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摘要(2)《中国文学史》还是《大学国文》?
何二元《现代大学国文教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年12月版。第二篇:林传甲:京师大学堂国文讲义(1905)
本书观点:京师大学堂国文教授林传甲撰写的《中国文学史》是中国第一种大学语文教材。
林传甲(1877-1922年),号奎腾,侯官县(今福州市区)人。早年就读于西湖书院,博览群书,尤长经史、地理、文学,为张之洞所器重。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乡试第一,两年后,出任京师大学堂国文教授,主讲“中国文学”(即国文)。当时没有教材,林传甲便着手自编讲义。讲义出版时,卷首有一篇署名“弋扬江绍铨”的序言,说:“甲辰夏五月,(林传甲)来京师主大学国文席,与余同舍居,每见其奋笔疾书,日率千数百字,不四阅月,《中国文学史》十六篇已杀青矣。”甲辰是光绪三十年,即1904年。该书目录后也附有林传甲自己的一段说明:“传甲不才,今置身著述之林,任事半年,所成止此”,所署时间为“光绪三十年十二月朔”(1905年1月6日)。讲义初版今已难觅,笔者见到的版本,是武林谋新室校正本(1910年)的第6版(1914)。
该书本为大学国文讲义,却因其内容选择与封面设计频频引起误会。此时为“癸卯学制”,相关章程对大学国文一课规定仅“练习各体文字”和“兼考究历代文章流派”寥寥数语,林传甲乃从“文学科大学”的“中国文学门”之“研究文学要义”四十一款中截取前十六款为内容。封面设计也有问题,本应是“京师大学堂国文讲义”,却以小号字放在引题位置,而在正题位置大书“中国文学史”——自然后者更显突出。
正是这内容与书名误导,一百多年来人们多把它当做“中国文学史”的教材,并导致很多错位的批评。如郑振铎在《我的一个要求》中批评说:“名目虽是《中国文学史》,内容却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有人说,他都是抄《四库提要》上的话,其实,他是最奇怪——连文学史是什么体裁,他也不曾懂得呢!”(1922年9月《文学旬刊》)
陈平原在《早期北大文学史讲义三种》一书序言中也说:“作为中国人撰写并刊行的第一部文学史,林传甲在京师大学堂的国文讲义受到广泛的关注。可盛名之下,其实难副,于是,很多人转而指责该书见识迂腐、学问浅陋。”(2005)
还有温儒敏在《北京大学中文系百年图史》(1910-2010)的一条注中说:“林传甲(1877—1921)是前清举人,他的《中国文学史》原为1904年给京师大学堂师范馆讲课时写的授课报告,曾在报纸上发表,1910年6月由武林谋新室正式出版。这本教材主要讲述历代文学流变,却也涉及音韵训诂、修辞写作、文体文法,甚至文学与国家、地理、考古、外交之关系,体例相当混乱,很难说这已经是一种完整的文学史……”(2010)
这些批评都立足于把林编讲义当做一种文学史教材,而没有意识到它其实只是一种大学国文教材。而笔者认为编写教材与个人著述是有区别的,假如作为个人专著,将其确定为“中国文学史”是没有问题的——从书名到内容都没有问题——但是作为教材,就必须还要考虑教学任务、教学对象和教学目标。林传甲的《中国文学史》不是给文科大学学生编写的专业课教材,而是给相当于大学预科的优级师范生编写的公共课讲义,对此,“讲义说明”和“讲义开篇”已经说得很清楚——“今公共科亦缺此课。传甲于优级师范生分类后。始讲历代文章源流。实为公共科之补习课也”;“今优级师范馆及大学堂预备科章程。于公共课则讲历代源流义法”。这就说明林传甲接受教学任务着手编写的只能是一种大学公共课的国文教材。他说:“昔初编讲义时。曾弁短言为授业预定书。今已届一学期。爰辑期内所授课。为报告书。由教务提调呈总监督察核焉。”一切都在严格的教学计划之中,没有多少个人著述的自由。
再从学生的角度看,优级师范生相当于大学预科学生(当年流行的说法两者为“平辈”),而不是文科大学的本科生,事实上京师大学堂直至更名为北京大学为止,也没有正式招收(毕业)过本科学生。所以讲义即使采用了“文学科大学”的“中国文学门”之“研究文学要义”的内容,也不可能成为一种文科专业的文学史教材,这正如今天我们的一些大学语文教材叫“大学人文”,叫“大学文学”,一些大学语文教材的内容编成文学史,编成政治选题,我们只会说它们是有点错位的大学语文教材,而绝不会真把它们当成政治教材、文学史教材。
讲义中还有两处旁证,一处是“传甲更欲编辑中国初等小学文典。中国高等小学文典。中国中等大文典。中国高等大文典。皆教科必需之课本。”一处是“或课余合诸君子之力。撰中国文典,为练习文法之用,亦教员之义务,师范必需之课本也。”案“国文典”是上世纪初流行的对国文课本的叫法,如章士钊的《初等国文典》(1907) 其“初等国文典序例”说:“初等国文典宜于中学校一二三年级用之,继当编一中等者用于四五年级,高等者用于高等学校也。”所以林传甲在讲义中说的欲编辑中国初等小学文典、中国高等小学文典云云,都是说的要编写小学国文、中学国文教材的意思,这样才顺理成章的。假如讲义真的是一种本科专业的“中国文学史”教材,而在讲义中说还打算编写小学国文、中学国文教材,这不是很错位、很奇怪的吗?
最后一个问题,“癸卯学制”把语文叫做“中国文学”,这在全书绪论和上篇都已经说过,问题是林传甲在“讲义开篇”确实牵出一种“中国文学史”著作,并说:“传甲斯编。将仿日本笹川种郎中国文学史之意以成书焉”,这也是很多研究者认定其为文学史教材的依据。此问题太大,论述起来颇费篇幅,笔者且推荐陈国球《“国文讲义”与“文学史”之间——林传甲《中国文学史》考论》一文,其摘要说:“本文重新考察林传甲之作的撰写背景和相关资料,发现这本'中国文学史’的文学史意识并不强,与日本的《中国文学史》关系亦不深;因为此一著述原是京师大学堂优等师范科的'国文讲义’,其用意和宗旨与现今的文学史著述并不相同。”此文不难找到,大家可以自己去读。
【参考文献】
林传甲《京师大学堂国文讲义:中国文学史》(上海科学书局1914年第6版)
王水照《第一部〈中国文学史〉》(王水照《半肖居笔记》之25,上海: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第105-107页)
戴燕《文学史的权力》(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陈平原《〈早期北大文学史讲义三种〉序》(《早期北大文学史讲义三种》,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9月版,第1-7页)
陈国球《文学史书写形态与文化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陈国球《“国文讲义”与“文学史”之间》(《中国雅俗文学研究》第1辑,上海:三联书店,2007年7月,第3-12页)
陈国球《文学史的名与实:林传甲〈中国文学史〉考论》(《江海学刊》2005年第4期)
夏晓虹《作为教科书的文学史——读林传甲〈中国文学史〉》(陈平原、陈国球主编《文学史》第2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10月版,第329-333页)
郭琳《林传甲〈中国文学史〉与胡适〈白话文学史〉之比较研究》(东北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8)
余来明《清民之际“文学”概念的转换与中国文学史书写——以林传甲、黄人两部〈中国文学史〉为例》(《井冈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9月)
《'语法’'文法’'文典’概念的近代阐述》,钟少华《中国近代新词语谈薮》,外语教学与探究出版社2006年版,106-107页
李瑞山、陈振、邹铁夫《民国大学国文教育课程教材概说》(《中国大学教学》2015年第8期)
何二元《第一种“大一国文”教材:林传甲〈中国文学史〉》(“大学语文研究网”http://www.eyjx.com/view.asp?id=5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