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缴社保,违法犯罪。

由于劳动合同关系对公民享受买房和孩子上学等政府各种福利待遇至关重要,代缴社保专业公司比比皆是,司空见惯。公司通过签订虚假劳动合同,为客户代缴社保,收取服务费。人力资源及管理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大同小异,差别在于收费高低而已。北京某企业管理公司为36名不具有参保资格的孕妇投缴生育险,领取生育津贴98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某及主管和员工共8人,被检方以诈骗罪提起公诉,追究宋某等人诈骗的刑事责任。案发后,宋某等人将全部案款退回,仍然不能免除刑事责任。宋某在法庭上称:北京存在一万多家社保代缴公司,大家都在这么做,他们是在为不能缴社保的群体解决问题,公司没有伪造劳动合同,不承认是犯罪行为。此案一旦定罪判刑,对社保代缴公司将是毁灭性打击,以代缴社保赚取服务费为生的专业社保代缴公司,瞬间定性为违法犯罪群体,后果非常严重。形式上投缴生育险,领取生育津贴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并且经社保经办部门审核无误。代缴社保,除了投保人身份与投保公司不一致,其它手续均真实自愿,合规合法,该缴的钱分文不少,其实就是钻制度空子,占政策便宜的投机行为。因制度体制缺失瑕疵而造成的商业投机取巧行为,定性为诈骗,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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