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牙儿》:女儿沦为暗娼,母亲平静助力,贫穷是堕落的原罪吗?
读完老舍的小说《月牙儿》,一种说不出的压抑感在心头挥之不去。《月牙儿》成书于1935年,讲述的是旧社会的一对底层母女,在生活的重压下最终沦落风尘,走向堕落的故事。
熟悉老舍作品的读者都知道,老舍笔下的题材几乎都是穷苦大众,很少写女人。并且,老舍本人一再宣誓:“我怕写女人。”但是在小说《月牙儿》中,老舍却一反常俗地写了女人,而且写的还是传统社会观念中,为人所厌恶、不齿的娼妓。
这部作品在老舍的作品中看似异军突起,却真实地还原了20世纪30年代,一个国难当头、风雨飘摇的社会之下,底层女性所面对的生存困境。
在这篇小说中,老舍以第一人称视角,讲述了“我”和母亲这两个旧社会女性,想要依附于家庭和男人生存,却又屡遭不幸,最终向生活屈服,接连沦落为娼的故事。这部小说也引发了我最直接的一个思考——贫穷、苦难等外界因素真的是一个人走向堕落的原罪吗?
表面上是家庭变故带来的不幸,事实上是男权社会下的女性悲哀
在小说《月牙儿》中,“妈妈”是一位典型的贤妻良母,她吃苦耐劳,任劳任怨,是广大底层劳动妇女的缩影。在丈夫重病之际,她侍奉汤药,照顾幼女;在丈夫离世之后,家庭失去经济来源,她一人独自挑起了整个家庭的重担。
在旧社会的劳动市场里,“妈妈”做着底层百姓最脏、最累的活计。为了挣点零星的工钱,“妈妈”为工人们浆洗硬牛皮似的臭袜子,每天连饭都吃不下,可是这些钱却不足以养活她的女儿,于是她又去典当,几乎卖空了整个家。最后走投无路,只好再婚。
“我”和“妈妈”就像两棵飘飞的蒲公英种子,哪里有可以生存的土壤,我们就在哪里扎根。“我”和“妈妈”在“新爸”的庇护下,好不容易过上了几年温饱的生活,然而,随着“新爸”不辞而别,我们再度陷入生活的困境。只不过这一次“妈妈”没有再去做工,而是背着我沦为了一名暗娼。
在小说中,“妈妈”早期对自己的身份认同就是一名勤劳的“良家妇女”。然而在生活的磨砺之下,“妈妈”发现想要在一个男女不平等的旧社会中自食其力,养活自己是不可能的。生活的经验告诉她,想要填饱肚子,只能依靠男人,当男人也靠不住时,她只好出卖自己的肉体,去信仰唯一实在的金钱。
小说中的“我”不同于“妈妈”,“我”有一定的知识文化,并不认同 “妈妈”的价值观转变,因此,当“妈妈”堕落之后,我不顾一切地离开了她,试图证明自己是对的。但是“我”很快就发现了自己的天真,“我”根本就找不到工作,连“妈妈”曾经为人洗袜子的活都干不了,最后发现连去饭店端盘子都要出卖自己的色相。
这种理想与现实的落差让“我”难过,身体本能的饥饿让“我”放下了自尊,忘记了羞耻,走上了和“妈妈”一样的道路,“我”开始像寄生虫一样依附于那些恩客们生存。
“我”的这些遭遇看上去统统都是父亲离世所带来的不幸,但是事实上,这一切却是男权社会下注定无可避免的悲剧。在小说中,老舍刻画的“小瓷人”就是这样一个代表,她本是一个恪守妇道,信奉“男尊女卑”的传统妇人。丈夫在外出轨,她未曾抗争,只是一味委曲求全,甚至愚昧地要求二女共侍一夫,最终惨遭丈夫抛弃。
无论是“小瓷人”,还是“我”母亲在感情上的遭遇都在佐证一点:这是一个男性掌控话语权的时代,女性在其中就是他们的附庸,女人们所有的幸与不幸,全部寄托在男人身上。
“妈妈”的堕落是对社会的臣服,我的“堕落”更是出于对命运的报复和抗争
小说中的母亲其实是一个有着强烈抗争精神的女子,但是却在第二次变故面前,毫不犹豫地放弃了自己的尊严,让人匪夷所思。但是仔细分析,她却很让人同情。
一方面,在丈夫离世后,母亲为了撑起整个家已经心力交瘁。尽管她一面要承受着心理上的丧夫之痛,一面又要承受生活的重压,长期的劳作使她筋疲力尽,可她却依然填不饱女儿的肚子,只好再嫁。另一方面,当母亲重新将感情寄托在第二任丈夫身上时,那个男人却欺骗了她,不告而别。
到此为止,无论是社会对妇女的宽容,还是男人对女人的感情,都教母亲深深失望。从此以后,小说中的母亲就像个行尸走肉一般,贩卖着自己的身体。 她的眼里不再有任何精神追求,只有实质上的金钱利益,甚至怂恿自己的女儿一同堕落。
书里有句话说,“钱比人更厉害些,人若是兽,钱就是兽的胆子。”书中的母亲是对这句话理解最为透彻的人。随着“妈妈”将自己卖给越来越多的男人,她在人性上已经越发自私、冷漠、麻木不仁。因此,当她在潦倒时找到了沦为娼妓的女儿,她首先关心的不是女儿的生活和精神世界,而是她有多少钱,昔日的母性光辉到这里已经成了冷酷的“兽性”。
对“我”而言,“我”早早地就洞穿了社会文明秩序背后对待女性的虚伪。在我短暂的社会经历中,无论是胖校长侄子对“我”这样一个弱势女性的诱骗,餐馆男性对女性工作者的侮辱,还是那些道貌岸然的文明人对待女性的精明,都让我对这个社会无望。
“我”想生存,但是那些读过的书使“我”无法像母亲一样坦然接受这样的命运。“我”在心底明白所有的羞耻不是“我”制造出来的,因此不再为之羞耻,这样的觉悟让“我”从一个底层的弱者变成一个命运的“抗争者”。
在小说中,“我”所作的抗争不是正面的反抗,而是一种更为阴暗、隐蔽的报复。这时候的“我”已经明白“世界就是狼吞虎咽的世界,谁坏谁就占便宜”,因此“我”开始用一套恶的生存法则混迹在社会底层。我开始学着跟那些坏警官拉关系,借他们之手去收拾那些捣乱“我”生意的“油子”;当“我”发现身体染了病,“我”理所当然地把这些病传给“我”的客人。
然而,复仇并不能给“我”带来什么实质性的快感。“我”十分清楚,自己和母亲的行为在本质上都是一样的——把自己当成一件商品贩卖给社会上的男性。因此,这种自我毁灭式的报复不使“我”快乐,反而令我更加痛苦,因为灵魂深处的“我”已经沉沦,成为一个失去尊严,抛弃伦理道德的女子。
贫穷为选择“捷径”提供了客观理由,人格意识丧失则成为堕落的根源
读过这篇小说,不少读者会将“我”与“妈妈”的人生悲剧归因于一个男女不平等的社会,一个贫穷、黑暗的时代。但是事实上,无论在哪一个时代,这些都不过只是促使人走向堕落的客观因素。
我们讲一个人堕落,讲的其实是某个人完全丧失本心,失去了生命中的正向价值观,并且在一个错误的方向上越走越远,麻木不仁。在小说《月牙儿》中,“妈妈”就是这样一个彻底堕落的女人。生活的挫折和社会的经验让她在生命后期完全信奉“男尊女卑”的社会规则以及“金钱万能”的价值观。
在这两种根深蒂固的认知之下,“妈妈”对金钱的信仰已经超过了人性中对女儿的爱。为了这些钱,她可以坦然接受女儿在她眼皮子底下遭受陌生人的蹂躏,甚至能在事后理直气壮地和对方“讲价钱”。
故事到这里为止,母亲已经完全将女儿的价值等同于社会上的一件商品,并在心理上彻底否定了女性在社会上的人格意识。“我”与“妈妈”的不同之处就在于,“我”屈从于现实,走向了现实的堕落,但“我”在人格意识上是独立而清醒的。也正因如此,“我”的悲剧又比母亲更上一层。
在小说的最后,“我”在整顿中被抓进了“感化院”,但却不愿意从良。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底层妓女从良其实就是意味着要被感化院低价卖给社会最底层的男性当老婆。对“我”而言,这样的从良还是一桩买卖,“我”一辈子都逃不出这种不断出卖自己的命运。因此,“我”拒绝了改造,发出了人生中最掷地有声的一次反抗。
“我”最终进了监狱,失去了人身的自由,但却让独立的人格意识复苏,以自由为代价挑战了男性中心文化。从这一点上来说,“我”取得了精神的伟大胜利。
反观《月牙儿》的姊妹篇《阳光》中的女主人公,她出生在社会的上层阶级,虽然身为女性,但却从小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享受着优渥的社会资源。家世、财富、美貌、宠爱……这些得天独厚的条件无一不让她高傲、自信。
遗憾的是,无论是这些资本,还是优良的教育都无法扭转一个事实:在传统道德观念的深刻影响下,这样一个女人依然选择将自己“物化”,一生都试图在以男人和婚姻来标榜、佐证自己存在的价值,并最终走向堕落的深渊。
由此可见,如果说《月牙儿》侧重于表现环境对一个人堕落的助推作用,《阳光》就侧重于体现独立人格意识对女性自我解放的影响。总的来说,小说《月牙儿》体现了对底层妇女无可避免走向堕落这一事实的悲悯,与此同时也强调了独立人格意识在女性自我解放道路上的重要意义。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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