍奉父母长辈”的意思。“孝”字上半部分是“老”字的省略,指“长发长者”;下半部分是“子”,指后代。意思就是“老人在上,小子在下”。其造字本义就是:“儿孙搀扶老人,服从和奉养父母、长辈。”
我不相信,任何人的亲人过世,他们会兴高采烈。所以,“喜丧”仅仅是一种心理安慰,一个伪概念而已,在此没必要讨论。
我们的孝文化到底是什么呢?在亲人亡故之际,作为孝子,理应怎么做呢?孔子曰:“孝子之丧也,哭不偯,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孔夫子说的是:孝子痛失父母,哭得声嘶力竭,言谈举止失去了平时的礼仪,语言没有条理和文采,穿上华美的衣服就心中不安,听到美妙的音乐就不快乐……
所以,那些披红挂绿、载歌载舞放在丧堂是否恰当,这是无需争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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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我批判上述歪风邪气的文章发布之后,有人对我的文章作出反驳。但是他们的观点到底是什么?我一直不清楚。
有人说,我的态度不端正,到底什么样的态度才叫端正呢?难道支持这些低俗表演在丧堂里泛滥下去就叫“态度端正”么?我看那些批驳我的人们也没有明确支持在丧堂里跳这种低俗的“不孝舞”!
我的文章必然触及到一些地摊演出队的利益,所以,他们对我的文章有意见,这可以理解。但遗憾的是,他们居然不从自己低劣的演出中反思自己,而一味把我放在对立面,其实,我的目的不是要和谁成为仇家,我仅仅是希望西南地区农村的丧葬文化严肃一点,规矩一点,孝敬一点。
对于那些断章取义,不知所云,吹毛求疵,颠倒黑白,歪曲事实,偷换概念,扩大外延上纲上线的反驳,我觉得没有谈论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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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地区的农村,很少出现“不孝舞”和“不孝歌”。随着西部地区经济文化水平的提高,我相信很多农村朋友对这些地摊演出迟早会没有兴趣,自然会意识到邀请“不孝歌”和“不孝舞”演出队到丧礼上“猴抓舞跳”,不但浪费金钱,还丢了面子。
古人云:“父没观其行。”父母去世了,就观察子女的行为,看看能不能“入则孝,丧尽礼,祭尽诚,事死者,如事生”,也就是看他们办理丧事能否尽到礼节,祭拜是否真心诚意。
“不孝舞”和“不孝歌”污染了丧礼的严肃氛围,忽悠了亲友钱财,催生了排场心理,摧毁了孝道的本质。这是一场愚昧的狂欢,缺乏信仰,也缺乏对死者的尊重!奉劝农村的父老乡亲们,多借鉴苗族同胞的做法,让葬礼上的“不孝歌”离我们远点,让丧堂上的“不孝舞”离我们远点。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在乡下盛行的跳神的巫师神婆,骗了别人钱财,还耽误病人治疗。这几年不是已经销声匿迹了么?
我相信,丧葬礼上的孝歌会越来越多,“不孝舞”和“不孝歌”会逐渐消失,这,仅仅是时间问题。
令人感到欣慰的是,我批判丧堂低俗表演的文章引起反响之后,许多网友留言表示,他们家里乃至家族在遇到这样的事情的时候,绝不搞低俗表演。一位媒体朋友告诉我,他的前女友的爷爷去世,请了一帮子红绿男女载歌载舞的搞低俗表演。“前女友”还拍了鬼哭狼嚎般热闹表演的视频,并说了句“爷爷一路走好”发到微信朋友圈。这位媒体朋友把我文章的链接转发给“前女友”,并说:“妹子,你看了郭老师写的这个,你就不会发那样的视频了。”“前女友”毕竟也是有些文化的人,看了我批判丧堂低俗表演的文章后,删掉了她发在朋友圈里的东西。
一位朋友告诉我,他老婆的娘家那边的人们很时兴丧堂低俗表演,他把我写的文章发给那些人看,期望更多人加入到对“不孝歌”和“不孝舞”的抵制队伍中来。
作者简介
郭春柏,贵州省纳雍县人,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发表文学作品,有散文、小说、杂文等作品公开发表,散文、小说收录入公开出版的《黔西北文学》散文卷和小说卷,短篇小说《黑色断层》获第四届贵州省毕节《高原》文学奖。现供职于云南政协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