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交警贴条30分钟内不处罚”制度叫好
正观特约评论员 李哲
统一规定在具体时间内不处罚,更具普遍的适用性,容易将政策的人性化扩散开来,形成一个高效的制度。
为有效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近日,河南省开封市交警支队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决定采取“宽严相济”的执法方式,自2021年7月5日起,对影响正常交通的机动车占道违停行为,交警向司机开具《违法停车警示单》,在规定时间内驶离的将不予处罚。据报道,有车主收到的警示单上标明开具时间,违停车辆在交警开具警示单后30分钟内驶离的,不予处罚。
一直以来,前脚停车后脚被贴罚单,是广大车主对交警执法最不满意的地方之一,也是容易引发执法纠纷和冲突的地方。这背后,其实还有很多现实因素要考虑。有的司机可能当时正好有急事要办,不得已而停车;有的司机可能没有看清楚或者对场地不太了解而停车;有的司机还可能因为内急或者其他身体原因被迫停车等等。
针对这种没有造成多大妨碍交通的后果,又确实情有可原的情况,其实也有不少人性执法的案例。比如去年4月,西安的何先生为省钱给孩子看病,将车违停在路边并睡车内。西安交警了解情况后,贴了罚单却留言“不罚,加油”,引网友点赞。随后,医院也同意何先生就医时,将车免费停在院内停车场。
但是也要看到,这种针对具体事件做个案处理的执法,还是有其局限性,其结果要看当时在一线执法的交警的倾向性。既然可罚可不罚,那有些交警也就可以选择罚款,且并不是所有的车主都有机会和渠道讲述自己的苦衷和背后的故事。所以,统一规定在具体时间内不处罚,就更具普遍的适用性,容易将政策的人性化扩散开来,形成一个高效的制度。
其实,开封并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2017年,深圳交警就推出一项“违停免罚”措施,车辆在非繁忙路段临时停车且未造成交通拥堵或事故,被开具违停罚单后10分钟内驶离可申请免罚。前不久,成都也推行“十分钟内违停驶离可免罚”,贴上罚单的同时发送违停提醒短信,不少司机收到短信后纷纷挪车。
可以看出,类似的人性化执法,已经成为一种新趋势,将越来越多地在很多地方得到实践。这种理念的“应用场景”其实也可以更多地拓展。比如去年,郑州市中原区夜间泊位投用,采取了“对违停暂不处罚,一周后开始贴条并拖移”的做法,交警部门解释称,因为夜间停车位刚刚投入使用,第一个星期大家还不太了解规则,交警将以通知和劝离为主。
罚款从来不是目的,执法的直接目的是维护秩序,间接目的则是通过批评教育和处罚,让广大驾驶员形成遵守交通规则的文明意识。10分钟、30分钟的缓冲期,其实就是扮演了一个提醒和警告的角色,然后把改正的机会留给司机,让他们在这种“贴而不罚”的规劝下养成自觉。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司机都能领会到这层人性化的用心良苦,不排除有些人甚至把这当成一个空子,明明没有必要在禁停区停车却非要偷个懒。对此,或许还可以有一些补丁措施,比如连续多次被贴条的,可以适当剥夺“30分钟免罚权”,以使这一人性化的政策不滑向人性的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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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梁冰 马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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