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摆脱重点监管,厂家“自由”了?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司长张文兵,对外公布2018年国家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张文兵提到,去年,汽车轮胎等相关出行用品的质量,总体处于高水平,不合格发现率保持在5%左右。
2月28日,该局相关负责人在全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新一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即将全面展开。
轮胎世界网获悉,新一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对轮胎产品的监管出现大变化。
轮胎抽查结果整体向好
2018年12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公布汽车轮胎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抽查结果显示,86家企业生产的87批次汽车轮胎产品,全部合格。
其中,三角(威海)华盛轮胎有限公司、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锦湖轮胎有限公司、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等知名轮胎制造商,均在此次抽查之列。
同期,25家摩托车轮胎企业生产的25批次产品,仅4批次产品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包括广饶县稻庄镇赛轮橡胶制品厂的赛为轮胎、东营市宏宇橡塑有限责任公司的翔鹰真空胎、山东白龙轮胎有限公司的金丰轮胎,以及江西岳大轮胎有限公司的摩托车轮胎。
轮胎不再是重点监管对象
1月底,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发布《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19年版)》。
轮胎世界网了解到,此目录中的重点监管工业产品,不包括轮胎。
汽车轮胎和摩托车轮胎,曾被列为2018年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对象。
据介绍,上述新目录的制定,参考了2018年目录的实施经验,以及同年的监督抽查、国内召回等数据。
对此,业内专家表示,市场监管总局不再将相关轮胎产品列入重点监管目录意味着,轮胎企业在2019年的全国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可暂时松一口气。
但也有人提醒道,放松监管不代表废除监管,各大轮胎企业应发挥自我监管能力,继续保持轮胎产品的高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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