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官是个么东东
“伤官见官,为祸百端,若非坐牢,也当伤残”。将这口诀用于实践当中,开始几次均收到神奇应验,把人家算得瞠目结舌,差点吓破苦胆。后来不知咋的,这招就成了段誉的六脉神剑,时灵时不灵了。好几次一逮着伤官见官就铁口直断人家有官灾、伤灾的时候,人家却轻轻摇头,说是无灾无难反而发财升官!起初也怀疑过是人家的八字时辰不准,可是随着不灵光的次数增多,也就不再坚持那份怀疑了。
为了以勤补拙,笔者苦钻命学典籍。发现古人在伤官见官的问题上,论述比较杂乱,结论不甚一致。
首先,是《渊海子平》与《三命通会》等书,一再强调“伤官务要伤尽,伤之不尽,官来乘旺,其祸不可尽言。”但是随后又将伤官分成金木水火土五种类型而言,说什么“火土伤官宜伤尽,金水伤官喜见官;木火伤官官要旺,土金官去反成官;唯有水木伤官格,财官两见始为欢。”这便与“伤官务要伤尽”的前文产生了矛盾,难道金水、木火与水木这三种伤官就都不要伤尽官星吗?难道那句“伤官务要伤尽”的话仅仅只适用于火土伤官与土金伤官吗?倘若作者真是此意,哪为何在“论伤官”一章中只说“如用伤官格,干支岁运都不要见官星,如见官星,谓之伤官见官,为祸百端”,而没有附加上诸如“除金水、木火、水木伤官之外”这样的限制条件呢?
其次,是有的人还将伤官按日元分阴阳而论。《神峰通考·伤官十论》云:“甲木伤官寅午全,火明木秀利名坚,行运最怕财官旺,见戌行来阻寿元。”瞧,这种甲木日元的木火伤官就是“行运最怕财官旺”,而同样是木火伤官的乙木日元,却是“运逢官杀转为良”。同样是火土伤官,丙火日元则“如逢水运遭伤灭”,丁火日元却是“运逢印绶连官杀,唾手成家孰与俦”。同样是土金伤官,戊土日元则“柱中格畏木来侵”,己土日元却是“运逢官杀终身福”。同样是金水伤官,“庚日伤官喜见官”,辛日伤官却是“见官见杀反为仇”。同样是水木伤官,壬水伤官喜见官,“癸水伤官怕见官”。
此外,还有《滴天髓》的另一种说法:“大率伤官有财,皆可见官,伤官无财,皆不可见官。又要看身强身弱,合财官印绶比肩不同方可。不必分金木水火土也。”意即伤官见官时,有财就可见,无财就不可见,不管是什么类型的伤官。
上述说法,或自相矛盾,或相互矛盾,哪对哪错,孰是孰非,既不见有人研究,也不见有谁评判。致使莘莘学子一见伤官见官,不是胡言乱语,便是如头遭棒击,眼前一黑,不辨东西。究竟引文中哪几句是子平他老人家的原话,哪几句是后人的续貂之论呢?由于子平书传承久远,书中误传误抄之处太多,我们也无从考证。唉,真是“伤官见官果难辨”啊。
怎么办呢?在不知子平本意的情况下,我们只能这样推想:假若金水、木火、水木这三种伤官喜见官星,那么就该存在一种“伤官喜官格”或“伤官用官格”。但是查《渊海子平》内外36格,不见此格。再查《三命通会》数十格,也无此格局之名目。只是在《三命通会·论伤官》一章里有寥寥两句谈及过“伤官用官”的话题,原文是:“伤官用官,在年月必要剥官运,在日时不宜被伤,一见被伤,祸不可言。”意即官星在年月位置,就要大运伤尽此官星,而在日时位置则不可被伤,伤则祸不可言。这里一不分伤官五行,二不分日元阴阳,三不论日元旺衰,四不论有财无财,所论的仅仅是官星在八字中所处的位置,与上文几种伤官见官的说法毫无共同之处。《子平真诠》谈及此格时说:“有伤官用官者,他格不用,金水独宜,然要财印为辅,不可伤官并透。如戊申、甲子、庚午、丁丑,藏癸露丁,戊甲为辅,官又得禄,所以为丞相之格。若孤官无辅,或官伤并透,则发福不大矣。”看看,伤官用官的范围愈来愈小了,仅仅只适用于金水伤官!而且还要“财印相辅,不可伤官并透”。意即:尽管是金水伤官,都不能没有财印相辅,也不能让伤官与官星并透天干!这样七折八扣下来,那句“金水伤官喜见官”的话就只剩下不到一折啦。
再看书中所举的那个丞相命:戊申甲子庚午丁丑。申子合不冲午火官星,丁火坐下有丑土印星化官生身,根据有官先论官的取格法则,此命就是正常的官印格。大运为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一路上地支都有财印制化伤官,使伤官无法克官破格(伤官见官,妙入印财乃解),所以命主仕路腾达,贵为丞相。应当说,此命算不上什么“伤官用官格”。
可见啊,在古典命籍中就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伤官喜官格”或“伤官用官格”。须知正官乃属善神,为十神中至尊之贵之神,位居六格之首,以一位为佳,多则降格,七杀混则破格,还要有财印相辅,且不可遭刑冲克合,如此娇贵之物,又怎能与如狼似虎的伤官为伍并组成一格呢?《子平真诠》为什么强调伤官用官非要有“财印相辅”不可呢?不就是因为财印能制化伤官,使其不能克害官星吗?只有先把伤官制化了,正官才能立足,这不是很明显的事情吗?既然伤官都需有财印相辅,这样不是构成伤官生财格就是构成伤官配印格,哪还有什么真正意义上的“伤官喜官格”或“伤官用官格”呢?难道不是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在《渊海子平》中找不到这种格局吗?
如果上述推想成立,即:不存在所谓的“伤官喜官格”或“伤官用官格”。但如果说,无论金木水火土伤官,都要伤尽官星,伤尽便是“大贵人”,伤不尽就会破格招灾。那么,又怎样解释有些八字伤官见了官星,即使没有财印相辅,但也有吉无凶的事实呢?笔者认为,要弄清这个问题,先得弄清伤官伤尽的问题。
何谓“伤官伤尽”?《渊海子平·论伤官》云:“如用伤官格者,干支、岁运都不要见官星,如见官星,谓之伤官见官,为祸百端。”意即四柱干支与岁运都要不见一点官星,方谓之“伤官伤尽”。《三命通会》等书均持此说法。这种说法可靠吗?前贤之言,笔者不敢妄判是非,只有拿几个实例来靠靠:
1、明朝太祖朱元璋命:戊辰壬戌丁丑丁未;
2、工部尚书毛昶熙命:丁丑丁未丙子己丑;
3、财政总长杨士襄命:庚申甲申己丑癸酉;
4、考试院长买景德命:庚辰甲申己丑己巳;
5、外交部长胡志强命:戊子戊午丁丑壬寅;
6、上海大亨朱博泉命:戊戌辛酉戊戌丙辰;
7、建筑工人王某人命:戊戌辛酉戊戌戊午;
8、家庭妇女李某人命:戊戌庚申己未戊辰;
9、地产商人胡孟萍命:丁丑丁未丙午己丑;
10、开发公司经理命:戊戌丁巳丁未丙午
这十个伤官格的八字,前五命都是见了一点官星的,按说是没有伤尽官星的破格之命,然而命主却个个事业有成,富贵非凡。后五命呢,却是八字不见一点官星的伤官格命,按说就是伤官伤尽的大贵人之命,可是命主就没有一个是当官的贵命,其中第7、第8两位现如今还在使劲奔小康呢。
为什么伤官格八字有一点官星的反而大贵,毫无官星的却不贵呢?问题就出在对“伤官伤尽”这句话的理解上。朱元璋等人的命例证实:所谓“伤官伤尽”,并非是四柱八字不能见一点官星,恰恰相反,就是需要八字见一点官星,而此官星又被伤官克尽,不能立足,且不见财印保护,方谓之“伤官伤尽”。也就是说,八字先要有官可伤,然后再谈伤尽未伤尽的问题。朱元璋的壬水无根,大运一路火土,完全伤尽了官星,所以贵气最大。毛昶熙的虽然伤尽了子水官星,但是其中年大运为癸卯壬寅,己土虽能伤尽官杀,但显然没有老朱的伤得干净。杨士襄和买景德的甲木官星坐申上,申中有壬水生甲木,也不能如老朱那样将官星赶尽杀绝。尤其是买景德的,申辰拱水生甲木,故权利更小。
那些毫无官星的八字为何不贵呢?因为构不成伤官去官格,所能构成的格局只是伤官生财或伤官喜比,故不贵。上海大亨朱博泉的八字,因辰戌冲,丙火无根,不能构成伤官配印,只能构成伤官喜比格,走甲子乙丑运虽见官杀,因有伤官回克,使其不能克比劫而破格,故命主能在龙争虎斗的上海滩上扬名立万,成了号称“半个上海”的实业大家。入丙寅运后,印星得地,因有比劫化泄而不能构成伤官配印格,所以事业如日落西山,光辉不再。最终成了一个住在棚户区、长期被群众监督劳动的杂务工。
家庭妇女李某人之命,和朱博泉的基本相同,只因大运逆行火地,既不能构成伤官配印格,也破坏了伤官喜比格,所以事业无成,生活艰辛。丙辰运离婚后,茕茕孓影,清苦度日。只有入乙卯运后,格成食伤制杀,命主才开始做点小生意,日子也才随之有了一些生机。
建筑工人王某人的命,乍看也和朱博泉的差不多,可是细看就不同了。王某之命时支为午,这就会引出戌土中的丁火印星,通过酉戌害而克制伤官,构成伤官配印格。可惜大运顺行,一路水乡,破了伤官配印格,所以只有整日挑砖担泥的干苦力活了。
至于地产商人胡孟萍和某公司经理张某人的八字,属于伤官生财格,没有印星,所以只富不贵。胡命有丑土两个金库,火生夏天金叠叠富有千钟,故发巨财。张经理的八字无财,仅靠运途遇财,所以发财不巨。
整明白了伤官伤尽的问题,我们尚需弄清楚另外四种格局,即:去官就食格、伤官驾杀格、杀邀食制格与去官存财格。倘若弄不清这四种格局,碰上了伤官见官恐怕还是会不知所措的。
什么是去官就食格呢?就是当月令为一位正官时,有食伤破了官格,于是去官不用而转用食伤。例如体坛飞人刘翔命:癸亥己未壬寅乙巳。月令一位正官被时干乙木伤官克坏,格成去官就食,不走仕途走艺途,功成名就。又如影坛大腕周星驰命:壬寅丙午辛卯壬辰。也是去官就食格,命主从1992壬申年的伤官见官年起,就在影坛大放光彩,发财无数,由过去跑龙套的“星仔”蜕变成了万众瞩目的“星爷”。像这种去官就食格的命,就没有伤官见官为祸百端的不幸。
什么是伤官驾杀格呢?就是伤官当令,八字有七杀或两个以上官星与之相抗,无印星化杀。此格在《渊海子平》里叫“伤官带杀格”。注意:八字有了两个以上官星时,即以杀论,而不以伤官见官论(有字清格者例外)。这就是《三命通会·论伤官》所云“伤官若见官星重叠,莫作官星论”之意。例如少将旅长陈孝威命:癸巳癸亥辛亥癸巳,以及明孝宗皇帝朱祐樘命:庚寅甲申己卯甲子,就属于官多为杀不怕伤官见官的贵命。
什么是去官存财格呢?就是月令为财,但有官星泄财破格,这时若有食伤去掉官星,保护财星,就叫去官存财。譬如汲金纯命:己卯癸酉丙辰戊戌,月令酉金为财,上有癸水官星破格,喜年时有食伤去官护财,这样不用官星而用财,财旺自能生官。故命主于己巳戊辰伤官运中由营长升至上将军长,都督热河,坐镇一方。又如陈绍宽命:己丑癸酉丙辰甲午,同汲金纯的一样,都是去官存财格,命主在己巳伤官运中官升海军总司令。
当然,还有正常官格的清格问题,也是不可不知的。《渊海子平·正官格》云:“正气官星,切忌刑冲,多则论杀,一位名真”。意即正官除了怕刑冲克合之外,还以一位为宜,两位以上则以杀论,若有食伤等字清格也行。比如明朝尚书林瀚命:甲寅戊辰癸酉丙辰,甲木伤官去掉月干戊土官星,留下时支辰土一位官星为用,伤官能清格而不坏格,故命主一生顺遂,官高一品。又如民国总理熊希龄命:庚午癸未庚申丁亥,癸水伤官伤掉时干丁火官星,留下年支午火一位官星,这样格局更清,所以命主大贵。
此外,我们再回头看看伤官与官星相互所处的位置问题。《三命通会·论伤官》云:“在年月必要剥官运,在日时不宜被伤,一见被伤,祸不可言。”这种官星在年月就要伤尽,在日时却不能被伤克的说法,有什么道理吗?初看似乎是经验之谈,没什么道理,但是仔细想想古人对财印的论述,便觉得其中另有道理了。《四言独步》云:“先财后印,反成其福;先印后财,反成其辱”。意即财星当令的财格,若在日时位置配之以印星,叫“先财后印”,主人发福异常,没有财坏印的种种不吉。而印星当令的印格呢,若在日时有财,即为“先印后财”,这样就会破坏印格,产生财坏印的种种不吉。看看,同样是财星克印,仅因在八字上的先后位置不同便使吉凶结果完全相反,这说明八字的格局组合是多么重要啊,所谓的“平衡用神”论者恐怕是想破脑壳也想不到这一层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