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你只是做了我们每一个人都该做的事,何罪之有?

相信大家都看到了N多个版本的辱母杀人事件的文章,各类观点,各种分析,铺天盖地,因此,对细节我就不再过多描述了,因为本身我也不了解时间的全过程,所以不能公正客观的描述案件的始末。但是这并不影响自己的两个观点,还是不吐不为快。

第一:江湖之中,别碰触我们做人的底线

这件事,姑且不去分析事情的起因,事情的过程,因为我们都不知道真相,甚至有可能后面的真相会让我们大跌眼镜,各种线索和观点也会让我们一时无所选择。这时就需要我们具备分析本质的能力。

我国自古以来都是庙堂之高,江湖之远。自始至终是由政府和江湖两套体系维系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当政府和法律无法调节的一些事情,古往今来,都是靠的所谓江湖规矩来解决。正是这一阴一阳构建的微妙平衡,统治着这个纷杂的世界。

政府有法律,江湖有规矩,其实在大多数国人的心中都有这么两套体系的一起运转。就像高利贷、就像夜总会,多少年来,剿的干净吗?为什么?因为这就是江湖。水至清则无鱼,任何事情如果打破了微妙的平衡关系,就离灭亡不远了。大家可以脑补一下无间道,法律有时候会尊重江湖规矩,而江湖有时候一定也要懂法律。这本身就是相辅相成的。

但是我今天要说的是,无论庙堂,还是江湖,请尊重每一个存在的底线。如果丧失了这条原则,结果可想而知。中国是一种乡土文化,核心的思想是家文化。沃恩可以吃不饱,穿不暖,没有房子住,我们都可以忍受,用自己的双手和血汗去努力和拼搏,但这拼搏的意义是什么?不就是为了心中的一个家吗?不都是为了家中的亲人幸福快乐吗?

如果谁打破了这条底线,去肆意侮辱别人的家人和亲人,那么大多数的结果不用去想,就像本案的于欢,操起刀,干死你们丫挺的。我不懂法律,但也知道杀人偿命的道理,我也深知,包括我在内的大多数中国人民,不被欺负到无法忍受的阶段,都是不愿意付出血的代价的,我想不光是胆小怕事,更因为每个人心中都还有一个重似千斤的家和亲人。

抛开法律层面不言,就这件事情本身而言,我可以负责任的说,如果换作我是于欢,我也会毫不犹豫的拿起刀,冲向这帮孙子。能杀掉两个绝对不放过一个,无期怎样?死刑又怎样?这个时候,这些都不再重要,因为他们碰触了我们的底线,有些朋友说,很难再看到中国人的血性,在这一点上,我有些不同的意见,因为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乡土文化,大家更多的都是小家的概念,人不犯我我绝不犯人。如果不是被逼到无路可走,大多都不会选择铤而走险。因为心中都有爱,心中都有家。这种看似的软弱,不要被当成可欺,任何人如果像文中所说没有底线的任意践踏别人的底线,那他就是该死,他的所谓的生命就是不值得尊重的。

是不是觉得我写的有点冲动,其实我恰恰很冷静。因为在这里我谈的不是法律,而是伦理。是站在一个儿子的角度,眼睁睁看到母亲受辱时候的表现应该持有的态度。从这个角度上来说,网上有很多介绍,有的说美国如何去做,有的说我国古代的判例又如何?主流的观点有两个,一个是于欢做得对,应该轻判,如果按照聊城法院的判决,那我们社会的底线将被再次击穿,人们就会更加麻木不仁,家、亲人也就慢慢的在心中失去了应有的位置。一个观点是无论如何,不能冲动,不能伤害别人,法律不能等同于人情。你说哪个更有道理?我们姑且不去评论哪个更有道理,因为根本说不清,莫不如透过现象看本质,在这件事上,按照目前国内的法律体系的应用,如果换做我,就一定按照江湖的规矩去解决这件事,即使我在软弱,我也会举起刀,冲向这帮孙子和人渣。即使我是读法律的,即使我是清醒的,那又如何?这个时候,我不是别无选择,而是根本无需选择,内心会在第一时间告诉我该如何处理。至于别人怎么说,法院怎么判,真的还重要吗?我所谓冲动的做法,让我保留了作为一个真正的人而不是一个畜生的资格,这就足够了。仅从这个角度考虑,我支持也呼吁大家一起支持:于欢无罪。

第二:庙堂虽高,有所不为但更应有所为

这件事,从目前掌握的信息来看,可能很轻松的就能理出个主线,但是任何一件事,都是一个巴掌拍不响,每个不同的信息都会带来不同的解读,都会把事情指引到一个完全不同的方向。我们可能会有很多种假设,每种假设如果成立,可能都不会有这种情况发生。

于欢的母亲如果不借高利贷,可能就不会有这样的惨案,但是有哪位专家给解释一下,在国家大力提倡解决小微企业贷款难的前提下,他们为什么通过正当渠道贷款就这么难?

讨债者如果不采用这种极端过激的方式,是不是有可能避免这种悲剧发生?所谓的江湖方式,就一定是要用这种极端的侮辱人的方式吗?盗亦有道,江湖有江湖的规矩,江湖会有非常规的手段来解决江湖的事,但是不意味着可以肆意妄为。由这件事不难看出,我们这个古老的民族曾经引以为豪的道义、信仰都在这一刻变得黯然无光。既然老鼠过街人人可以喊打,在整个浩瀚的生命体系中,人又有什么比其他物种更牛的地方,同是败类,为何不可以除之。

警察如果在作为一点,可能悲剧也同样不会发生,我们不能以偏概全,在我们的生活中,会有很多好的警官,好的执法者。但我们也同样不能否认,目前确实存在着太多不作为的事情存在。我甚至有些无端的认为,正是由于本案警察的不作为,才是这起事件最终的导火索。但你心中所依赖的体系、法律不能给你带来足够的保护时,那要它何用?从这个时刻起,每个人心中藏着的那个江湖就会开始兴起波浪。

在这个部分,就是想说一说政府某些机关的不作为,很敏感,但又觉得不得不说了。我想不用我举什么例子,每个人心中对人民的公仆们都会有个清晰的认识。而不作为、耍官威、不办事已经成为了一个很普遍的现象。人民政府人民进不去,人民法院人民说了不算,人民警察,呵呵,哪里和人民有半点关系了。这些机关的诟病,不说也罢,反正每时每刻都在身边发生。在这些机构里,我读懂的是一种江湖的规则,既然你们有自己的规则,拿老百姓为什么就不能有自己的规则。当法律成为一种摆设,不再是惩恶扬善的工具,成为种种不耻行为的保护桑,成为政治的工具,当他不能被普通人民所熟知,能看得懂,看的明白,可以真正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越厚重的法典,越是写满了荒唐与废话。

我想:当我们不用再为随便出台的脑残政策买单,不再为高管的车队让道,能够在机构办事的过程中得到充分的尊重,能够在能读懂的法规中找到共鸣,能够让善人有善报,恶人有恶报的时候,才是我们伟大民族的复兴之日。

一个如此引人关注的案件,但愿能够成为一个导火索,点燃一把重新找回我们民族真正信仰、真正血性的大火。记得从小就会唱,我们的祖国像妈妈。我们要像爱妈妈一样爱和保卫我的祖国。我想请问一下,如果这个案件不能有一种公正同时不失良知的判决结果,向我们这些高高在上的法官一样,只会用冰冷的可能并不适用的法律条文来一个麻木的,关我屁事的宣判,那么,谁能告诉我,当我的祖国出现危险的时候,我们该如何去爱我的祖国妈妈?

在我的心中,更想听到国家发出这样的声音:于欢杀人,于法律上有罪,法不容情,但法上有天理,所以轻判;法律总会有漏洞,但善恶有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遵纪守法不代表软弱可欺,在法律之外,还有道德,还有人心。当你超越了底线,法律有可能对你无能为力,但是请记得还有一个名词叫江湖。管理人民的前提是服务好人民,从这一点上,我们做的还远远不够。

对于一个法官,我更想听到他说:从法律上,于欢有罪,就要接受相应的制裁,从人心上,于欢无罪,他做了一个人必须该做的事。我要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更要维护我们伟大民族的信仰。我的职责就是让人名永远能够看到希望,看到未来,看到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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