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行业迎来最强监管 行业乱象将无处躲藏
文/日化砖家
2021年7月8日,针对7月7日部分媒体反映的“部分网购平台可购买质检报告”,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已要求淘宝、拼多多等平台企业依法履行平台主体责任,对在平台上销售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网店立即进行处置。同时,已责成上海市、浙江省等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依法调查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坚决打击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维护检验检测市场秩序。
2021年7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连接发布两份文件,《关于开展打击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下称《打击假冒检测报告通知》)以及《关于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及其所在法人单位资质认定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检测资质认定通知》),意在肃清网络买卖假冒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并对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和报告内容做出了具体要求。
两部通知的颁布与正式实施,无疑进一步加强了对检测行业的监管,之后,检测行业乱象将无处躲藏。
众所周知,化妆品检验是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的重要环节,事关化妆品的质量安全。然而,由于近年来行业内涌现出多家化妆品检验机构,这一产业链的竞争开始变得激烈,由此也造成了整个化妆品检验市场的低价竞争与乱象。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数据,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检验检测机构近4.9万家,从业人员141万人。其中,就业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小微型检验检测机构数量占比达到96.49%,18%的机构人员数不到10人。
针对鱼龙混杂的行业乱象,国家市监局开始不断加大监管力度。据市监局发布的公告,2021年至今已注销20家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此外,下半年五部门将联合开展针对检测行业出具虚假报告等乱象的专项整治行动。
从2018年9月开始,市场监管总局就曾下发《关于加强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部署全国市场监管系统集中开展“认证检测乱象”专项整治。近几年,全国各地陆续开展实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打击假冒检测报告通知》具体提出以下六方面重点整治任务:
一是严厉打击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对网络交易平台开展监测与专项检查,对相关违法违规责任主体一查到底、严厉打击。
二是压实网络交易平台责任,落实平台内经营者主体资质资格审核和信息公示义务,要求平台内经营者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或者取得明确委托授权后方能在平台上提供检验检测相关服务,并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三是清理整顿网络交易平台“不送样检测”“检验检测包过”“一天出报告”“急速出报告”“不过全额退款”等虚假广告宣传信息。
四是督促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在网络交易平台上的检验检测活动,指导机构依法依规维护自身权益。
五是加强政府部门公开查询信息与网络交易平台数据交互贯通,强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查询系统、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查询系统与网络交易平台的对接运用。
六是加强责任追究和行刑衔接,对涉嫌违法犯罪活动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对发现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相关市场主体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打击假冒检测报告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落实,严格督促平台企业整改到位,全面梳理排查辖区内网络交易平台情况,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相关问题,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分解细化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任务,督促各有关单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打击假冒检测报告通知》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除此之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还对国家检验检测中心资质进行了明确要求。明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书将换新且美妆商业检测禁止打“国家”名义。
一是,必须要有最新的资质认定证书。新证书名称应是“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而非原来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要将旧证书交回。
二是,由国家质检中心所在法人单位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自2022年1月1日起,相关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单独以国家质检中心名义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应当由国家质检中心所在法人单位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使用所在法人单位的资质认定标志,并加盖所在法人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
早在今年4月份,市场监管总局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质检中心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不得以国家质检中心名义承担商业委托检验活动”,如今《检测资质认定通知》再次要求“相关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单独以国家质检中心名义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可见,对国家质检中心的监管只会越来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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