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一书|拳头

撰稿:赵雨

从彼得罗·格罗西简洁、准确和强烈的写作风格中,你可以看出他对海明威、福克纳和菲利普·罗斯的热爱。
——意大利《新闻报》
很久以来意大利文学中增添的最佳作品。
——意大利《星期日》周刊
故事的情节是如此不动声色,你几乎不会意识到自己是在看一个故事,直到一记重拳或者一把刀子挥出,直到某个人物消失或再出现……这是一位优秀的作家。
——《星期日泰晤士报》

他打出一套组合拳


说彼得罗·格罗西深受海明威的影响应该是对的,《拳头》里的四个小说文风简洁,没过多的形容词,连副词都很少,可谓拳拳到肉。读者读来不腻,如吃瘦肉,很有嚼头。第一篇《拳击手》让人联想起海明威的《拳击家》,都以从事拳击行业者为主角。不同之处在于,海明威其实不大懂拳击,他写那个变了相的拳击手只为在自己的硬汉丛林里多增添一名,写其命运之不济和没落,换种行业依然能没落、能不济,没问题。《拳击手》却着实在写那一类小众人物的生存状态,包括拳击怎么练、怎么比赛、怎么和俱乐部的老板处好关系,怎么出拳,左拳、转身、跳跃、右直拳、左勾拳……我怀疑格罗西自己就打过拳击,他是真懂这项运动。但他写的人物另辟蹊径,是一群孩子拳击手,其中最重要的有两个:一、绰号为“芭蕾舞男”的“我”,因速度快,在擂台上行动如风而得名;二、“山羊”,一个聋哑孩子,像角斗士一样,出拳快狠准。“我”和“山羊”分属两个不同的俱乐部,一天,山羊得知了我的存在,走进他老板的办公室,写字告诉他(他是聋哑孩子嘛)想和我来一场比赛,否则他就不和别人打任何比赛,他老板没办法,促成了这场“世纪之战”。比赛顺利开展,当然很精彩,当然有专业的解说,但格罗西只把赛事当成噱头,重点在写一个男孩的成长。“我”这个孩子因为在拳击场上叱咤风云,总觉得自己是彼得·帕克这号人物,谁?蜘蛛侠啊!媲美超级英雄的自我膨胀感充斥在我内心中。直到那场比赛,赛场上,山羊步步紧逼的攻势彻底打醒了我,“忽然之间,‘山羊’变成了生活本身。他抓住我,把我从那个游戏世界(书评人注:蜘蛛侠的世界)拉了出来……生活化身为那个小个子男生,开始教训我,打得我不得不求饶。”至此,少年完成了成长的蜕变。而山羊比我更成熟,比赛的后半段由于我小宇宙爆发,奋起直追,最终将山羊打败。那之后,山羊将每次比赛获得的奖杯都寄给我,因为他觉得自己败给我,只有我才配得到那些荣誉。这是少年山羊的自尊,试问有多少人不会自我安慰道:“既然我拿了那么多奖杯,怎么就不说明输掉的那场只是一个美丽的失误呢?”这种人多了去了,你说呢?

第二篇《马》继续走海明威的简洁风,内容上却往斯坦贝克靠了。老斯有一组小说叫《小红马》,写一个少年死了心爱的马而见识到“死”的真谛,悲怨不已。《马》的主人公丹尼尔也拥有一匹马,是从马贩子手里买来的,当时马得了病,马贩子认为必死,以极低的价格出售,丹尼尔知道病能治好,治愈了它。事后马贩子得知上当,一气之下,赶去杀了马。丹尼尔拿着枪去拼命,马贩子的老板义气凛然,赔了他钱,还送他一匹新马。这一来一去,丹尼尔就比《小红马》的少年高出不少层次,他遇到困难不擦鼻涕、抹眼泪,以男人的气概做了男人应该做的事,这是成长吗?这简直是早熟了。

第三篇《猴子》,格罗西脚不着地地奔向了另一位前辈大师:雷蒙德·卡佛,虽然卡佛绝不写那么奇怪的故事:主人公尼科的一个好朋友皮耶罗有一天扮起猴子来,不是扮着好玩,是真的把自己当成了一只猴子,关在屋里不说话,坐在地上学猴子的动作。说小说有卡佛的印记是因为文中的“对话”,比重占到全文的三分之二以上,熟读卡佛的人知道,这几乎是他的个人标签。(我觉得,所谓极简主义的效果就是对话制造出来的。)当然,卡佛写对话的技巧偷师海明威,所以说《猴子》还是受老海的影响也没错,但故事的内涵绝不是海式的,格罗西写的是现代人的迷惘。皮耶罗扮猴子的真正原因是工作压垮了他,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刺激了他,他杜绝再与人交流,成为一只猴子让他觉得安全。人毕竟是从猴子变过来的,一到现代,人却想沿着老路变回去,还有比这更讽刺的吗?小说最动人的地方出现在尼科与皮耶罗的见面,皮耶罗在房间里玩一堆果壳,尼科陪他一起玩。摆出“一颗星星,一个圆圈,或其他形状。”他们一直这么玩下去,“有几次,他(皮耶罗)把头靠在尼科的肩膀上。”两个男人玩这种孩子的把戏,玩得那么认真,没说一句话,如默片一般,质地却那么晶莹剔透,像一块打磨过的大理石,一张刚拆封的黑胶唱片,迎着阳光会闪闪发光。事后,尼科对另一位朋友马尔科说:“我觉得这好像是一件有趣的事情,一件奇怪的、好玩的、牛逼的事情。”尼科的生活也不如意,也为工作、感情什么的烦恼,变成一只不说话的猴子——想想,确实是件牛逼的事。什么叫牛逼?就是做出来的人很厉害,皮耶罗做出来了,尼科做不出来。

第四篇《马蒂尼》,我想不到哪位大师的风格影响了格罗西,如果定要拉个来凑全数,卡波蒂庶几近之。但仅限于卡波蒂式的颓废气,读它的时候我脑子里几次冒出《蒂凡尼的早餐》的影子,可能和都是写一个人的消失有关,人的身份却差之千里。《蒂凡尼的早餐》写的是一位不省心的少女,《马蒂尼》写的是一位作家,写了几本书,出名了,当他最辉煌时却淡出了人们的视线。这么一条主脉络,干巴巴的,不好写,我一直期待格罗西给我惊喜,有一点,但不大,只是引起我对盛名与内心追求的泛泛思考,和前三篇相比,笔力明显弱了,最主要的是,它们的气质格格不入。看完全书,翻到勒口看介绍(这是我的阅读习惯),果然,意大利版的《拳头》只有前三篇,《马蒂尼》是后一年写的,短经典给收进去了,这也没关系,有什么系呢?

一路写下来,容易给人一个印象:格罗西顶多只是个善于模仿的作家,他连自己的风格都没有。但这只是我的解读,不能成为定调,何况,就算如此,每篇都能模仿得惟妙惟肖,挤在一本书里,就变成了自己的风格,毕竟彼得罗·格罗西生于1978年,很多这个年纪的作家还处在想学大师而学不像的地步呢。他那几个短篇的文字可以看作一套组合拳,当密集地向你打来时,你受得了吗?我是早被征服得五体投地了。格罗西夫子自道:“我一开始写短篇小说是因为我写不出长篇小说……《拳击》出版时,人们开始说我是个很好的短篇小说家,我再看看书架上十来个没有写完的长篇小说,觉得这很荒唐。”呵呵,就这些了,没别的了,你懂的。

2015.12.12


拳头(作者:【意大利】彼得罗·格罗西)

内容简介:

《拳头》是意大利新生代作家彼得罗·格罗西2006年出版的短篇小说集,曾入围意大利最重要的文学奖维亚雷焦奖和斯特雷加奖,并获得意大利坎皮埃罗欧洲文学奖,其英文版入围英国《独立报》外国小说奖。
全书语言简洁,叙述平和、娓娓道来,但充满张力,偶然间挥出一拳,令人震颤和回味。读者或许从中可以看到美国作家海明威、塞林格或菲茨杰拉德的影子。


作者简介:

彼得罗·格罗西,意大利新生代重要作家。
1978年生于佛罗伦萨,在结束一年多游历世界的壮游后,他于1999年至2001年回到佛罗伦萨完成大学哲学系学位,并在都灵参加了由意大利著名作家阿利桑德罗·巴里科创办的霍尔顿学校写作课程。2001年,他在纽约居住一年,学习电影导演和比较宗教学,同时为一家电影制片公司工作。回到意大利后,他做过各种工作,包括审稿人、酒吧招待、翻译和广告公司文案,偶尔也与电影公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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