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诗的原理八十一(怎样从个人价值体会修养)
八十一、怎样从个人价值体会修养
个人价值就是个人在社会中的存在意义和这样的成就,是通过劳动在周围世界中所表现出对个人和对社会的双重实际价值。也就是,个人价值=个人所得+对社会应付出的贡献=个人社会价值。
人都离不开社会,个人价值就不可能专指个人获得,必须包括对社会的贡献。即使有可能不做贡献,社会也不允许,仅社会存在剥削和税收这两个现实,就不可能让一个人的价值全部属于个人。
个人价值是一个人生存权利的最大展现,代表着通过个人价值在社会中所划开的人与人实际生存差异。生存差异是社会尊严存在差异的体现,尊严即生存意义,尊严差异是激发努力劳动的空间,人只有努力劳动才能形成合理的人格表现,是努力劳动让人格互相平等起来。
由于努力劳动反映着真正的人性,最受社会尊重和推崇,也就比因个人能力大小所表现出的实际个人价值,更能代表社会尊严,所以社会尊严有双重意义,即人格意义和个人价值意义。
个人价值没法平等,只有人格才能实现人与人的平等,故努力追求人格就是努力追求个人价值,反过来说也一样,都是通过劳动来满足人对社会尊严的需要。社会尊严是幸福感的核心指数,人格和个人价值同个人社会尊严和个人在社会中获得的幸福感直接相关。
社会尊严与个人尊严略有差异。社会尊严是对人的个体劳动价值所给予的充分认同和充分尊重,社会尊严既是按劳分配的体现,也是社会对个体劳动价值必须给予的保证和保障。
社会尊严即人的社会价值,以个体劳动价值为基础,却无法由个体劳动者决定,是社会应尽的责任,任何社会尊严与个体劳动价值出现扭曲的情形,都是社会问题。
个人尊严即从人的社会价值中得到的回馈,是通过个体劳动价值从社会获得的实际劳动价值评价和实际给予。平时之所以把这种回馈和评价,说成是努力的结果,就是指劳动本身,也指劳动中的人格。
个人尊严与社会尊严密切相关。在分配中,当个人社会价值大于个体劳动价值,说明个人价值被高估,个人尊严便呈现虚胀,也说明社会对个人劳动和人格评价不准。
个人尊严虚胀属于社会财富私有化现象,对个人恐怕是好事,对任何社会,尤其对社会主义,都不是好事,说明有剥削和侵吞大多数人劳动的情形,毕竟这种情形类似僧多粥少而不会发生到大多数人身上,是少数人的专利。
如果个体劳动价值所得,小于从个人社会价值中应得的部分,说明个人价值被低估,个人尊严则呈现实亏,也说明社会对个人劳动和人格评价不准。
个人尊严实亏是得不到应有的社会尊严的结果,对个人不是好事,对社会主义还不是好事,因为个人尊严实亏证明了社会存在剥削,一旦很严重便意味是对社会主义性质的冲击。
恐怕一联 系实际,现实又“骨感”了。现实中存在大量不劳而获和少劳多得现象,包括投机所得,如经济剥削、坐吃租金、炒卖地皮等,都让个人价值与劳动价值不敢划等号,导致个人价值与实际劳动价值已经割裂,成了想方设法逃避劳动、减轻劳动、看轻劳动、蔑视劳动,而不问来路,以金钱单独衡量个人价值的普遍畸形意识和评价意识,也成了引发尊严意识扭曲、人格意识扭曲的根源。
这种对个人价值的畸形意识和评价意识,既是社会出现腐败所带来的结果,也继续推动了腐败的漫延,是无法允许的恶性循环。
然而,这恰恰是几十年社会发展的写照,而且从普遍信奉“有啥不如有个好爸爸”、“长得好不如嫁得好”,到明星们一个个比着拜干爹、嫁富豪的示范效应,不仅把这种畸形个人价值意识和评价意识变成了难以遏制,也让这种恶性循环一直愈演愈烈。
劳动价值才是个人价值的全部。个人价值一旦脱离劳动,不管脱离多少,劳动之外所得都不与个人价值成正比例关系,反而是反比例关系,所得越多,个人价值相对越少,直至没有个人价值,实际是已经远离了人应有的存在价值,意味失去的是生存价值和生存权利。
当然,这样的人也是极其少数的。社会劳动是泛修养概念,指广义的在周围世界里的一切劳动,不单指狭义的“社会劳动”。这样,不参加社会劳动的人,也可能参与家庭劳动,如整理家务,主持家政等,也是劳动。
不过,这种劳动因为圈子小,对广范围社会的贡献几乎提不上,也就成了相对纯私人利益上的劳动,因而也就远离了在社会劳动中的价值,并因这种价值的减少,而降低的都是实际个人价值。
降低个人价值就意味降低个人实际尊严。现实情形则是,降低谁的尊严谁都不愿意,但通过减少劳动来降低个人价值,则在“尊严”不变的情况下,恐怕没人不是“心里美”。
这就是尊严和人格的虚荣化,是生存不问来路,活着不问去处,不择手段,自私自利攀比的结果,是对生存权利的扭曲,仍属社会应有意识在对应社会主义性质方面,普遍跟不上来的写照。
也可见,自私自利对社会主义性质有多么危险,同样是给少数人得以从社会劳动中跳出来,而转入剥削的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