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堡荐 | 用一本书的时间,遍观伦敦千年

作家珀西·H·波恩顿,用一本书的时间挖掘史料,激扬文字,遍观伦敦千年,并铺开一张日益壮大的城市地图。

翻开《笔尖下的伦敦》1913年版纸页泛黄的扫描本时,看见的是一位野心勃勃作家的面孔。

阅读是与他对视的过程,编书一念划过时,虽有片刻惧意,却分明已被其幻魅之眼牢牢攫获。

我在想,怎样的一种气质能够得上此书,岂不无过于互补、精妙的笔法,与交融、丰腴的思想?

而数名译者的合作,也许恰恰能联合史学与文学两路之人。

【作品】笔尖下的伦敦

【作者】珀西·H·波恩顿(Percy H. Boynton)

01

作品简介

如果说哪本书能将伦敦城魔幻般还原于我们面前,同时还让我们一睹各个历史时期英国文学大家的风采,那就非《笔尖下的伦敦》莫属了。芝加哥大学教授珀西·H·波恩顿深入挖掘了英语文化为人们留下的宝贵精神遗产和文学财富,不仅提供了极富价值的历史和社会背景,而且带领人们遍观千年,从中世纪乔叟勾绘的城墙之下穿越到维多利亚的大都会之中。

在他笔下,英国的文坛巨匠乔叟、莎士比亚、弥尔顿和狄更斯等人,一下变得鲜活起来,仿佛随时会从书中走出,亲切地伴着我们一起,穿梭于千年伦敦城的大街小巷之中。正如约翰逊所言:当一个人厌倦了伦敦,他就也厌倦了生命;因为伦敦有着生命中所包含的一切。

02

作者简介

珀西·H·波恩顿(Percy H. Boynton),美国人,生于 1875 年。毕业于哈佛大学后,他在芝加哥大学任英语文学教授近四十年,在英语文学研究方面成就斐然。他著作颇丰,除本书外,还有《前沿再发现》(1931),《文学与美国生活》(1936),《美国与当代小说》(1940)等。

03

精彩片段

再没有哪一位一流的英国作家,能像狄更斯一样将伦敦如此紧密地融入到自己的作品中了。毕竟,没有几位作家能像狄更斯一样,这么充分地体会过这座城市带给他的福祉和霉运。在狄更斯人生的头十年,伦敦给了他无忧无虑的舒适生活。

接下的两年,他忽然被抛入赤贫境地,不得不在黑皮鞋油作坊中做童工,于此同时,他的父亲因欠债沦为了马歇尔西债务监狱(Marshalsea)的阶下囚。正是在这段时间,他真正领悟了伦敦——那也是大卫·科波菲尔和雾都孤儿奥利弗·特威斯特的伦敦,是《老古玩店》《双城记》中的伦敦,是他极度厌恶的伦敦。接下来,狄更斯才重新开始上学,又在格雷律师学院做了几年学徒。

这之后,他成为了一名记者,由一名毛头小伙子很快成长为了报道下议院问题的专家 。不久,他凭《匹克威克外传》收获了早期成功,之后直到他去世前的三十余年,他体会了“荣誉、爱、服从和友谊”,他于1870年去世,享年58岁。这些年间,他经历过赤贫如洗,也享受过大富大贵,他所生活的环境都成为了他笔下故事的大背景。很多他笔下的人物走过的街头巷尾,至今还是当年的样子。那些被他激烈抨击过的社会黑暗面有很多都得到了改善,一定程度上来讲,是他的批判起到了作用。

狄更斯的一生的际遇,始于风调雨顺,随即直接落入社会底层,但又凭借自己几多经营,重新回到社会上层众人景仰的位置。正是这些际遇,使狄更斯读懂了人生。但他人生的全部,只发生在伦敦。他了解伦敦的一切,但只是那些他人生第二个十年开始之后,他所工作和生活过的伦敦的一切。那就是他笔下的伦敦。他对伦敦最集中的描述,都在他描写伦敦街头巷尾日常生活的特写集《鲍兹随笔》中,那是他出版的第一部作品。

随笔中描述了二十五个场景,他分别给这些场景取了名字。这些场景,尤其是他为这些场景安排的顺序,很是引人入胜。首先,是清晨和夜晚的街道,这些街道的钥匙归他保管——那些“秘密通道”“同房子平行,与星空并肩”;接下来是各式各样的商店,它们即使还没有破旧不堪,也差得不远了;下一个场景是休闲的伦敦,下午茶花园、泰晤士河上、沃克斯霍尔、格林威治集市、艾斯特里村和私人剧院里;接下四个场景分别是马车上、出租车里、公车上、和托尼·维勒(Tony Weller)一家;下一组场景是狄更斯工作过的民法博士院大楼,和狄更斯报道过的下议院;最终,是“罪犯法庭”和“纽盖特监狱之旅”。这共计两百页的场景描述,几乎囊括了所有日后狄更斯作品中出现的地点,除去几个室内场景之外。《随笔》中其他内容也大量发生在这些地点——如“人物”“故事”“我们的教区”这些章节。

这组图片整体让人感到压抑。那些街道和建筑已经完全没有了霍加斯创作他那些绘画时的风采。它们已经树立在那儿长达半个多世纪,忍受了五十多个春秋的烟尘侵蚀,早已开始破旧衰败。看到这组图片,我们才第一次意识到,这个时代的伦敦出现了贫民窟。稍稍动一动脑筋,我们就会发现,弥尔顿的阿尔塞西区,盖伊的泰晤士街和哥尔德斯密斯的格拉布街上肯定都有了贫民窟;我们还会发现这座城市里有不少地方,见证了无数令人心酸的丑陋场景。

狄更斯记下了这些居民的可怕生活,同时也记录了财富、美德和友善。霍加斯若是活到狄更斯那个时代,他也一定会将这一切都画下来。好在克鲁辛格(Cruikshank)接过了霍加斯的画笔,他的作品几乎一样出色。他的画所展示的是蒙茅斯街上几家当铺的店面,画面上人气兴旺——有许多成年人,到处都是孩子,有的在家长的怀里,有的在玩儿地上的破布,有的在臭水沟里玩儿小船或是捞宝贝。画中最引人注意,也是最真实的细节,是一条野狗——它是画中唯一一种能坦荡荡用四条腿站立的生物。或者看这一幅重现了发生在塞文戴尔斯(Seven Dials)的一段小插曲:两名泼妇叉着腰当街对骂,十几个路人则津津有味地在一旁围观。这就是狄更斯苦苦谋求生路时的那个伦敦——即使伦敦使他那般着迷,这样的伦敦却一直令他感到深恶痛绝。

避难所一瞥。J·T·史密斯1808年的解释:这里曾一度是逃难罪犯的庇护所。悲惨境遇者,流浪者,传染病患者的避风港。

在狄更斯对伦敦无休止的批判背后,是他对这座城市深沉的爱恋。大多数土生土长的大都市人都是这样——面对他们的城市,他们永远不能冷静的做出判断,他们会像一个男人迷恋上一个女人那样,丧失所有理智,用最好的词汇来赞美他们的城市。有些人是英裔意大利派,离英格兰越远,爱英格兰就爱的越深。狄更斯可不是他们中的一员。狄更斯在创作《钟声》(The Chimes)的时候,在热那亚居住过一段时间,那时,他写道:“傍晚八点,请把我放在滑铁卢桥上,留下我自己随意漫步。我会一直走回家里,即使气喘吁吁,但仍归心似箭。我就是这样可悲又奇怪,并且不能安定下来。”

狄更斯散步的爱好,大概是拜他在莫德斯通(Murdstone)和葛林柏(Grinby)这两年艰苦的童工生涯所赐。从那之后直至成年,就像梭罗所言,“我到过很多地方——康科德城内的很多地方”,狄更斯一直迷恋于漫步城市。显然,他最喜欢漫步于老城区,那里自莎士比亚时代,甚至更早些时候起,就人口密集。他的大量作品都是基于这部分地区,他若是傍晚八点从滑铁卢桥出发,很容易就能到达。特拉法加广场北面的圣马田教堂(St. Martin’s in the Fields)就经常出现在他的小说里。

大卫·科波菲尔和亚瑟·克莱南(Arthur Clennam)都十分喜爱科文特花园地区,虽然他们住的地方并不相近。大卫曾短暂居住在阿德尔菲一条通往联排住宅的小街上,加里克(Garrick)最富盛名的时候也曾住在这里。克莱南的母亲住在泰晤士河附近的一座摇摇欲坠的老房子里,再往河下游走一点儿,就是圣保罗大教堂和码头。

大卫和克莱南的故事主要就发生在舰队街和河岸街以及泰晤士河间的三角地处。奥利弗·特维斯特在他最艰难的时候,住在史密斯菲尔德市场附近——通过他,读者们熟识了史密斯菲尔德街道,卡尔特豪斯公学,老贝利中央刑事法庭和圣保罗大教堂——这些地点都集中在几英亩大的一小片区域里。《老古玩店》里的迪克·斯威夫勒(Dick Swiveller)住在皇家德鲁里巷剧院附近,一直也在这片区域内活动。他购买生活必需品的方式非常窘迫——那就是先赊账,然后在商店开门时,绝不再从那里经过:

“今天在长亩饭店(Long Acre)吃了晚饭,那么长亩饭店就被封锁了,不能再经过了。上星期,我在大女皇街买了一双靴子,便也断绝了我到这条街的去路。现在,去往河岸街,只有一条路还通着,今天晚上我还要到那儿去赊一双手套。照这么下去,一个月内,通往四面八方的路很快就都断了……我必须要走出三四英里,才能把这圈子兜回来。”

需要注意的是,文中所提到的走出三四英里,并不是朝郊区走,而只是从他的皇家德鲁里巷剧院附近,走到河边。

就是从这些厚重的老城中,狄更斯充分地发挥了他的想象力,带他回到那些年,当这些街道的“钥匙归他保管”时的情景。当时,他在查令十字街的亨格福德市场(Hungerford Market)工作。他当时漫步的方向基本都是向北或者向东,一过滑铁卢桥、黑弗雷泽或者是伦敦桥就到了他父亲所在的马歇尔西债务监狱,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当时伦敦的西边对他一个小苦工来说,太富丽堂皇,太格格不入了。相对来讲,伦敦西部没有老城区那么多的万千世态。在那里,人们曾坚决要摆脱边缘化,现在则要借力甩掉历史,用新房代替破烂的老房子的景象无处不在。一切都是一副可怕的规范化的现代式繁荣景象:

“二十座整齐划一、面无表情的房子,连敲门和按门铃的方式都一样。同样的台阶,同样的围栏,同样不实用的紧急通道,同样不方便的设备,每一样东西都很值钱——谁没在这些东西的陪伴下吃过晚餐?”

摄政街东面,摄政街西面 (来自旧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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