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朝廷玺印研究
发现。朱元璋去世后建文帝以皇太孙身份登基后燕王起兵靖难成为永乐帝这在皇帝宝玺上也留下了标记。 《明史》载 “成祖又制'皇帝亲亲之宝’ 、 '皇帝奉天之宝’ 、'诰命之宝’ 、 '敕命之宝’ 。 ” [v]此四宝为重制其原因可能有二一是原宝制造粗劣遇有美玉重新精制而将旧者封存二是玺宝毁失需要补刻。针对永乐时的重刻玺宝而言似乎后者的可能性更大。当燕王朱棣靖难之军兵临南京城下时建文帝面临逊位之灾其不管是自尽还是逃亡他不可能将代表帝王权力象征的玺宝完好无损的全部留给造反称帝者可能将部分毁坏或带走那么永乐帝为了承袭洪武旧制的十七宝便要进行补刻。此事永乐时人不敢明言永乐的子孙皇帝也不会将此事告知天下只能寻找其他借口补刻之。若对照新刻四宝之文其中“皇“帝亲亲之宝” ” 、 “皇帝奉天之宝” 、 “敕命之宝”在史载洪武所刻十六宝中所有只有 诰命之宝 没有记载。 由此可知 《明史》上所漏记的那“一方印文不明的玉宝”的便是“诰命之宝” 。 明代规定对于五品以上的官员封赐授诰命而对六品官员以下者封赐则授敕命而在《明史》所记的玺文中只有“敕命之宝”而没有“诰命之宝” 显然是不合制度 由此也证明“诰命之宝”当为十七宝之一。那么为什么《明史》只记了十六宝印文呢原因可“能是' “制诰之宝’ ”与“'诰命之宝”相混所致。 《明史》所记玺宝印文其中几方的顺序是 曰 天子信宝 曰 制诰之宝 曰'敕命之宝’ 曰 '广运之宝’ ”从中不难看出 “制诰之宝”与“敕命之宝”相排若按类别加上“诰命之宝”的话显然应在“敕命之宝”之前这样“制诰之宝” 、 “诰命之宝”相连二者其中有三字相同很容易相混取一代二 《明史》的纂修者大概也是犯了这个错误录完“制诰之宝”后没写“诰命之宝” 便直接书录“敕命之宝”了 因此给后之读《明史》者留下诸多疑惑。
嘉靖帝是武宗族弟 由兴献王世子身份入主大统在“大礼议”上与群臣进行了一次十分激烈的较量最后不惜以牺牲许多大臣的生命为代价换取胜利成为明帝中善于玩弄皇权的怪物。嘉靖十八年其又下旨增添御宝 《明史》载 “新制七宝曰奉天承运大明天子宝、大明受命之宝、巡狩天下之宝、垂训之宝、 ”命德之宝、讨罪安民之宝、敕正万民之宝与国初宝玺共为御宝二十四 尚宝司官掌之。 [vi]自明朝建立朱元璋所制十七宝后只有嘉靖帝新添宝玺这充分体现了这位由藩王世子而登宝座者大胆张扬个性的心理其也成为明帝体系再一次失去嫡传的标志。
应该注意的是 当二十四宝齐全之时洪武、永乐时所留下来的十七宝并非全都是原初制作了除永乐重刻者之外后来由于部分玺宝毁失不得不进行补制。古代宫廷建筑多为木制所以防火成为保护宫廷的头等大事 即便如此宫中火灾还是不时发生。 《枣林杂俎》记明代“两宫三殿灾”曰 “永乐辛丑四月庚子三殿灾正统己巳六月南京宫殿灾弘治戊午十月甲戌清宁宫灾正德甲戌正月庚辰乾清宫灾嘉靖辛”丑四月辛酉九庙灾。辛酉十一月辛亥万寿宫灾。其年月皆己、酉、午、戌、丙、丁。 [vii]宫中遭之回禄之灾物品大都付之一炬其中御宝也难逃厄运沈德符《万历野获编》云 “御宝凡十七正德九年甲戌大内遭火宝玺散佚。至嘉靖四十五年之冬则世宗已不豫久矣乃下诏曰先朝甲戌遇灾御宝凡六其五已遭毁。命所司觅美玉补造。想十七宝者大半范金为之而此六玺乃玉制耶。然嘉靖十八年上又添七颗合之世守为二十四矣。辛酉西苑之灾则历代所传尽付煨烬所少奚止五宝意者圣主讳言而托之甲戌耶。 ” [viii]从记载上看正德九年宫火宝玺有失嘉靖帝谓失之五颗正德时并没有补刻。沈德符认为嘉靖辛酉四十年 “历代所传尽付煨烬” 玺宝损失惨重嘉靖不愿张扬 以正德时所失为借口进行全部补刻很有道理。从原来“十七宝大半范金为之 ”而后世所见明代皇帝宝玺大都以玉石为主也能证明多为补刻这一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