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二十则

文章的标尺

我看文章的标尺,大体是逻辑第一,见识第二,文辞第三。前些年一度把见识排在逻辑之前(可见《少年游》之书札),如今更重逻辑,主要有三点原因或用意:一,有些文章,观点未必为我所赞同,只要论证有力,章法谨严,则不失为好文章,换言之,当逻辑功夫锤炼到位,见识一般不会太差,至少不缺常识感;二,如胡适所言,“异乎我者未必即非,而同乎我者未必即是”,把见识置于第二位来考量,旨在避免自以为真理在握的“正义的火气”;三,相比见识,当下中国更缺逻辑,急需大补,是以要再三强调。当然一流文章,必须兼具这三者,若把文章比作人,逻辑如骨架,见识如头脑,文辞如血肉。

文章的标尺(补)

判断文章之优劣,有些简单粗暴的标准。拿修辞来说,一看作者会不会误用“封建专制”这样的概念;二看作者会不会使用“解放”“新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等乔治·奥威尔《一九八四》所定义的“新话”;三看作者是不是好用“人民”之类的空话。具备其中两条,文章便无足观。

说到“人民”,想起前不久读到的一则故事。1958年,帕斯捷尔纳克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苏联文化部长波里卡尔波夫称,同意其留居祖国,“只是人民的激愤,我们实在难靠自己的力量加以制止”。帕斯捷尔纳克反唇相讥:“人民!人民!您好像是从自己裤裆里掏出来似的。”

模仿

写作之起步,无非模仿。模仿可分三六九等,亦有可学与不可学之别,如杜甫可学李白不可学,辛弃疾可学苏轼不可学等,不过说来说去,要旨还是模仿。模仿并不丢人,丢人的是长期滞留于模仿阶段。唯有突破模仿,写作才能破境,卓然独立。顾炎武《与友人书十七》批评他的朋友:“君诗之病在于有杜,君文之病在于有韩、欧。有此蹊径于胸中,便终身不脱依傍二字,断不能登峰造极。”要言之,对写作者来讲,要从转益多家到自成一家,必须谨记四个字:过河拆桥。换一个更残忍的说法,叫“欺师灭祖”。

深入与浅出

公共文章,必须深入浅出。没有深入的浅出只是浅薄,经过深入的浅出则属通透。深入是一种本事,浅出更是一种本事,相形之下,后者更难。如果说深入指向的是写作者的思考力,浅出指向的则是气度和格局。如高尔泰论辛安亭:“读先生的作品,才发现深入以后的浅出,硬是和一般的浅不同。深入易,浅出难。能浅出,才是真深入。这不仅是一种本领,也是一种襟怀。”这里的气度、格局、襟怀该怎么理解呢,我想起一个成语叫举重若轻,正可对应深入浅出——文章有两种境界,一是举轻若重,二是举重若轻,此中高下,不言自明。

文章之平

深入浅出,在陈布雷笔下,叫深入平出:“为文之法,要在深入平出,惟其深入,才能义旨渊微,不同寻常;惟其平出,才能笔致轩豁,使人人能解。”把“浅”换成“平”,可引出另一点文法。对此止庵所言十分透彻:“文章不怕写得平,但怕意思平耳。意思不平,反以平淡之笔出之,此之谓相反相成。……勿渲染,勿夸饰,少少许胜多多许。甚至不必担心'抹杀自己’。”再如叔本华劝告德国人:“虽然人们要尽可能像伟大的思想者一样思考,却应该像每个常人一样运用同一语言,那将是最好的事情。我们应该用平凡的字词说出不平凡的东西。”总结这些人的意思,所谓平,要义一是通俗,二是精准,三是克制。

平淡与绚烂

平淡而近自然,被誉为文章最高境界。然而初学文章,不必一味追求平淡,不妨从绚烂入手,绚烂之极归于平淡,才是真正的平淡,才能得平淡之三昧(孙过庭论书法,有平正与险绝之分,其中云“既知平正,务追险绝;既能险绝,复归平正”,恰与此论契合)。故而先贤教少年作文,最是讲究气象峥嵘。远如苏轼致苏辙次子苏适的书信《与二郎侄》(古今作文指南,此信可入前三):“二郎侄得书知安,并议论可喜,书字亦进,文字亦若无难处。止有一事与汝说:凡文字,少小时需令气象峥嵘,采色绚烂,渐老渐熟,乃造平淡。其实不是平淡,绚烂之极也。汝只见爷伯而今平淡,一向只学此样,何不取旧日应举时文字看,高下抑扬,如龙蛇捉不住。当且学此。只书字亦然。善思吾言。”近如曾国藩教育两个儿子,与苏轼一脉相承:“……少年文字,总贵气象峥嵘,东坡所谓蓬蓬勃勃如釜上气。”所谓气象峥嵘,用苏轼的话讲,即“高下抑扬,如龙蛇捉不住”,用曾国藩的话讲,即“将气势展得开,笔仗使得强,乃不至于束缚拘滞,愈紧愈呆”。说白了,就是文章须有气势,有气则有势。气之于文,过犹不及,太强与太弱都不足取。不过对少年文章而论,宁强而毋弱。须知少年文章的最大看头,恰恰就是元气和锐气。

少少许胜多多许

书画讲究留白,文章亦然,抒情文章尤其如此。留白不是不着笔墨,而是宁简勿繁,即前引止庵之言“少少许胜多多许”。十分话,只说七分,或者用七分的气力说出,那三分,并未舍去,而化入七分之中,如此则有一种深蕴,正合书画留白之意。

关于少少许胜多多许,试举一例。金庸《倚天屠龙记》第二十九章末尾写张无忌与四女同舟,重病的殷离在梦中唱起小曲:“到头这一身,难逃那一日。百岁光阴,七十者稀。急急流年,滔滔逝水。”

张无忌心头一凛,记得在光明顶上秘道之中,出口被成昆堵死,无法脱身,小昭也曾唱过这个曲子,不禁向小昭望去。月光下只见小昭正自痴痴的瞧着自己。(修订版)

张无忌心头一凛,记得在光明顶上秘道之中,出口为成昆堵死,没法脱身,小昭也曾唱过这个曲子,不禁向小昭望去。月光下只见小昭正自痴痴地瞧着自己,清澈的目光中似在吐露和殷离所说一般的千言万语,一张稚嫩可爱的小脸庞上也是柔情万种。(新修版)

金庸小说新修版饱受诟病,原因之一即常画蛇添足,这一节乃是典型。“月光下只见小昭正自痴痴的瞧着自己。”结合此前的铺垫,这句话足以写照小昭的痴情,“……清澈的目光中似在吐露和殷离所说一般的千言万语,一张稚嫩可爱的小脸庞上也是柔情万种。”增补反而多余,使小昭的痴情背负了额外的重量。

精简之法

以少少许胜多多许,主旨在于精简。徐梵澄有言:“写白话要如同写文言,这样就精炼得多。”(这句话后面还有一半:“写文言要如同写白话,这样就平易得多。”)这针对的是文字,至于整篇文章,我想起了两位老先生的教育故事。何炳棣少时,其父传授作文之道,六字而已:文章贵能割爱。范福潮少时,其父授以“三分法”:“初学作文,篇幅惟恐不长,草稿写成,先把繁芜之处删去三分之一,以示儆戒;谋篇布局,斟酌人物、情节、细节,又去三分之一,以图简约;修辞炼句,推敲文字,再去三分之一,以臻完美。如此磨砺十年,或有所得。”

文言的笔意

学文言文,不是学其写法,而是学其笔意。何谓笔意呢?《倚天屠龙记》中,张无忌跟张三丰学太极剑,学到一定境界,全忘剑招,只得剑意——如果还记得一招一式,说明尚未入门。所谓笔意,正如剑意。徐梵澄说用文言的方式写白话,可得精简,所强调的也是笔意。意在文字之间,或者说在文字的空白处,那些之乎者也,只是形,而非意。换言之,如果只学来满纸之乎者也,则只得古人皮毛,甚至画虎不成反类犬。

我心中文笔最好的作家,几乎都深受文言滋养,笔下常见文言笔意,如当年的大先生二先生,今世的王鼎钧、高尔泰、张宗子等。以高尔泰先生为例:“月冷龙沙,星垂大荒,一个自由人,在追赶监狱。”(《沙枣》)“奴隶没有祖国,我早已无分天涯。集体使我恐惧,我宁肯选择孤独。”(《寻找家园》序)这样的句子,都符合“写白话要如同写文言”的宗旨。

收与放

少时作文,被教以“豹尾”,除了结语须有力,还要求呼应主题。张大春则道:“文章结在该结的地方固是好处,荡开一笔,更有风姿。”这自是高明的作法,不过风险极大,十分考验笔力,最后一笔,荡好了风姿绰约,荡不好画蛇添足。就文法而论,我觉得文章结尾还是该考虑如何收,而非荡。

有人说张中行的行文特色是“有话则短,无话则长,该说的话,戛然而止,不说了”。然而其“不说”,却胜于“说”,因为读者已经心知肚明,心领神会。这就是“收”或者说点到为止的妙处。

长文与短文

俗话说: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以此论文章,长文未必强,短文的确险。所谓险,即难以着笔,不像写长文,可从容攻城略地,铺张扬厉,而必须开门见山,言简意赅,甚至不容一句闲笔,勿论废话。所以我写专栏,宁接两千字,不愿接八百字的活。不过作文入门,不妨从短文起步,或者练习如何把长文删成短文,范福潮的家传绝学“三分法”正可派上用场。

长句与短句

作文最好长短句结合,如果一定要在二者之间进行取舍,则当舍长而用短。长句固然有其优点,如绵密、恢宏,然而缺点更多,不易化解。马克·吐温曾谈使用长句的规则:“作者偶尔可以放纵自己写长句,但是必须确保里面没有褶皱,没有含混,没有用括号括起来的部分来打乱整体节奏。当作者写完之后,长句不能像海蛇一样大半个身子在水下,而要像火炬游行一样清楚晓畅。”他还有一句论写作的名言,大意是:我没有时间写一封短信,只好来写长信。这正应了我的一个论断:短文比长文更难写,一来难以谋篇布局,二来难以从容叙述。

警句

大学有一同学,向往尼采式的警句写作,写了半年,自告不支。其教训有二:一,警句写作难以支撑长文,一般写三五百字便无力为继;二,写起来太累,读起来更累。后来读汪曾祺谈语言问题,他说写文章不像盖房子,一块一块砖垒起来,那叫堆砌;文章之美不在一句一句话,而在句与句之间的关系。这是至论,点出了警句写作的软肋。今人为了追求传播率,文章需要警句抓眼球,然而文章与警句之间正有一番取舍。好文章不必满是警句,句句警句,反无警句,甚至有损文章架构与脉络,九句平常话搭一句警句,效果往往更佳,如阿城先生所言:“好文章不必好句子连着好句子一路下去,要有傻句子笨句子似乎不通的句子,之后而来的好句子才似乎不费力气就好得不得了。人世亦如此,无时无刻不聪明会叫人厌烦。”(《威尼斯日记》)当然最根本的还是句与句之间的关系,这个关系,可比作树干,没有树干,树叶再多,只是树叶,有了树干,众多树叶才能组成一棵树。

“的”

温梓川写沈从文,谈及文法:“沈从文的文章轻易不用'的’字。诚如萧乾所说,这个'的’字照文法家说,是应该放在形容字下面,但文法是给守法不甚严谨的人预备的,那阶段我们皆须经过,这个'的’字往往成为欧化文中句的致命伤,在流畅的行文中简直像一粒粒搅在米饭里的沙粒,破坏了文章的流畅。”(《文人的另一面:民国风景之一种》)把“的”字比作米饭里的沙粒,堪称妙喻。文章要干净利落,必须少用“的”字,记得鲁迅亦有此论。有些人好用“之”取代“的”,以示文雅,然而过犹不及,用多了则成造作。

“吧”“啊”“啦”“呀”

写文章要不要使用“吧”“啊”“啦”“呀”等,我觉得不可一概而论。若文体为说理,一来追求严谨,二来追求利落,那么尽量不要使用这些汉字;若文体为抒情或叙事,则可根据情节而偶用一二,以求鲜活、生动,不过窃以为还是不宜多用,如“吧”这样的平声字,一般用于句尾,用多了不免有损文章气势。

“金”“玉”“锦”“绮”

胡兰成、董桥等人的文风,常令我想起鲁迅的一段话:“唐朝人早就知道,穷措大想做富贵诗,多用些'金’'玉’'锦’'绮’字面,自以为豪华,而不知适见其寒蠢。真会写富贵景象的,有道:'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全不用那些字。”(《革命文学》)这也暗合了由绚烂而归于平淡之理。

感叹号

曾读到一个说法:感叹号是文章杀手。我的表述是:感叹号是文之贼。平日作文,对于感叹号,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使用。如果需要感叹号来唤起读者的认同感,已经落入说理或煽情之下乘。说理或煽情之上乘,讲究和风细雨,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于平铺直叙之中锋芒毕现。以此论文,倘若一篇文章,尤其说理文,感叹号超过三个,则无足观。

和菜头曾开玩笑:“喜欢逗号结尾的人散漫,喜欢句号结尾的人坚定,喜欢感叹号结尾的人幼稚,喜欢无标点结尾的人洒脱,喜欢省略号结尾的人性欲过强。”我还记得有人写女人:“她们的红指甲像一排感叹号,她们的高跟鞋像一个祈使句。”反过来看,感叹号正可比作女人的红指甲,偶尔睹之,不由惊艳,日日相见,不免厌倦。

语感

中国诗词大会所考核的东西,绝不止记忆力,有人纠结于此,实属浅陋之见。要言之,诗词修养之价值,且不说提升审美、想象力与文史知识,单单对语感的锻造,足以使一个人受益终身。现代汉语严重受制于欧化语体(翻译体),几乎毫无语感可言,故而锻造语感,必须从古文尤其古诗词入手(就孩子的启蒙而言,词不如诗,唐诗不如汉魏诗,当然这不等于说愈古愈好,有些家长拿《诗经》给孩子启蒙,纯属头脑发昏)。诗词之于语感,首在对平仄的运用,其实平仄之字,不必死记硬背,诗读多了,自然上道。张大春曾提醒,句子结尾一定要注意平仄,讲究“平仄相违”,方有韵味,最忌讳结尾之处一连几个字都是平声字或仄声字。

有人问什么叫语感,想起老辈说过的一个故事。一人在此房间读文章,另一人在相邻的彼房间听到了,并不觉得此人在朗读,而以为他在说话。这是我见过的关于语感最通俗的诠释。

情与理

王鼎钧《作文十九问》云:“抒情是自了,议论是度人”“抒情近乎王道,议论近乎霸道”。我的看法恰恰相反,若把文章分作情(抒情)与理(议论),前者是霸道,后者才是王道,好文章往往霸王道杂之。

作文与立身

梁简文帝萧纲《诫当阳公大心书》云:“立身之道,与文章异。立身先须谨重,文章且须放荡。”这话只有一半道理。立身一败,万事瓦裂,作文亦然。立论不正,无论文笔多么华丽,论证多么强辩,都是枉然。所以放荡云云,仅限文辞,就观点而言,当与立身一样,以谨重为要义。作文二十年,我一直难忘高中语文老师H先生的赠词:“方正做人勤笔墨,切莫为官。”将“方正做人”置于“勤笔墨”之前,不仅为了合乎韵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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