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怀明:潘金莲事件与“文化碰瓷”
昨天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我使用了一个词,叫“文化碰瓷”。
说的是根据刘震云小说改编、冯小刚导演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公映之后,有个潘氏宗亲会很是愤怒,说是有损他们潘氏的名誉,侮辱先人,要为潘金莲正名。他们从广东找到一个身患重病的名叫潘金莲的农村妇女,去起诉刘震云、冯小刚等人。有意思的是法官还真立案了,而且就在本月开庭。然后各类媒体一路报道,把一件荒诞离奇的事情竟然炒作成一个社会热点。
电影《我不是潘金莲》剧照
对这件事的评价其实用“文化碰瓷”四个字就够了,不需要再长篇大论的摆事实讲道理,讲其如何荒诞,更不用上升到学术层面去考证辨析,因为其中是非曲直的判断并不难,普通人只要稍微想一想,都可以发现其中的可笑之处。
需要大家深思的一个问题是,这个非常不靠谱的闹剧何以能演变成一个社会事件。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事件的背后很可能有推手。
这件事如果真有幕后推手的话,希望到此打住。虽然你们的炒作很成功,吸引了不少眼球,但这种炒作真的有效吗?这种短期行为固然可以让你们的关注度和阅读量增加,但这样赚钱不觉得亏心吗?炒作也是有道德底线的,每天回去面对天真无邪的孩子、面对白发苍苍的母亲的时候,难道就没有一丝愧疚吗?一个人真的可以没良心的生活吗?为什么不想一些光明正大的办法扩大公司的知名度,而非要采用这种无聊的炒作手段。
当下的社会风气够成问题的了,每次无聊的炒作就相当于小工厂或小作坊向空中排放一次废气,都已经形成社会雾霾了,能不能有点责任感?做不到净化社会空气,最起码不向社会排放废气,这总可以吧。
曹涵美绘西门庆、潘金莲
那个潘氏宗亲会,还是歇歇吧。你们是不是在潘金莲的名誉官司之后,还要接着去打潘巧云、潘仁美、潘安等人的官司?把潘金莲是否真有其人这件最基本的事实先弄清楚之后再打官司好不好?要打官司也应该去起诉《水浒传》的作者施耐庵或《金瓶梅》的作者兰陵笑笑生,而不是刘震云、冯小刚等人。
潘氏也是一个大姓,历史上有很多名人,有许多有益的事情可做,为什么非要做这种不靠谱的。打官司这件事真能为潘金莲正名吗?效果恐怕适得其反,此举除了被人嘲笑、成为笑柄之外,不会有别的什么结果。真正有损潘氏名誉的到底是谁?是那些鼓动广东那位潘金莲打官司的潘氏后人还是刘震云、冯小刚等人,相信明眼人都可以做出自己的判断。
《金瓶梅》词话本
那位广东的潘金莲,赶快去看病吧。很同情你的境遇,生病没有钱看,可以采取募捐的方式,向社会求助,甚至可以直接给刘震云、冯小刚写信,也许还能得到他们的帮助。用这种被人当枪使的办法,真能筹到治病的钱吗?如果说这位潘金莲是位农村妇女,不知道如何去做,她的家人、亲友难道也不知道吗?就不会去劝劝吗?被人沿街牵着当猴耍,难道心里没数吗?
金圣叹批点本《水浒传》
还有那些审案的法官,恐怕需要认真补课,不仅需要补文学、历史课,而且还要补法律课。如此荒诞不经的诉讼能立案吗?如果文学、历史方面的事情拿不准,能不能咨询一下这方面的专家。社会资源很宝贵,要用到真正需要的地方。如此浪费纳税人的社会资源,你们算不算失职?
至于那些吃瓜的看客们,还是洗洗睡吧。早上醒来之后,记住一句话:不要给别人当枪使。大家都对当下的社会风气不满意,不能只拿镜子照别人,不看自己。良好的社会风气需要每个人的努力,大家行动起来,抵制各种荒诞无聊的炒作。
重建良俗,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