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时期的死刑 | 邱小石·早茶夜读

文  |  邱小石
(消失的)读易洞洞主
我来聊聊我小时候见过的死刑吧。
那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小学放学回家的路上,无论是走后街或西湖塘,路经的公共场所,茶馆、菜场、电影院、新华书店、各种单位机关门口的墙上……常常张贴有人民法院的宣判公告,8开海报大小,白纸黑字,盖有人民法院鲜红的印章。
公告的固定语句之外,被宣判死刑的姓名、性别、年龄、所犯何罪这几项,是填空一样用另一种字体印刷的,名字上叠加一个大红叉叉。我记得的罪刑有:杀人犯、抢劫犯、强奸犯、流氓犯……还有鸡奸。
执行枪决的那一天,犯人被五花大绑,后背插上纸板,站在绿色的敞篷大卡车里游街。纸板上有姓名、罪刑、一个红色大叉。游完街,卡车就直奔沱江边的十字岭而去。那里不是荒郊野外。虽是县城边界,但县城最好的中学就在那里,风景优美、安静祥和。
犯人会被临时关押在学校大礼堂。我是教师子女家就在学校,我会和学生们一起扒在大礼堂的门缝偷瞧里面的犯人。他们都被摁在地上挨着墙坐着,里面光线不够,看不清表情。
时间一到,犯人就被押解出来走到学校的大操场,开始接受公判。基本上是向每个犯人宣读法院公告上的文字,特别刺耳的就是“立即执行”,喇叭声响彻操场响彻山丘的每个角落。每宣判一个,操场上就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有的犯人当即就腿软了,两边的押解人就把他死死地扶住。当然也有特别勇敢的,回头朝观众讪笑,口中还念叨着“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这一幕我也只是听闻。
这部分结束,我们这些小孩就被大人拎回家了。大我几岁的陈三,记得的事情多一些,有次聊天我把他说的记了下来。其中一段是这样的:
中学操场比较大,标准的400米泥土跑道,枪毙犯人就在操场的正中间。一到夏天,那一片草就会长得特别茂密翠绿,很是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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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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