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回复:有机认证包装标注问题

有机认证包装标注问题
留言日期:2021-08-12
已经获取有机产品认证书的企业所生产的有机食品的包装上是否可以不贴有机溯源码?
回复部门:认证监督管理司时间:2021-08-16
您好,当产品作为有机产品销售时,按照《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应当在获证产品或者产品的最小销售包装上,加施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有机码和认证机构名称。”
来源:总局公众留言 法规读本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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