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说:上海百年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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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上海老底子事 忆上海老底子人
诉上海老底子情
清末的上海,居民来自各地,婚俗上大家各有本乡习俗,但基本上大同小异。
先是定亲,即订婚。男方父母央媒求亲,俗称“讨八字”;女方如有意,送出庚帖,写明姑娘的生辰八字,称“出八字”。男方请算命先生“合八字”。如和男方无冲克而相合,就相亲(即看双方容貌),走人家(即走访婆家)。男女双方择日各摆定亲酒,订婚手续才算完成。
再是纳彩,男方向女方送彩礼、下聘金。一般送首饰、衣物、茶叶、吉祥草、万年青。女方收彩礼后,以鞋、帽、眼镜之类回赠。随后迎送嫁妆。当时最时髦的嫁妆有被褥、衣服、箱橱、浴盆、马桶等。
一切妥当后,即走到最后一步:成亲。男方租用花轿,红灯引路,鸣锣开道,吹吹打打到女方迎亲。新郎新娘“拜堂”,在婚礼的掌礼人的颂词指挥下,向天地、父母、来宾等行叩拜大礼。
反映了当时的婚俗和生活方式的上海“小校场年画”
这一天男家摆酒宴请宾客,称“花筵酒”,吃好后“闹新房”。婚礼后三天新郎陪新娘回家探亲,女方家设宴款待,称“回门酒”。
“通脚”
早在清末,上海便流行一种'通脚'的习俗:男女经媒人介绍定亲后,为了要了解对方的人品和家境,在正式结婚之前,姑娘在媒人的陪同下,带着礼物,第一次去拜见未来的公婆、长辈和丈夫。从此以后,姑娘便可以随时去婆家(但不能过夜)。
起初,这种婚俗仅限于浦西,而且只有女方才拥有这权力,谓之“女通脚”,又称“过门妇女”。后来,随着浦西又出现“男通脚”,这种风俗也传到了浦东。
像这种婚前可相互见面的习俗,别地是难以做到的。“通脚”风俗给了妇女一点选择的余地。如果男女双方在串门时感到对方的家境、相貌以及道德品行等有不满意的地方,便会有赖婚和退媒的举动了。
解放前就流行“姐弟恋”——
解放前,浦东人结婚,习惯上新娘比新郎要大几岁,当地称其为“大娘子婚姻”。它不同于“二十岁大姐十岁郎,夜夜困觉抱上床”的童养媳制度,而是指男子到婚龄时,娶的女子年岁要比自己稍大,故有“女大三,屋脊坍”,“女大四,头触制”,“女大七,哭泣泣”等说法,而历代有文献记载的婚姻年龄规定也都是男大于女。
而浦东人却认为,他们这样做,是因为以前男女成婚早,女大男的几岁,要懂事体一些。即俗话所说:“长嫂当母,长妻当姐”。很明显,其目的无非是让女方多操持家务。关于这点,上海县的七宝镇很具有代表性。在那里,当家人都是妇女而很少是男子。
另外,在旧上海部分地区有女无子的人家,为了养老送终,不绝香火,必须招婿入赘。这种婚姻习俗本不稀奇,别地也多见,不过这里的女婿入赘后,必须为妻姓,生育的子女也是沿袭母亲的姓氏,成为女姓家族的成员。
一位老南汇人讲了一些当地的旧婚俗。以前南汇各地方结婚的形式繁杂,主要有打铺盖、提箱、哭出嫁、拿嫁妆、挽手进洞房、吵新房、回门、满月等。
哭出嫁
结婚前一天,新娘的红绿被头缝好后,用一匹土布把被子、枕头等扎成铺盖。多的十几条、几十条,称“被山”。
准备好箱橱以后,父母把给女儿的被头、土布、衣裳等递给新娘的阿哥阿嫂,由阿哥阿嫂一件件放入箱橱里。
提箱时,母女流泪哭泣,母亲哭的是辛苦养育的宝贝女儿要离开家门,女儿哭的意思是感谢爷娘养育之恩等。
结婚前一天或当天,男方到女方来拿嫁妆,取嫁妆的人必须要等女方家请他们才能进门,然后燃放鞭炮,发送嫁妆。拿嫁妆的人必须朝东或朝南方向走,半路上不能转首,也不能停下来,而且要兜远路给人看,叫“兜青龙”。
结婚第三天,新娘回娘家望爷娘,叫三朝回门,新郎备了礼物,陪同前往。但天黑前,新娘必须赶早回婆家。
结婚后第四天,叫小满月,新娘依然回娘家,当天回婆家。过了数天,娘家兄弟到男方家邀请,新婚夫妻回娘家,叫大满月,新郎必须当天回家,新娘住上几天后由新郎接回家。
老上海的婚房布置
上海古时的风俗十分注重传统,繁复的六礼仪式,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及亲迎。由提亲、订下婚约,以至婚礼期间,都有赖媒人当中间人,联络男、女两家及协办婚礼仪式,所以之后必定要答谢媒人促成姻缘之恩。
那时不是所有人家都能负担为新娘子做裙衫的花费,所以不少农村姑娘出嫁时,都会身穿红色长衫或大红套装,代替裙衫。
新郎出门前,都要先在娘家吃一碗以莲子、百合煮成的甜羹,代表女家希望女儿出嫁后能过甜蜜生活的愿望。在送嫁的过程中,女家一位属全福之人(即父母双全,与丈夫和睦且有子女者)的女性长辈,或女司仪,撑起红伞伴着新娘走,以保护她不受妖邪入侵。
女司仪在新娘出门时要多带一双全新的绣花鞋,待新娘登上轿子后,便为她更换新鞋,表示新娘离家嫁作人妇,不会带任何属于女家的东西到夫家,寓意将以后的生活交托于丈夫手上。
西风东渐,西方文明渐渐地影响了上海的风尚,上海传统的旧婚俗也出现了一些变化。在婚礼上,新郎改穿燕尾礼服,新娘则穿起了白色婚纱礼服。这种不按照传统礼制的新式结婚就是“文明结婚”。
民国初期,大礼服和白色婚纱已传入中国,但采用的并不普遍。真正使这一风气风靡全国各大都市的,是1927年蒋介石、宋美龄在上海举行的婚礼。同时,这个年代的男女青年,在思想上冲破了传统,他们反对包办婚姻,提倡男女社交公开、自由结合,倡导自由恋爱、文明结婚。
1927年12月1日蒋介石与宋美龄在上海举行新式婚礼,新娘披婚纱,戴花冠;新郎穿西装礼服
上世纪30年代左右的“文明结婚”婚纱照
他们通常会邀请校长、教师、社会名流等长一辈的学人担任主婚人、证婚人,新郎新娘在主婚人的引导下握手亲吻、相互拥抱,然后邀请参加者入喜席或茶话会。一些教会学校和新式学校也会愿意无偿提供教室或礼堂,支持他们的学生和校友文明结婚。
结婚礼堂
当时,上海出现了专为文明结婚服务的礼堂,如法租界紫来街(紫金路)是著名的红木家具街,一家颇具规模的红木家具店在老西门内关帝庙(相当于现在的复兴东路955号)有一个红木家具仓库,他们利用仓库开设“西园”,提供文明结婚服务。
因为礼堂布置大部分使用红木家具,于是被称之为“红木大礼厅”。以后,不少旅社、大饭店也利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明结婚服务,到上世纪30年代,上海的文明结婚蔚然成风。
上海的出版印刷机构仿照西方的婚约文书印刷所谓的“结婚证书”,由分散在大街小巷、街头巷尾的烟纸店销售,当事人在印刷品的空格上填写新郎新娘名字、籍贯、年龄,以及介绍人、证明人、证婚人、双方家长的名字,加盖钤记,就是一份像模像样的结婚证书。
“集团婚礼”
1935年4月3日,上海的57对新人参加了在新江湾新市政府大礼堂举行的全国首届“集团婚礼”。在婚礼上,新人相互二鞠躬,然后向证婚人鞠躬。证婚人向新人授赠结婚证书和纪念品,致婚辞,最后全体新人与证婚人一起合影留念。集团结婚也成为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期间影响较大的一种新婚俗。
“集团婚礼”上的新娘
从1911年的《大清民律草案亲属编》,到195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到实行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结婚证书作为一段婚姻的证物,诉说着中国婚姻制度的沧桑巨变。
民国时期的结婚证不仅有新人的名字,证婚人、介绍人也一一列入其中;建国时期强调男女平等,体现在结婚证书上便是写上“自主自愿”的字样。
古时的婚书
据史料记载,古时候的婚书在订婚时便已签立,婚书的内容包括:男方家庭请求缔结婚姻的通婚书,和女方家庭允诺的答婚书,以及男女双方各自的真实情况。婚书一旦缔结便取得了民间的认可和法律的效力约束。
中国最早出现的由官方颁发的结婚证则出现在清朝,称为“龙凤帖”。男女在订亲之后的7至10天,双方应当去当地县衙领取龙凤官帖并纳税交款。帖上的内容包括:定婚人的姓名、年龄,双方家长、主婚人和媒人的姓名,而且均需签押、盖章,以示郑重。经官府认可,盖上大印,证明婚姻已经取得合法手续。
民国时期的结婚证书大多印有“偕老百年”、“百年好合”、“以白头之约”等美好祝愿,以及男女双方的姓名、生日时辰、证婚人、介绍人等内容。此时的结婚证书上女方姓名完整,开始体现出男女双方地位的平等以及对婚姻自由的追求。
粉底黑字、大红镶边,民国三十七年的结婚证
凤飞花开,民国三十五年的结婚证
民国的结婚证书上有这样一段话:“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栽明鸳谱。”结婚证本是良缘永结的伊始,是两姓联姻的证物;是双方共结连理、风雨同舟的意愿,更是男女盟订齐眉、同心偕老的承诺。
印有“双方自愿”字样的一张1955年的结婚证
建国之后的婚姻制度堪称婚俗史上的里程碑,当时颁布的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民主主义的婚姻制度。”这一里程碑式的跨越体现在结婚证书上便是写上“自主自愿”的字样以示婚姻的自主性。
1963年的结婚证,“自愿结婚”四个字紧跟男女双方的姓名之后
1950年6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民政局在社会处增设婚姻登记科。1952年12月22日,上海市各区民政部门开始办理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提篮桥区人民政府办理婚姻登记处
最新版本的结婚证则于2004 年由民政部统一监制,枣红色、烫金字,采用安全防伪水印币纸, 证书上的内容仅包括双方姓名等基本信息以及双方合影2寸照片,崇尚简洁。
结婚是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刻,为了把这幸福的记忆永远保存下来,就有了结婚照的诞生和流行。一张张结婚照,定格着一对对新人的幸福,也记录着婚俗的变迁。不知不觉间,结婚照已历经百年。新人成家后,多将结婚照悬挂在墙上,以示幸福和甜蜜。
清末民初结婚照
清末民初,白色婚纱还未在国内亮相,当时的人们流行在花盆前或在八仙桌旁合影。上世纪30年代,西装流行于上海街头,迅速成为一种服饰时尚,那时的新娘身穿白色婚纱礼服,手持鲜花,头戴白色头纱长达五六米,新郎则身穿黑色礼服,白色衬衫,上扣黑领结,手捧黑呢高盆帽和白色手套。
真正名副其实的婚纱照则开始出现于上世纪四十年代前后,结婚照由教堂移至照相馆,程序上也由在举行婚礼后改为在婚礼现场拍摄,人数由集体婚礼合影变为只有新郎新娘二人合影。到解放初期,结婚照流行着军装、工农装拍摄。
上世纪五十年代婚纱照
上世纪六十年代的结婚照
上世纪80年代拍结婚照时,新娘又穿上了洁白的婚纱,戴上了洁白的面纱,手拿塑料花,还要化好淡妆;新郎要穿西服,打领带。再后来的婚纱照,一拍就是一套。拍摄时新娘要换好几套婚纱。
上世纪六十七年代,婚事简办成了当时的新风尚。青年男女经过结识、恋爱,双方自愿结合,即可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法定证书,在法律上确立夫妻关系。
上世纪七十年代的上海婚房布置
当时,上海男女婚事都革命化。有的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后,就在单位举行婚礼,由单位领导宣读结婚证书,新郎、新娘谈一下恋爱经过,再助兴做做游戏,亲友吃些喜糖,婚礼就算结束了。结婚前,会找木匠给婚房订做大木床、大衣柜和桌子、椅子等木制家具,当时的说法是要凑够“72条腿”。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代表性结婚礼物:双喜茶杯和高脚果盘
到上世纪七十年代,在上海结婚的经典配置是“四大件”,又称“三转一响”,即收音机、自行车、缝纫机及手表。这四样在当时是家庭生活富足的象征,也是女孩子出嫁的标配。
对那个年代的家庭来说,缝纫机十分重要,做衣服、缝被面全靠它。当年上海生产的很多缝纫机,如蜜蜂牌、飞人牌、蝴蝶牌等都是人们心中响当当的品牌。
当新娘带着缝纫机的陪嫁来到新郎家中,就表明这个新娘将来是个心灵手巧、会过日子的贤妻良母。但当年的缝纫机很紧俏,要凭票供应,票子主要从市总工会到区总工会到企业工会发放给职工,工会一般也会优先考虑马上要结婚的小青年。结婚后,家里的缝纫机总会被擦得一尘不染,还要做个很讲究的布套罩起来。
在“三转一响”的年代,自行车也是最大的“转”,大家都希望有辆自行车。有辆自行车,很神气,上下班也较自由些,用不着挤公交车。
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自行车票比缝纫机票还要吃香。当然,自行车也要进行一番精心打扮,车座罩上带穗的套子,车梁用布或彩纸裹起来,车条要绕上几圈毛线转起来才好看。车子被擦得锃亮,快快地骑过去,在弄堂里留下一路“丁零零”的脆响,引来一片羡慕的目光。
一块上海牌手表,曾寄托了人们的梦想。在当年,几个月的工资才买得起一块表。那时,青年人总要到参加工作以后或筹备结婚时才会买手表。一些男青年还时兴为女朋友挑选宝石花牌手表。老上海人办婚事还会去买三五牌台钟,是因为这种台钟看上去厚重结实,经久耐用,有“一辈子”的美好寓意。
那时候电视机还是稀罕物,所以那个年代上海人结婚,收音机成了新房里不可缺少的摆设。收音机是“三转一响”中唯一的家用电器,也是上海家庭最早拥有的家用电器。当年上海的青年人结婚大多会选购红灯牌收音机,大红灯笼高高挂,这个牌子听上去喜庆、吉祥。
(部分文字来自:《夜光杯》、上海观察)
来源:看懂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