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报道 | 西北师范大学教育技术学院副院长郭炯:网络学习空间应由专业部门认定
西北师范大学教育技术学院副院长郭炯:网络学习空间应由专业部门认定
——解读《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指南》
《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总则、网络学习空间的构成、个人与机构空间、公共应用服务、数据分析服务、空间安全保障六个部分构成。《指南》的关键点如下:
第一,网络学习空间的定义。网络学习空间是由教育主管部门或者学校认定的,融资源、服务、数据为一体,支持共享、交互、创新的实名制网络学习场所。在定义中,特别加了一句话,“由教育主管部门或者学校认定的。”
前期做全国教育信息化调研过程中,发现很多地方都有多个空间。未来如果任意的空间,都被认为是《指南》所提到的网络学习空间,可能很难承载得起它对整个选拔人才、升学的支撑,所以它需要由教育主管部门或者学校认定,体现了一个区域内统一的标准、统一的要求,以及它的可信度。
第二,网络学习空间的建设与应用目标。指南明确了它的建设与应用目标。一,重构学习环境;二,优化资源供给,通过空间应用数字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优质教育资源,同时,生成优质教育资源;三,目标是变革教学模式,进一步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从单一被动学习到多元的个性化学习。网络学习空间,在改变传统教学的基础之上要更加致力于自主、探究、协作地教学模式;四,重塑评价方式。网络学习空间可以跟踪监测学生的学习过程,保留一些数据,使得过程性的综合性评价得以实现,可以对学生的职业倾向、信息素养、核心能力等进行评价;五,提升治理水平。
第三,网络学习空间的构成。网络学习空间分为个人空间和机构空间,并集成了公共应用服务和数据分析服务。
第四,个人空间。它具有角色基本功能且可拓展的个性化工作与学习场所,是调用各类应用服务的个人应用枢纽,支持完成角色的典型活动,如资源管理、教学管理、交流互动和信息查询等,支持不同角色用户在同一空间中的身份切换,实现“一人一空间”。
假如我是一个教师,同时也是一个家长,是一个管理者,作为这样的一个用户,具有三个角色,也只需要登录一次,任意切换角色,实现“一人一空间”。
第五,机构空间。
第六,公共应用服务。通过区域统筹,择优选择不同企业、机构提供的应用服务。即提供网络学习空间,并非要求所有的区域都是一样的。以教学支持服务为例,可以有很多类型,每一种支持服务可以由不同企业提供,区域内部进行选择,经过一定的应用沉淀下来的服务可能是最符合区域需求的,也就是最能体现这个区域特色的选择。
同时,应用的创新取决于教师。期间,教师可以调用公共应用服务“组织教学活动”。学习的交互、人和人之间的互通、教师和教师、教师和学生以及家长之间的互通,都可以借助学习交互服务中提供的各种工具来实现学习交互服务带来的互通。
第七,数据分析服务。集成各类数据分析工具,利用从个人空间、机构空间和公共应用服务中采集的数据进行分析,为实现个性化学习、精准教学、教育评价和科学决策等提供支持。
第八,空间安全保障。重点提到的是网络硬软件的安全,以及信息数据和内容的安全。空间收集学生整个学习过程的数据,可以对学生的认知、学习能力等进行分析,但是一旦这些数据泄漏,后果严重。所以,需树立网络安全意识。
(本文根据西北师范大学教育技术学院副院长郭炯在“2018 年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部分演讲内容整理,未经本人确认。整理:陶春)
本文刊载于《中国教育网络》2018年5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