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项目业绩如何合理录入?

建筑企业项目业绩如何合理录入?

1. 工程业绩项目需从报建开始,完整录入施工图审查(含勘察、设计)、招投标、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竣工备案等相关信息,同时录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图审、等6方主体相关组成。

1.1.由具有勘察资质的单位出具勘察报告,由总监,技术负责人,出具报告,企业竣工后,如实填写勘察单位。

1.2设计录入,由设计单位出具最终图纸经建设单位人认可,由总设计师,专业设计师等组成,如实填写设计单位。

1.3施工单位录入,企业竣工后依据招标及其中标文件,如实填写,项目所在地,项目建设面积,造价,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员,现成施工员,等信息。

1.4监理单位录入,如实填写 总监,专监信息,

1.5图审机构,认证检查,设计院出具图纸,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一起“”查漏补缺“”,获得考评通过。

2.企业补录的工程项目信息应当符合《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要求,并确保相关数据完整性、真实性。

企业在补录业绩信息时,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基本信息、招投标信息、施工图审查信息、合同备案信息、施工许可信息和竣工验收信息等六大环节,如实详细填报以上是自己粗滤统计,有需要可相互学习,相互咨询。如图所示: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