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认定!直接结算!门诊慢性病政策大调整!

亲爱的朋友们,

圣诞节有没有收到礼物呀?

没收到也没关系

西安医保不整虚的

门诊慢性病政策大调整

这一份货真价实政策大礼包

快来收好!

从2021年元月1日开始,

门诊慢性病资格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

直接认定,

慢性病就医购药费用实行在定点医疗机构

和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

(具体150家2020年度门慢定点零售药店名单详见文末)

看上去好像只是简单一段话

但实际意义重大

下面给大家详细讲讲

对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2021年

1月1日前

VS.

2021年

1月1日后

1.参保人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认定门诊慢性病资格。

2.参保人先行垫付费用,次年规定时间内,整齐所有票据资料交给单位经办人,到医保经办中心进行费用报销。

1.参保人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认定门诊慢性病资格;

2.参保人慢性病就医购药产生的费用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无需垫付、无需提交资料报销。

对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2021年

1月1日前

VS.

2021年

1月1日后

居民门诊慢性病资格可以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认定,慢性病就医购药费用实行在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直接结算。

原有规定不变,新增购药可在定点零售药店及三级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政策。

除此以外,

病种范围及费用限额也有调整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文章来源: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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