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喻经【白话译文】八十七、劫盗分财喻原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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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喻经》译文及注解--估客驼死喻


【译文】

譬如商人四处流动做买卖,恰好在路途之中,骆驼突然死了。上面所载的大多是珍宝、细软、上好的木棉布以及其他种种杂物。骆驼既然已经死了,就把皮剥了下来。商人要继续前行,就让两个徒弟留守着,吩咐道:「好生看管驼皮,不要让它受潮烂掉了。」过后天落雨了,两人愚痴如榆木脑袋,尽是用上好的木棉布覆盖在皮上,布都烂坏了。皮和布的价值,显然是很悬殊的。因为愚痴,才拿木棉布去盖骆驼皮。

世上的人也是这样。不杀生,可以譬喻于白棉布:驼皮就譬喻财货:天落雨打湿烂掉了,譬喻那由于放逸而败坏了善行。不杀生的戒律,就是修得佛的法性身的绝妙的行因,然而却不能修持,只是用财货去造塔建庙,供养众僧,舍本逐末,由于放弃了基本的修持,就漂流在人、天等五道中轮回生死,不能使自身出离生死,所以修行者应当精心持不杀戒。

【原典】

譬如估客游行商贾,会于路中而驼卒死。驼上所载多有珍宝细软①上㲲(die)②种种杂物。驼既死已,即剥其皮。商主舍行,坐③二弟子而语之言:「好看驼皮,莫使湿烂。」其后天雨,二人顽嚚④,尽以好㲲(die)覆此皮上,㲲(die)尽烂坏。皮㲲(die)之价,理自悬殊。以愚痴故,以㲲(die)覆皮。

世间之人亦复如是。其不杀者,喻于白㲲(die):其驼皮者,即喻财货;天雨湿烂,喻于放逸败坏善行。不杀戒者,即佛法身⑤最上妙因⑥,然不能修,但以财货造诸塔庙供养众僧,舍根取末,不求其本,漂浪五道,莫能自出,是故行者应当精心持不杀戎。

【注释】

①细软:珠宝、绸帛等轻便而易于携带的贵重物品。

②㲲(die):音牒,古印度人抽捻木棉花,纺为缕,织作布,就叫做㲲(die)。

③坐:留驻、守定,此处作使动词用。

④嚚:痴、愚。

⑤法身:法性身。佛的法身,满十方虚空,无量无边,无量光明,无量音声。常现出种种身相,种种名号,种种生死,种种方便,救度众生。

⑥妙因:绝妙的行因,是菩萨的大行。释典常言:妙因斯满,极果顿圆。

百喻经【白话译文】八十七、劫盗分财喻原典

       昔有群贼共行劫盗,多取财物,即共分之。等以为分,唯有鹿野钦婆罗①色不纯好,以为下分,与最劣者。下劣者得之恚恨,谓呼大失。至城卖之,诸贵长者多与其价,一人所得倍于众伴,方乃欢喜,踊悦无量。

       犹如世人不知布施有报无报,而行少施,得生天上,受无量乐,方更悔恨,悔不广施,如钦婆罗后得大价,乃生欢喜。施亦如是,少作多得,尔乃自庆,恨不益为。

注释

       ①钦婆罗:梵文kambala是细羊毛织的衣服,一般为外道所穿。

译文

       从前有群贼一道行劫,抢来许多财物,就共同分了。其他都是多少一样地平分,只有鹿野出的钦婆罗衣颜色不是很好,就列为下等物,给最劣的贼。那下劣者得了,恚恨不已,叹说道不公平、不合算。拿到城里去卖,许多富贵长者给了他很高的价钱,一人所得数倍于其他伙伴,方才大欢喜。

       就好比世人不知道布施到底是有报还是无报,便稍稍行了点布施,结果得以生于天上,享受到无量的欢乐,方才悔恨起来,后悔不广行布施,犹如钦婆罗衣后来卖得大价钱,才开始高兴起来。布施也是这样,少施多得,方自我庆幸起来,后又悔恨不多做一点。

源流

      《众经撰杂譬喻经》卷下第二十八则:昔有导师入海采宝。时有五百人追之共行。导师谓曰:「海中有五难:一者激流,二者洄波,三者大鱼,四者女鬼,五者醉菓。能度此难,乃可共行。」众人要讫,乘风入海,到宝渚,各行采宝。一人不胜菓香,食之,一醉七日。众人宝足,颿风已到,欲严还出,鸣鼓集人,一人不满,四布求之,见卧树下,醉未曾醒。共扶来还,折树枝柱之,共归还国。

        家门闻喜,悉来迎逆。醉者见无所得,独甚愁戚。醉人不乐,柱杖入市,市人求价,乃至二万两金,其人与之。问:「杖有何德?」曰:「此为树宝,捣烧此杖,熏诸瓦石,悉成珍宝。」(《大正藏》第四册第五三八页)

      《诸经中要事》:昔有贫寒孤独老公,家无自业,遇市一斧,是众宝之英,而不识之,持行斫株,卖之以供微命。用斧欲尽,会见外国治生大估客,名曰萨薄,见斧识之,便问老公:「卖此斧不?」老公言:「我仰此斧活,不卖。」萨薄复言:「与公绢百疋,何以不卖?」公不应和。萨薄复言:「与公二百疋。」公便怅然不乐。萨薄复言:「嫌少当益,公何以不乐?与五百疋。」公便大啼哭。萨薄复问公:「缉少当益,何以啼哭?」公言:「我不恨绢少,恨我愚痴。此斧本长尺半,斫地以尽,余有五十,犹得五百疋绢,是以为恨耳。」萨薄复言:「勿有遗恨,今与公千疋绢。」即便破券持去,薪火烧之,尽成贵宝。(转引自《经律异相》卷四十四,《大正藏》第五十三册第二三三页)

“千佛名蓝、中兴百年”南京栖霞古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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