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颁布对养龟行业会有何影响?

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

全文请点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本法适用的活动:

(一)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
(二)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
(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四)人类遗传资源与生物资源安全管理;
(五)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与保护生物多样性;
(六)应对微生物耐药;
(七)防范生物恐怖袭击与防御生物武器威胁;
(八)其他与生物安全相关的活动。

协调机制:

国家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由国务院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外交等主管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组成,分析研判国家生物安全形势,组织协调、督促推进国家生物安全相关工作。国家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设立办公室,负责协调机制的日常工作。

那么这个安全法,对养龟行业有何影响呢?

首先从协调机制来看,里面包含了农业农村部,而这个部门,正是目前办理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的部门,换句话说,就是养龟行业的主管部门。

我们再来看,安全法适用的八种活动里面,哪几种可能会与养龟行业有关?

(一)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

(二)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

(五)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与保护生物多样性;

(六)应对微生物耐药;

个人认为,以上一二五六这四条,可能会跟养龟行业有关系。

第一条是任何一种动植物都有可能会涉及的,不过是概率大小的问题。当然,也包括龟。

第二条生物技术研究,会涉及龟业一些终端,比如制药和健康养生产品,如龟胶和龟苓膏等。

第五条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与保护动物多样性,可能会影响进口龟的品种和价格。

第六条,应对微生物耐药,可能会对龟类用药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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