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说《论语》:季氏篇(三)
16.03 孔子曰:“禄之去公室,五世矣。政逮于大夫,四世矣。故夫三桓之子孙微矣。”
二、释 解
三、释 字
《说文》:逮:唐逮,及也。从辵隶声。徒耐切。臣铉等曰:或作迨。
《约注》:逮:钮树玉曰:“《韵会》两引,并无唐逮二字。《一切经音义》卷一《华严经音义》卷四十六引及《玉篇》注并作及也。则唐逮二字,盖后人增。”沈涛曰:“逮之训及,见于传注者甚多,而唐逮之语,他书未见。疑古本作逮,及也。读若唐棣。后人传写,误夺读若二字,又误棣为逮,浅者妄移于及字之上。”舜徽按:唐逮为唐棣之讹,固矣。盖后人旁注音读之辞,传写者误入正文耳。本书:“隶,及也。”逮乃后起增偏旁体,今则逮行而隶废矣。
《广韵》:逮:及也。又徒戴切。
汉字“逮”从辵隶声,初文为隶。隶,金文字形像一只手抓住动物的尾巴,后增辵旁表示行动之义。本义为抓捕野兽,有近及抓住、捉住之义,引申为抓捕、逮捕、及、达到、相连及等义。
前一章通过“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有道,则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的教导,期望在位的君臣能从“天下无道“的现实乱象中觉醒,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弘道扬善,践行“仁之为人”的“均、和、安”的礼乐秩序,回归政治清明稳定、社会和谐安定、百姓安居乐业的盛世文明。本章通过“禄之去公室,五世矣。政逮于大夫,四世矣。故夫三桓之子孙微矣”的教导,让人们从“天下失道”已久中,体悟礼乐秩序文明回归的天道之必然,从“故夫三桓之子孙微矣”的衰微中把握“公室”复兴而重返辉煌的道义之必然。
老师说:“鲁国从公子遂杀文公之子,强立庶公子馁为宣公开始,国家的赋税收入不纳公室,公室的爵禄赏罚和任免的大权也逐渐旁落到下级大夫,到现在已历经了宣公、成公、襄公、昭公、定公五代了。鲁国国政由季氏大夫实际掌控,到现在也历经了文子、武子、平子、桓子四代了。天下大势的兴衰更替,原本就是天道的平常,现今三桓子孙僭越君臣名分、窃据公室权禄已有时日,是到了衰败微弱的时候了,是到了回归正道的时候了。”
本章需要注意的一是“公室五世”和“大夫四世”的释解,毛奇龄《论语稽求篇》:“其四世何也?曰文、武、平、桓也。何以知文、武、平、桓?乐祁不云乎,政在季氏三世矣,谓文、武、平也。子墨不云乎,文子、武子世增其业,谓季之执政自文子始也。其不及桓者,以昭公时未有桓也。旧《注》引孔安国说,以文、武、悼、平为四世,则多悼而少桓。朱《注》以武、悼、平、桓为四世,则知有桓而又多悼而少文。两皆失之。盖武子之卒在昭之七年,是时悼子先武卒,而平子于是年即代武立。悼子未尝为卿也,未尝为卿则政不逮矣,故政逮四世,断自文始而桓止,不及悼子,此无可疑者。”《蒋伯潜四书读本》中解读道:“鲁国自襄仲杀文公之子而立宣公,于是大权旁落,爵禄不从君主的公室而出;至哀公已五世了。五世者,宣公、成公、襄公、昭公、定公也。逮,及也。鲁大夫季氏执国政,至此已四世了。四世者,文子、武子、平子、桓子也。(郑玄注无桓子,朱注无文子,而皆有悼子。此从《论语稽》)'三桓’者,季孙、孟孙(亦称仲孙)、叔孙,三氏都出于桓公也。上章不是说'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吗?今季氏执政已历四世,所以已到衰微不振的时候了。当时季氏有阳虎,孟氏有公敛处父,叔氏有侯犯,故曰:'三桓之子孙微矣。’”二是需要注意:“故夫三桓之子孙微矣”并不是说到了“四世之时,所以三桓之子孙才微”,而是说自从三桓僭越君臣名分、窃据公室权禄开始,其已经注定其子孙必定会走向衰微的。刘沅在《论语恒解》附解中说:“三桓子孙微,至定公时已然。康子患盗,问使民敬忠以劝,杀无道以就有道。盖当时民已不服,勉强支吾,终不能振矣。按《史记》自夫子没后,鲁尚有国二百六十年,而三桓子孙无闻,是周公之德,亦孔子相鲁之力,前人亦未见及,愚于此书已屡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