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小民带你了解《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
检小民带你了解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
检小民:你知道吗?2021年2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二次会议通过《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看!检小民带着民事检察走来了。
小编:什么是民事检察?
检小民:民事检察就是人民检察院依据民事诉讼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对民事诉讼进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主要包括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对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支持起诉。
小编:谁可以申请民事诉讼监督呢?
检小民: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当事人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向人民检察院控告。
小编:什么情形下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检小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认为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的;认为民事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
小编:有什么注意事项呢?
检小民: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驳回再审申请裁定或者再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两年内提出;应当提交监督申请书、身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提交证据材料的,应当附证据清单;申请人应当按照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监督申请书副本。
小编:监督申请书应当记明哪些事项?
检小民:监督申请书应当记明,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有效联系方式,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有效联系方式;其他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称、住所、负责人、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申请监督请求;申请监督的具体法定情形及事实、理由。
小编:如果我申请监督,检察机关会不会不予受理呢?
检小民:如果你申请监督存在下列情形的,检察机关不会受理的哦。(1)当事人未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2)当事人申请再审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的,但不可归责于其自身原因的除外;(3)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正在对民事再审申请进行审查的;(4)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且尚未审结的;(5)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但对财产分割部分不服的除外;(6)人民检察院已经审查终结作出决定的;(7)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再审后作出的;(8)申请监督超过本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的期限的;(9)其他不应受理的情形。
小编:还有不受理的情形么?
检小民:有啊,例如你认为民事审判程序或者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1)法律规定可以提出异议、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当事人没有提出异议、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2)当事人提出异议、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后,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并正在审查处理的,但超过法定期限未作出处理的除外;(3)其他不应受理的情形。当事人对审判、执行人员违法行为申请监督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小编:如果检察机关不予受理我的监督申请,我还不满意怎么办?
检小民:如果你认为人民检察院不依法受理其监督申请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当事人监督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指令下一级人民检察院受理,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受理。
小编:检察机关受理了我的监督申请会给我什么回复呢?
检小民:人民检察院对审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区分情况作出下列决定: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提请抗诉或者提请其他监督;提出抗诉;提出检察建议;终结审查;不支持监督申请;复查维持。
文字:第二检察部 任梓汐
编辑:办公室 包呼斯乐胡
审核:刘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