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一中关于“禁止携带手机进校园”致家长和全体学生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随着手机等电子产品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保护学生视力,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昌邑一中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等电子产品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学时代的学生特点,采纳“家校社协同育人”方式,共同加强学生自觉自律的教育,特致全体家长和学生一封信。
2020-2021 SECOND SEMESTER
一、手机等电子产品对学生的危害
1.中学生正处在生长发育期,很多身体机能还不健全,手机等电子产品辐射危害学生发育,影响身体健康,造成理解力、反应力、记忆力的明显下降,听觉受损,免疫功能失调。
2.个别学生利用手机等电子产品撒谎欺骗老师和家长,有的学生还以短信的方式捉弄老师和同学,影响学生良好品质的形成。
3.手机等电子产品上网、QQ微信聊天、网络游戏、电子书等功能,包含许多黄、赌、毒内容,毒害青少年。
4.课堂上手机等电子产品突然响铃,一些同学课上偷偷听音乐,收发短信,扰乱了教学秩序,降低了听课效率,影响和谐的师生关系。
5.学生防范意识差,社会闲散人员觊觎学生手机等电子产品,危及人身安全。同时个别同学利用手机等电子产品联系外来人员,出现安全隐患。
6.在考试时,学生利用手机等电子产品作弊,败坏考风,破坏学风,影响考试评价。
7.手机等电子产品消费,增加父母经济负担,学生之间比较手机等电子产品好坏,助长了攀比之风,出现了享乐思想,影响了学生的学习和心态。
8.手机等电子产品的使用加速中学生社会化,成为中学生中男女生交往过密的帮凶,严重影响学业,不利于中学生健康成长。
图 | 手机等电子产品对学生的危害
2021-20221 FIRST SEMESTER
二、学校对手机等电子产品管理规定
1.禁止学生在校期间携带和使用手机(包含老人机)、平板、MP3、MP4等电子产品。
2.任课教师一经发现学生在学校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有权将其收缴至班主任处或教育处。班主任发现本班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有权将其收缴交于教学区各学部办公室,并及时告知家长。教学区管理团队保管交回的手机,于每学期结束后通知家长来校领回。
3.学校将不定期开展关于学生携带手机的检查活动,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取消其本学年所有评优选先资格,并责令该学生作出书面反思,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
4.教师在收缴手机的过程中,学生如出现不积极配合的现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惩戒及以上纪律处分。
5.学生在校期间家长需要联系学生可通过班主任帮助联系,学生需要联系家长可通过电子班牌、教师手机、校内公用电话,或学校门卫处的电话。
图 | 学校对手机等电子产品管理规定
学校为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规范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营造良好的育人和成长环境。现发出以下倡议:
1.学生自觉落实学校管理要求,主动引领新风尚,不携带手机进校园。
2.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不浏览涉黄、涉爆、煽动民族仇恨等内容的网站和信息,自觉抵制社交、直播等软件的不良诱惑,不制作、发布不良信息。
3.学生自觉抵制利用手机照抄作业答案、考试作弊等行为。自觉抵制沉迷网络游戏、电子小说、网络社交等行为。
4.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者服务、社团等有益身心的活动,按照正确的方法做好眼睛保健操,提升体质体能,保护视力。
5.家长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和监管,耐心细致给学生讲解过度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的危害和正确使用的方法,引导督促子女养成良好的使用习惯。
6.家长承担对孩子的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网络游戏沉迷和不当消费行为。提高自身网络素养,学习沉迷网络早期识别和干预的知识,引导孩子绿色上网,当好学生的榜样。
7.家长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工作,经常与老师特别是班主任老师进行沟通联系,凝聚育人合力。
8.家长不主动给学生购买手机,及时纠正孩子之间炫耀攀比的不良风气,确实需要使用的要落实好监管人员责任,严格限制使用时间和场所。
学校诚挚的希望各位家长、各位同学给予支持与配合,禁止携带手机进校园!还校园一片纯净的天空,给同学们留下一方纯洁的心灵园地!
昌邑一中教育处
昌邑一中团委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