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字

奚,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蹊”的省略,表示践踏。鞋,篆文

(革,皮)

(奚,即“蹊”),表示供践踏的皮革。篆文异体字

用“圭”

(玉)代替“奚”

(蹊,践踏),表示颜色和质地如玉的橡胶。造字本义:名词,穿在脚上保护脚板、提高行走效率的穿着用品。隶化后楷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将篆文字形中的

写成

说话小技巧—从对方喜欢听的角度说

一位女士进人一家鞋店买鞋。鞋店的店员态度极好,不厌其烦地替她找合适的尺码,但都没有合适的。最后,店员耸了耸肩说:“看来我找不到适合你的,你一只脚比另一只脚大。”那位女士听了很生气,气愤地要离开。鞋店经理刚好路过,听到了两个人的对话,他好言相劝请女士留步。店员看着经理劝那位女士再次坐下,没过多久一双鞋就卖出去了。

女士走后,店员问经理:“您究竟是用什么办法做成这笔生意的?刚才我说的话跟您的意思一样,可她却很生气。”

经理说:“不一样啊,我对她说她的一只脚比另一只脚小。”

其实,经理和店员说的是同个事实。可为什么女士对二者的反应会迥然不同呢?原因在于经理是从对方喜欢听的角度来说的。一般人都知道,女士比较忌讳别人说自己脚大。事实上,假使人的两只脚真的存在差异的话,一只脚小,肯定另一只脚大,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店员失之于强调一“大”,而经理得之于强调一“小”。大小之间,蕴藏着微妙分别,也体现了说话者的机智与巧思。

在高速行驶的火车上,一位老人不小心把刚买的新鞋从窗口掉了一只。

周围的人倍感惋惜,不料老人立即把第二只鞋也从窗口扔了下去。

这个举动让人大吃一惊。

老人解释说:

“这一只鞋无论多么昂贵,对我而言已经没有用了,如果有谁能捡到一双鞋子,说不定他还能穿呢! ”

注定无法挽回的痛苦,不如早点放弃。

南北朝有个沈麟士,一天正在与人下棋,忽然被邻人一口咬定他脚上穿的鞋,正是自己前几天丢失的那双。沈麟士二话不说,立即将鞋脱下“还”给他,回家时打着赤脚。

一天后,沈麟士又在村口下棋,邻人跑来将鞋送还沈,说不是自己的。沈说:“不是你的吗?”笑而受之,重新穿在脚上,继续下棋。事见李延寿《南史》。

苏东坡对沈麟士宽人的气度很赞赏,认为“处世当如麟士”。我私下想,从财产所有权来讲,沈麟士完全可以据理力争,向邻人讨要证据,当然,一只敝履,不值得计较,不过事关名声,总得有个说法。得饶人处且饶人,宽人也是自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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