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纷纷增资中小银行,只能解燃眉之急
国资纷纷增资中小银行,只能解燃眉之急
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共有18家中小银行获得地方国企的增资。其中:山东省有7家,江西省有6家,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北省、四川省、甘肃省各1家。
地方国资增资中小银行,主要目的不是投资,或者中小银行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引进战略投资者,而是部分中小银行出现了一定风险,需要通过注资或增资来化解风险,解决可能出现的资金矛盾,避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
操作方法本身没错,以增资的方式化解中小银行风险,也是当前必须重视的一项工作。关键就在于,如何增资、谁来增资。地方国企驰援,不失为一种方式,但是,各地都是依靠地方政府驰援,可能就存在一定问题了。因为,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地方国企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好,多数都是政府融资平台转型而成的企业,看似变成国企了,其所扮演的角色仍与此前的政府融资平台没有多大变化。更重要的,这些国企的资产,大多是土地等固定资产,真正资金实力雄厚的国企并不多。国企对中小银行的增资,更多的还是依靠向银行贷款、靠负债来完成,等于将风险从左口袋掏到右口袋,并不是真正的化解风险。国企驰援,只能解燃眉之急,而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要化解中小银行的风险,落脚点不能只放在国企上,而要更多的立足于非国有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只有非国有企业对中小银行增资,才能从根本上化解小银行的风险,且不会加大政府的负债风险。同时,其他所有制企业的资金,更多的是自有资金,或者有效资产等。地方在引进其他所有制企业时,也可以对资金来源提一些要求。
面对一些中小银行在支持中小微企业、尤其应对疫情过程中可能出现风险,监管层早就有过表态,支持地方向部分高风险中小银行注入资金、可变现资产,或者通过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注资的方式,为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同时,也特别欢迎符合条件的、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和外资机构参与到中小银行的改革重组中来。
也就是说,在监管层面,引入其他所有制资本是没有障碍的,关键就看如何引入,引入哪些非国有企业,以什么样的方式引入非国有企业。只有组成国有与其他所有制资本股权结构,中小银行的风险才能真正化解。
有人担忧,按照这些年来的经验,如果非国有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在中小银行中的占股比重过高,风险同样会发生。原因是,极少数民企大股东把入股的银行当成了提款机。而这,恰恰是监管需要考虑和解决的问题。要知道,允许民营资本参与银行投资,鼓励民间资本增资中小银行,目的就是形成混合所有的现代银行,让民资有更多的出路。如果因此而将银行变成自己的提款机,积累和隐藏风险,当然需要引起重视了。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最有效手段,就是从监管角度对民资股东实施监管,而不是放任自流。
这也意味着,是否在中小银行引进非国有资本,是态度问题。引进了非国有股东后如何监管,那是工作问题。只要后者解决好,把后者的各项工作做到位,前者就不会有什么问题。所以,在化解中小银行风险、给中小银行增资问题上,还是要更好地发挥社会资本的作用,引进更多社会资本,而不是国企的勉强增资。对多数地方国企、尤其是市级以下的国企来说,是没有多少能力驰援其他企业的,能够让自身不出现问题,就已经可以欢天喜地了。
截至目前,我国中小银行数量已达4000多家,资产总额约占到整个银行体系的1/4。近年来,中小银行对地方经济的发展,也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由于管理和企业运行等方面的原因,部分中小银行也面临不小的风险,不良率在快速提升,筹资能力也在下降。如果不通过增资的方式补充资本,有的银行就将发生风险。因此,地方帮助中小银行引入战略投资者,增加资金注入,是对的,也是及时的。只是大量动用国有资源,还是令人担忧的。且不说与国企改革存在一定矛盾,从政府层面来说,把国企的资源消耗完,如果真的遇到风险了,怎么办?这才是更需要考虑的问题。毕竟,地方能够动用的资源非常有限,也就国企那么点资源,且多数国企资源并不优质,也在寄希望于政府能够给政府、给资源,让它们去驰援中小银行,实在是一根藤上的两只苦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