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退市新规修订要点!
赶在跨年夜倒计时之前,交易所不出意料的颁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对退市指标和退市流程正式地进行了修订。信公君本次将用思维导图的方式,告诉大家交易所退市新规的修订要点。具体如下:
本次修订,在退市指标方面与修订前对比主要修订要点如下(点击查看大图):
借鉴《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体例,主板、中小板也将退市情形分为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并调整了章节的体例,进一步提高使用便利性。
对比征求意见稿,正式文件的变化主要有:
1、【交易类】统一主板、中小板指标:统一两个板块的股票交易量和股东人数指标,不再另行规定中小板的相关指标,与主板保持一致。
2、【财务类】完善营业收入扣除标准:对于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的公司,调整期营业收入的扣除标准,由“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和无商业实质的关联交易收入”改为“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3、【重大违法类】下调造假金额和造假比例:应市场需求,本次正式稿将“净利润”、“利润总额”、“资产负债表科目”造假的累计年份由“连续3年”改为“连续2年”,造假金额及比例由达到“相关指标的100%且达到10亿元”调整为达到“相关指标的50%且达到5亿元”,同时新增“营业收入”指标,满足市场对严惩财务造假行为的诉求。
本次修订,沪深上市公司的退市流程简化为如下:
简单的说来,财务类退市最快2年,取消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环节,对交易类指标不再设置退市整理期,其他类别的退市整理期由30个交易日缩短为15个交易日。
同时,深交所设置风险警示板,将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纳入风险警示板交易。个人投资者参与退市整理股票,需满足“50万元资产+2年投资经验”的门槛,以及重新签署风险揭示的要求。
1、适用旧规的范围
情形 |
适用原则 |
影响范围 |
新规施行前股票已暂停上市的公司 |
适用原规则标准和程序实施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 |
主板、中小板公司 |
新规施行前已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且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 |
适用原规则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
A股上市公司 |
新规施行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且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 |
以2015 至2020 年财务数据适用原规则。 |
A股上市公司 |
2、新规启用的安排
情形 |
适用原则 |
影响范围 |
财务类指标、重大违法类“财务造假”指标 |
以2020 年作为第一个会计年度起算。 |
A股上市公司 |
市值低于3亿的退市指标 |
自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后起算相关期限。 |
主板、中小板公司 |
其他交易类退市指标 |
连续计算新规施行前后相关期限。 |
A股上市公司 |
新规施行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且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 |
以2020 年及以后年度财务数据适用新规。 |
A股上市公司 |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四):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
以2020 年度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以2018 年度至2020 年度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
A股上市公司 |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六):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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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施行前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及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2020年年报披露前继续实施,2020年年报披露后: |
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按照新规执行。 |
主板、中小板公司 |
未触及新规但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此后年度按新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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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且未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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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触及新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
此次正式文件颁布时,交易所明确了交易类指标“1元退市”的过渡期安排,若属于新规施行前后连续低于1元且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的,按照原规则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退市新规之下,几家欢喜几家愁。继《证券法》之后,全国人大近期又修订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大幅提高了欺诈发行和财务造假的违法成本。信公君坚信,注册制暨一系列规则组合拳的作用下,势必迎来上市公司数量稳步增加,并得以高质量发展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