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真的有抢婚的习俗吗?
“匪寇婚媾”,在《周易》的爻辞里出现过三次,分别在屯卦、贲卦和睽卦。
那么,“匪寇婚媾”是什么意思呢?原来是某一个部落对由远而近的一支队伍的判断。
我们以最初出现的屯卦六二爻爻辞为例:
六二,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
“屯如邅如”,是逡巡不前的状态,也就是一种走走停停的状态。“班如”,同样也是一种盘旋的状态。“匪寇,婚媾”,是说这些乘马而来又徘徊不前的人不是前来掠夺的,而是来求婚配的。“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对于来者的求婚,暂时不能答应他们,十年以后才可以答应他们。
原来“匪寇婚媾”是说,来人不是寇,是来求婚的。
在原始部落间,可以大致划分为两种关系,一种是掠夺,一种是联姻。那么,走在路上的人马,要么是寇,要么是求婚者。判断出是哪一种性质的队伍非常重要,因为它关系到本部落的安危。如果是前来掠夺的寇,就必须做好抗击的准备;如果是前来求婚的,则要做好招待的准备。
“匪”在《周易》经文中,均通“非”。“寇”以金文“”为例,是一座房子里有一个人,然后有一只手持棍棒打击这个人,意思是一个外来的人闯进自己的家园行凶打房子里的人,描绘的是外族的入侵。“匪寇”,不是我们现在意义上的“匪寇”,恰恰相反,“匪寇”就是“非寇”,即不是匪寇。
寇和婚媾二选一,不是寇,那就一定是婚媾。幸运的是,《周易》当中三次出现的队伍,都不是寇,都是求婚的队伍。
不过,比《周易》描述的时代更为古老的年代,还有一种抢婚习俗,所以那个时代寇和婚媾更难以区分,这也许就是“匪寇婚媾”总是连在一起说的更为深层的原因。屯卦六二爻之所以没有那么痛快地答应求婚者,可能也是这种抢婚习俗的遗存。作为嫁女者,不能让对方这么轻易地把人带走,用当时的拒绝代表对抢婚者的反抗。但又不是完全的拒绝,等若干年之后,才可以把人带走,最终实现“婚媾”,所以是“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
不知现在婚俗中,新郎到娘家迎接新娘,开门前遭到种种刁难,是否也是这种遗俗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