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亿超级大罚单!刚刚,证监会放大招

编辑:小茉  来源:中国基金报

昔日的新三板巨头九鼎集团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事件,靴子终于要落地。

1月14日下午,九鼎集团连发两条公告,称公司收到了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因2014年第二次定向发行股票情况过程中涉及信披违规被罚款60万元。同时,公司控股股东九鼎控股因涉及小股东替大股东代持股份被罚没6亿元。

九鼎集团表示,该公司、九鼎控股及相关责任人诚恳接受上述行政处罚决定。

信披违规被罚60万元

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集团)一度曾是新三板巨头,拥有千亿市值。

九鼎集团于2014年4月在全国股转公司挂牌,2014 年4月23日完成了2014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股票。此后,九鼎集团开始筹划 2014 年第二次定向发行股票(以下简称第二次定向发行)。

公告披露,监管部门查明,九鼎集团在2014年第二次定向发行股票过程中,故意隐瞒实际认购定向发行股票的股东数量,在《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等信息披露文件中进行虚假记载,从而达到规避监管的目的。

具体来看,九鼎集团进行二次定向发行前,其控股股东同创九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控股,实际控制人吴刚、黄晓捷、吴强、蔡蕾、覃正宇)曾与161家单位、个人分别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九鼎控股将其拟认购的九鼎集团第二次定向发行股票以约定的价款和股数分别转让给上述161家单位、个人。

同时约定九鼎控股“协调九鼎投资(现为九鼎集团,下同)的其他股东按照同样价格转让同样数量的九鼎投资的股票给甲方(即161家单位、个人)”,亦属于九鼎控股完成了股份转让义务。

在这一系列操作背后,第二次定向发行后九鼎集团的实际股东人数累计超过 200人,达到了335人,依法应当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九鼎集团仅按照第二次定向发行的表面形式(即表面上看,发行后股东人数未超过 200 人)履行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备案程序。

证监会认为,九鼎集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构成《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办法》第六十条“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依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罚”的情形。

证监会拟决定责令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吴刚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黄晓捷、覃正宇、古志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对蔡蕾、吴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的罚款。

控股股东被罚没6亿元

在九鼎集团被罚的同时,其控股股东九鼎控股更是吃到了高达6亿元的罚单。

具体来看,九鼎控股在 2014 年 8 月 12 日至 2015 年 5 月 26 日期间,控制“钱国荣”等 5 个证券账户交易“九鼎集团”,合计盈利5.01亿元。

2014年6月24日、8月8日,九鼎集团通过全国股转公司公开披露《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

以上两份信息披露文件记载,钱国荣、王尔平、张征、易彬、冯源5名自然人(以下简称钱国荣等5人)认购了九鼎集团定向发行股票4.13万股。上述股票于 2014年8月11日在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开转让。

2014 年6月20日,九鼎控股与钱国荣等 5 人分别签订《借款协议》,约定钱国荣等 5 人分别向九鼎控股借款3.9亿元、3.75亿元、3.25亿元、2.23亿元、 3.05亿元,借款用途全部为认购九鼎集团定向发行股票。

《借款协议》同时约定,在债权债务存续期间,九鼎控股有权随时要求钱国荣等 5 人将其所认购的九鼎集团定向发行股票,按照发行价格,转让给九鼎控股或九鼎控股指定的第三方,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借款,同时九鼎控股豁免相应借款利息。

同日,钱国荣等 5 人向时任九鼎控股执行董事吴刚出具《委托书》,将其证券账户及拟分别认购的九鼎集团第二次定向发行股票委托吴刚管理,吴刚受托可进行“登录委托方证券账户”,“根据受托方指示进行买入、卖出操作及资金划转操作”等行为。

2014 年 7 月 10 日至 14 日,九鼎控股将上述款项转入钱国荣等 5 人银行账户。不早于 2014 年 7 月 6 日,九鼎控股利用“钱国荣”、“王尔平”、“张征”、“易彬”、“冯源”等 5 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钱国荣”等 5 个证券账户)认购九鼎集团定向发行股票4.13亿股。

自 2014年 8 月 12 日至 2015 年 4 月 16 日期间,吴刚指使相关人员,具体操作“钱国荣”等 5 个证券账户通过全国股转公司卖出“九鼎集团” 3.75亿股,扣除交易税费及作为借款清偿返还给九鼎控股后实际盈利6837万元。

此外,在 2014 年 6 月九鼎集团定向发行股票实施前,九鼎控股即利用“冯源”证券账户持有“九鼎集团”3251.72万股。

2015 年 5 月 25 日至 26 日, 九鼎控股利用“冯源”证券账户通过全国股转公司卖出“九鼎集团”2159万股,扣除交易税费后实际盈利4.33亿元。

中国证监会拟决定责令同创九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5.01亿元, 并处以 1亿元罚款;对吴刚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000 元罚款。

2018年被立案调查

2018年3月23日晚,九鼎集团发布公告,结束长达近三年的停牌,于当年3月27日正式复牌。

同时,九鼎集团公告称,“由于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但是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并未披露。

复牌后前两个交易日,九鼎集团股价就累计暴跌74.3%,千亿市值跌至263亿元,蒸发超过760亿元。

截至1月14日,九鼎集团的股价仅有0.47元,总市值为70.5亿元。

财报显示,九鼎集团正在“瘦身”。2019年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完成了富通保险100%股权出售,收回的资金用于偿还部分债务。截至2019年末,九鼎集团总资产为462.80亿元,同比下降49.13%;总负债为168.89亿元,同比下降73.35%。

延伸阅读:

九鼎被罚没超6亿,私募严监管大幕正式拉开

来源:母基金研究

曾引起业界巨震的PE巨头九鼎集团被立案调查事件,终于有了结果。

据九鼎集团14日晚间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了证监会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经调查认定,九鼎集团及时任高管多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

预先告知书里显示九鼎集团因2014年二次定增中信批违规而受处罚,罚款60万元;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因涉及小股东为其代持股份被罚没6亿元

资料显示,九鼎集团进行二次定增前,其控股股东同创九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控股,实际控制人吴刚、黄晓捷、吴强、蔡蕾、覃正宇)曾与161家单位、个人分别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九鼎控股将其拟认购的九鼎集团第二次定向发行股票以约定的价款和股数分别转让给上述161家单位、个人。

同时约定九鼎控股“协调九鼎投资(现为九鼎集团,下同)的其他股东按照同样价格转让同样数量的九鼎投资的股票给甲方(即161家单位、个人)”,亦属于九鼎控股完成了股份转让义务。

通过一系列安排与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第二次定向发行后的基金份额换股,第二次定向发行后九鼎集团的实际股东人数累计超过200人,达到了335人,依法应当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九鼎集团仅按照第二次定向发行的表面形式(即表面上看,发行后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履行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备案程序。

而九鼎集团也因为“故意隐瞒实际认购定向发行股票的股东数量,在《股票发行方案》等信息披露文件中进行虚假记载,从而达到规避监管的目的”,而受到证监会处罚。

对于这一立案调查结果,九鼎集团董秘王亮回应称,将“接受证监会的处罚结果,会积极整改。”

要知道,九鼎可是首家主动对接资本市场,并凭借“工厂化”PE模式快速扩张带来无数效仿者的龙头私募——2014年4月29日,九鼎集团正式挂牌新三板,这也是国内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亲身”链接资本市场的首次尝试。

挂牌后,九鼎迅速获得数轮巨额融资,还先后拿下了公募基金和券商的牌照。巅峰时期,九鼎集团旗下还拥有九信资产、中捷保险经纪、九恒金服、借贷宝等子公司,逐渐构筑起全牌照的金控版图。

九鼎的先例在前,后续包括中科招商、硅谷天堂、信中利等私募股权机构均奔新三板而来。

据2015年全国股转系统披露的数据显示,当年全年新三板完成融资1216亿,而包括九鼎投资、中科招商等多家私募机构的融资累计超过了300亿元。

中科招商令A股市场印象深刻的,是在2015年股灾期间,通过旗下投资平台对10多家上市公司扫货举牌,这些公司大多市值不到40亿元,壳股特征明显,市场也称中科招商为“囤壳大王”。

然而,2015年末,证监会宣布暂停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在新三板挂牌和融资,并对前期融资的使用情况进行调研。而后续随着股转系统对挂牌私募机构的整改,监管对金控集团政策的收紧,曾经辉煌的新三板挂牌私募也落得一地鸡毛。

2017年12月26日,中科招商被全国股转系统强制摘牌。据光大证券披露核查报告,中科招商2016年度收取的基金管理费和业绩报酬仅占全部收入的41.39%,不符合监管层“80%以上”的要求。

2018年3月,九鼎公告称,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已对九鼎集团进行立案调查。此外,信中利目前也在出售。

今天,对九鼎的处罚终于尘埃落定,而私募股权基金上市也再被重提。

1月8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促进深圳股权投资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除一系列利好“募投管退”的举措外,征求意见稿中还特别提出“探索优秀股权投资管理机构上市制度安排”。

关于创投机构上市,一直都是行业内的关注焦点,也是相对比较敏感的话题,但此次深圳率先提出探索也体现了先试先行的魄力,堪称一个里程碑事件。

有投资人戏言,现在连卖水的公司都能上市,真正挖金矿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却迟迟未得成行。

从国际经验来看,海外的私募巨头们早就在2007年便掀起了上市潮——黑石2007年在纳斯达克上市,KKR在2010年上市,凯雷在2012年上市。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推动创业投资机构上市,有利于更好地利用直接融资推动创新创业,也能够通过资本市场募集长期资本的方式解决“募资难”的问题。

当前,私募行业的严监管大幕已经拉开。

1月8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标志着私募行业关注已久的私募监管新规自今年开始正式实施。

这是继2014年《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发布以来,首个由证监会发布的直接针对私募基金业务的监管规范。

时隔6年,私募基金行业再次迎来重磅调整,进入严监管时代。

通过重申和细化私募基金监管的底线要求,本次正式发布的《规定》形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等主体的“十不得”禁止性要求,其中包括私募基金及其销售机构向投资者宣传预期收益率、目的收益率、基准收益率等相似表述等。

此外,在募资中,政府出资也不能成为投资机构背书、增信的宣传手段,为募资也不能设立分支机构。

水木资本董事长唐劲草表示,在《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正式发布的一周内公布对九鼎的处罚结果,应该不是巧合,而是监管层向行业和社会展现严监管的决心。对于中国股权投资基金行业而言,确实存在一些乱象和违法违规行为,需要“刮骨疗毒”。但我们完全相信,严监管下的中国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很可能会比以前发展得还更好。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目前私募基金行业总规模已突破15万亿元,在严控金融风险的总要求下,监管机构正在通过重申和细化私募基金监管的底线要求,让私募行业真正回归“私募”和“投资”的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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