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指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的转移及核销,包括各类国有资产的无偿转让、出售、置换、报损、报废等。资产处置一般由行政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技术部门审核鉴定,提出意见,按审批权限报送审批。那么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呢?

行政单位需处置的国有资产范围包括:

1、闲置资产;

2、因技术原因并经过科学论证,确需报废、淘汰的资产;

3、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生的产权或者使用权转移的资产;

4、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

5、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

6、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处置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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