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宗伟:伦理与教育
按:这是应《基础教育论坛》于勤老师之约写的一篇卷首语。感谢刘明远院长力荐。
在当下这个资讯发达的时代,做教师的,从事学校管理的教师尤其是在教师群体中有些影响力的教师和到处谈做师德讲座的专家们,多多少少还是应该读一点伦理学方面的专著,不然就有可能误导学生、误导教师。
伦理是什么?法国学者埃德加莫兰在《伦理》一书中有个简单的回应,“非如此不可?非如此不可!”我以为肯尼斯·A·斯特赖克 乔纳斯·F·索尔蒂斯两位《教学伦理》中的这句话可以用来诠释“非如此不可?非如此不可!”;“道德判断告诉我们应当做什么以及不应当做什么,告诉我们责任之所在。”教育的“非如此不可”是什么?是立德树人,是使人成人。或者反过来说,凡与立德树人,使人成人背道而驰的,就是有违教育伦理的,就是反教育的。
教育要立德树人,使人成人,就要想方设法帮助师生成为具有独立思考的终身学习者。这就要求教育,尤其是学校教育给师生提供切实能够感受到的安全环境。但实际上不少学校则恰恰相反:总是希望通过制度、条文来实现我们期待的效益,但是我们在考虑制度、条文的时候,又很少考虑具体内容和具体对象的实际。在方式、形式选择上,更多的还是停留在“禁”与“堵”上。“一禁了之”成为一种“脑中之轮”。机械死板地寄宿制、军事化的标准管理、模式化要求的要求把学生管得过死,束缚了个性发展,已经成了一个普遍的桎梏。另一个问题是在面对学生的种种错误或者“不服从”上不少学校与教师更多地热衷于采取这样那样的惩罚举措,很少会想到这样那样的惩戒的结果就如罗博·普莱文所言:“被罚出局的学生通常身边都有一拨同一年龄段的朋友,要么比他大一岁要么比他小一岁,这种情况下与其让他成为班级中的搞笑王,不如让他成为一位骚扰者。因为在很多年轻人看来,被老师从课堂上赶出去,反而觉得是被奖励了一枚荣誉奖章一般尤其是班级中大部分人都是他的朋友时……”
教育要立德树人,使人成人,就要着眼于人的德性的养成、帮助每一个人立足于社会网络,在人与人的关联中最大成效地发挥每一个人的智能,使每个人的人生更为丰满,更具活力。 所有的教育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该是让其成为生命的活动。惟其如此才能使教育对象由自然人成为精神健全的人、文明社会的正常人。从这个意义上说,凡要求他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必须做到,凡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更为重要的是,必须创造一切可能的机会鼓励学生质疑思考,学会倾听与分享,而不是想着一切办法让他们奔着一个目标、一个答案去。这就要就教师自己努力成为一个思考者、批判者,成为一个“有问题的人”,善交往、愿沟通、会取舍、有主见、肯钻研、能创造且积极参与分享的人。这就是“非如此不可”。
教育要立德树人,使人成人,还要理解教育不过是一种“善意的干预”。罗素曾说:“有些人将教育视为灌输某些绝对信条的工具,有些人认为教育应当培养独立判断的能力,这两类人不可能有共识。当涉及这些问题时,回避是徒劳的。”既然不可回避,那么就要思考如何干预,何为“善意的干预”。我的理解是要少些强制、少些一厢情愿和自以为是,更多地从受教育者的立场、视角、知识等诸多方面考虑这些干预是否“非如此不可”,而不是单方面地施加或者灌输。以那句耳熟能详的“没有爱就没有教育”为例,从伦理学的视角来看就是“非如此不可”。教育当然需要爱,但还应该思考怎么爱的问题。并不是所有的爱都是善意的,譬如溺爱、譬如对方并没有感受到我们的“爱”,就是一种强加、甚至是一种伤害。
如果说得狭隘一点,教师最大的道德就是想方设法把课上好。而这所谓好的背后的就关乎伦理与道德,其付出必然是艰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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