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提出硬性要求
近日,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简称《评价指南》)。针对社会上目前存在的“唯分数”“唯升学”不良倾向,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朱东斌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以前没有专门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标准,而这次《评价指南》出台,是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标准和依据。通过树立科学的评价导向和标准,破除不科学、不合理的评价导向和做法。
朱东斌介绍,《评价指南》中的评价体系指标,以前基本都有相关规定,这次几乎没有新的要求。但是原来的要求,散见于各种 教育法规 、教育文件、教育政策当中,这次将它系统化、集成化,围绕着素质教育的导向,进行了系统设计。
“我们以前这些要求也有,但是比较柔性。这次把它变成了一个标准,使这个标准更加刚性、更加硬性,以充分发挥我们这个评价指挥棒的作用。”朱东斌说。
记者注意到,《评价指南》明确提出要严控考试的次数,不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快慢班等,这些均为硬性要求。在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当中,也提出了“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不举办重点学校”“不公布、不炒作中高考状元、升学率”等考查要点。
朱东斌指出,义务教育质量 评价指标体系 都是围绕着素质教育的导向,围绕着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的不良倾向。在学生的发展质量评价当中,首先是从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来进行综合评价。其次,即使是在学生的学业发展评价当中,也不局限于学业水平,而是更加突出学生的学习习惯、创新精神,为学生综合素质和终身发展奠基。同时,也改变过去单纯的结果评价方式,更多注重增值性评价,综合考查学生德、智、体、美、劳整体的水平和变化的情况。(记者孙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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