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4期B|| 张妥系列散文:学校( 二十一)在西安航校 /杨莉诵读

上期结尾:

有一次,兴平县同学邀请我去他们家,我们站在货车的车厢里。可是汽车走到半路坏了。等修车一直等到了晚上九点多。我们就坐在路边白杨树下,唱着一首首歌曲,驱除寂寞,抵抗着饥饿。青春哪能少了歌声呢。

文:张   妥

诵读:杨   莉

编辑:林小菲

在初中阶段,每个班级的学生干部一般是五个,包括正副班长、学习委员、文体委员和劳动委员。在西安航校,用“生活委员”代替了“劳动委员”。“生活委员”是非常辛苦的一个角色,每天都要进行“分饭”工作。

我们每个月的生活费是十八块钱,对我而言,这十八块钱我是见不到的,国家的补贴直接走到了学校财务“伙食费”的账上。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居民(哈,我这时候已经不是农民了)的粮食供应量是每月三十斤多一点儿,粗粮、细粮之比是3:7。每天早上,学校的早餐就是玉米面糊糊,还有玉米面发糕;午饭,不是米饭,就是蒸馍,还有烩菜;晚餐一般是玉米面饸饹,有烩菜和菜汤。生活委员的任务就是一日三餐,把学校笸篮里边的蒸馍、发糕,大盆里边的烩菜,分到各个桌子值班同学的小盆子里面。值班同学端回到所在的桌上,一个个,或一勺勺分给就餐的同学。

我们班里总共是四十二个学生,共有四桌,其中两个桌子各有十一个人。学校食堂卫生条件并不好,地面总是有一些水渍,黏糊糊的。我们都站在桌子周围用餐。吃完饭后,将饭碗、汤盆和筷子就放在桌上,末了,由值班同学放在饭盆里边统一涮洗。之后放到桌子上再去上课。

在家里的时候,虽然我们家经济情况不好,但是母亲因为只有一儿一女,对孩子们特别关爱,怕吃玉米面太多伤了胃,哪怕借粮食,也要做成“两搅”食物——就是玉米面和小麦面掺合而成的食物来吃。不管是蒸馍,烙锅贴,甚至是打搅团。几乎没有吃过学校这样纯玉米面的发糕。加上学校发糕都蒸得水塌塌地,仿佛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看着都没有食欲,更不用说吃了。所以我每天早上都是勉强喝一点儿玉米面糊糊,拿上一块儿发糕就去教室。把发糕放在桌斗里。

小时候在农村,早上六点父母亲就去生产队上工了。到了八点,父母亲回家做饭,吃完饭再去上工。我们小孩子上学,一定要踩着父母亲的节奏,所以早饭一般都是九点钟吃。现在学校的节奏变了,早饭七点多钟吃,肠胃的记忆发生了紊乱。种种的原因,使我早饭都是糊弄着吃的。但是到了上午十点,尤其是做完课间操以后,肚子就开始饿了。只好掰几块儿放在桌斗里的发糕,聊以充饥。

我知道粮食的贵重,虽然吃不了多少发糕,但是都放在桌斗里,每到星期六下午,就把那些已经干硬的发糕放到书包里,带回家。母亲看到后,都要唏嘘一番,然后,把这些发糕掰成核桃大小的“馍蛋蛋”,炒着吃了。

记忆犹新的还有玉米面饸饹。玉米面饸饹大约是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兴起的一件新鲜事。当时我还是十岁左右的小孩子。我们是“粮棉队”,按照政府要求,只能种植粮食和棉花。当然还有“蔬菜队”,他们种植少量的粮食,仅够一般的口粮罢了,主要种植蔬菜。我们种植的粮食分为夏秋两料,夏季收获小麦,秋季收获玉米。收获的小麦大部分都缴了“公粮”,留下种子,分到各家各户的就不多了。秋粮玉米是很长一段时间的口粮。在我们村,比我们家经济条件好的一些同学,都有容易“反酸”的胃病。可是我没有,主要就是前面说到的,母亲不让我们吃很多玉米面。

可是,玉米是主要的口粮,不吃又怎么能成呢?除过熬玉米糁子就咸菜,还能做什么呢?有人就在加工方法上动了脑筋,就是“玉米面轧饸饹”。现在还清楚地记得,我们村子的年轻人,站在戏台下泛着胃酸,戏台上还兴高采烈地表演节目,说“粗粮细作  玉米面轧饸饹”——真是“黄连树下啪啪——太能苦中作乐”了。

没想到当了“居民”,还依然摆脱不了“农民”的生活,玉米面饸饹也是我们的主要食物呢。然而学校的饸饹简直让人难以下肚。由于就餐人多,玉米面饸饹是用又高又大的笼屉蒸的。还是由于就餐人多,大概在下课的一个小时前就蒸好了,由食堂的大师傅分到各个班级的大笸篮里面,然后摆在各班一排桌子的前面。

等学生们下课后,已经摆放了近一个小时的玉米面饸饹由于失去水分和热度,已经变得很坚硬了,支楞八翘的,我们都称之为“钢丝面”。吃这种“钢丝面”,首先用筷子将它艰难的折进碗里,然后赶紧浇上菜汤,不等“钢丝面”软和,就已经狼吞虎咽地下了肚。比年轻更美好的是青春的牙口和肠胃。

每当这时候,我就想起农村“牲口集市上”的“牙家”,就是“牲口交易市场”上买卖双方的中介人。这些“牙家”走到卖家跟前,根本不问牲口几岁了,而是掀开牲口的嘴唇,看牲口牙齿的磨损情况,就知道是两岁了,还是三岁了。结合牲口其它情况,和卖家在长袖子里面伸手指头,然后问:这个价,咋象?原来“牙口”是不会欺骗人的。“牙家”的俗称,是不是也是这样来的呢?应该是。

汉中一个同学,家里给他带来了几斤大米,还带来了一瓶子“豆丝”(一般称为豆豉吧)。这个同学来到学校门卫室,在炉子上蒸了一饭盒米饭,撒上豆丝。叫我和兴平那个拉二胡的同学吃了几口。那种香味,到现在还依然记得。那也是我第一次吃豆丝。汉中的豆丝,闻着有些发臭的感觉,开始有些不习惯。可是吃了两口,那种香味就溢满了口腔,咽到肚子,整个人都感觉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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