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肿瘤放射治疗协会发布新版质子治疗保险报销指导意见

日前,美国肿瘤放射治疗协会(American Society for Radiation Oncology ,ASTRO)更新了质子治疗保险报销指导意见。更新后的“质子治疗报销政策模型”为包括Medicare、Medicaid和私人保险商在内的医疗费用支付方提供了选择适合进行质子治疗且应该被报销的质子治疗适应证的参考意见。点击“阅读原文”,阅读报销政策全文。

上一版报销政策发布于2014年,根据政策发布至今这段时间新公开的临床证据,新的政策列举出了两类质子治疗临床适应证。第一类推荐报销的适应证第二类是在满足特定要求的情况下推荐报销的适应证

第一类适应证为根据目前发布的临床证据选出的通常公认的最适合接受质子治疗的疾病类型,本次更新新增了5个疾病和1个修正,并在文件中以星号(*)标出,具体内容如下:
  • 良恶性原发中枢神经系统肿瘤(CNS)*

  • 晚期(如T4)和/或无法手术的头颈部肿瘤*

  • 鼻旁窦和其他副鼻窦肿瘤*

  • 没有出现转移的腹膜后肉瘤*

  • 重要组织累积剂量会超过耐受剂量的再程放疗病例*

  • 肝细胞癌(无需大分割治疗*)

  • 眼部肿瘤,包括眼内黑色素瘤

  • 颅底附近或颅底肿瘤,包括但不限于脊索瘤和软组织肉瘤

  • 接受传统放疗时脊柱照射剂量可能会超过耐受剂量,或既往脊柱曾接受过照射的原发或转移性脊柱肿瘤

  • 接受过治愈治疗和姑息治疗的上文提到的肿瘤类型的原发或良性儿童肿瘤患者

  • 因患有遗传综合征导致患者接受放射治疗时总照射体积至关重要的病例,如(但不限于)NF-1患者和视网膜母细胞瘤患者

第二类适应证是指如果患者参与到科研协会(Institutional Research Board,IRB)批准的临床科研或证据指导报销政策委员会(Coverage with Evidence Development,CED)要求的多中心注册项目,那么就应该给予报销。针对这些疾病,正在积累质子治疗的临床证据,有可能在未来被列为第一类适应证,具体如下:
  • 非T4期和可以手术的头颈部肿瘤(既往为所有类型的头颈部恶性肿瘤*)

  • 无转移的前列腺癌(既往为泌尿生殖器肿瘤*)

  • 乳腺癌*

  • 胸部恶性肿瘤,包括无转移的原发性肺癌和食管癌

  • 腹部恶性肿瘤,包括无转移的原发性胰腺癌、胆管癌和肾脏肿瘤

  • 盆腔恶性肿瘤,包括无转移的直肠、肛门、膀胱和宫颈癌

“近期的研究让接受质子治疗有显著优势的肿瘤类型数量有所增加。”ASTRO主席David C. Beyer教授表示,“我们将继续致力于获得更多的临床证据,证实哪些疾病更适合接受质子治疗,哪些疾病不需要质子治疗。”(质子中国 编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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