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你要把心思多用在收集证据上,别一味指望着对方良心发现

原创2021-09-11 19:07·夏启航律师

记住:证据是诉讼胜负的最关键。

根据我的工作经验和对法官的了解,法官在审查案件材料之后, 哪怕是再复杂的案件,哪怕当事人双方的争辩得再激烈, 只要双方该举证的时候举证了,法官还是会倾向于某一方的陈述,都能够作出自己的事实认定,基本上不会出现摇摆不定,半信半疑的情况,当然法官不会在法庭上表现出来。

法律上对证明责任有详细规定,大多数是谁主张谁举证。(举例:A代表负担证明责任的一方,B代表不负举证责任的一方)如果A无法证明其主张的事实,那么法官只能视为该事实不成立。举例,A起诉B返还借款,A对借款事实的存在有证明责任,如果A没有证据,那么法官只能认为A没有借给过B钱。哪怕事实上A真的借给过李四钱,那谁又知道呢,法官能怎么办,法官只能按照法律来。

因此,A要举证,否则基本就得败诉,除非B承认了,这样A可能能赢……而B的举不举证就要以A的举证情况而定,如果A举证了,B可以提出证据反驳(但要求的证明标准也要比A的低),也可以不提,不提也不代表A举证就一定证明得了。如果A没有举证,那么B就只需要矢口否认,连举证都可以不用(这种情况太多了,如果是真事……A可能会称B抵赖、睁眼说瞎话)。

民事诉讼,当事人在法庭上说假话是不会遭受任何制裁的,本身民事案件就很杂,各种各样,谁真谁假,没证据真的没法认定,除了当事人,谁也不知道,所以,证据是诉讼之王,你要把心思多用在收集证据上,该你举证的你要收集,你反驳的也建议收集,因为法律最讲的,永远都是证据。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