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普及|心理健康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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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节选自林信洁老师主编书籍《戒毒人员心理健康指南》第一章 心理现象与心理健康

第1节心理健康概述

心理健康的发展阶段

心理发展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不断矛盾运动的发展过程。人的一生,在不同时期,呈现有不同的矛盾,这些特殊矛盾的产生和解决,不仅推动了心理发展,还形成了不同时期本质的心理特征,这些不同质的心理特征就构成了心理发展的阶段性。中国的教育和心理学工作者根据心理矛盾运动的特点,参照主导活动和学制,一般将个体出生至青年这一时期,分为六个阶段。[1]

(一)婴儿期(出生到1岁,又称乳儿期)

婴儿期是个体感知觉和动作迅速发展的阶段。婴儿出生后两、三周内常可看到双眼不协调地运动,约在出生一个月前后,双眼不协调活动消失,视觉集中现象出现。在出生1个月时,出现听觉集中;在3个半月时,能听见声音找声源;在9个半月,出现眼动作的协调现象。其他,如味觉、嗅觉、皮肤觉的发展更早,一般在一个月后已逐步完成。婴儿约在出生后3个月,出现手的不随意性的抚摸动作;约在5个月左右,由于手的抚摸动作的反复出现,形成了一种学会了的抚摸动作。儿童这时开始把手作为认识事物的器官;约在半岁以后,手的动作有了进一步发展,婴儿能使自己的拇指与其余四指对立地抓握物体。

(二)前幼儿期(1~3岁,或称先学前期,相当于托儿所阶段)

首先是思维的发展。这时期儿童的思维和出声言语相联系,思维的主要特点是直觉行动性。就是说这时儿童的思维总是离不开具体事物、行动和言语的。他们常在玩弄物体中,用出声的言语进行思考,离开了具体事物和自己的操弄或操作活动,思维就停止。他们谈不上有行动的预见性和计划性。

其次是言语的发展。经过婴儿期言语的一年准备,就到了这个可称为儿童“最初掌握言语的时期”。据研究,约在1.5岁前是儿童掌握单词句的阶段,1.5~3岁是儿童掌握多词句时期,到3岁末已能掌握本民族的基本言语。

再次是情感、意志和自我意识的发展。这时期儿童已基本具备各种形式的情绪、情感;儿童在成人对人对事的评价和教育下,开始运用“好”、“不好”、“好人”、“坏人”等词来评价人和事,这说明他们形成了最初步的道德认识和道德情感。这时儿童由于动作的迅速发展,他们开始有了料理自己生活(如吃饭、穿衣等)的能力,开始表现出独立行动的愿望,常要求“我自己来”,不要别人的帮助,这是意志自觉能动性的萌芽表现。

最后,自我意识也在这阶段开始形成。约在生活的第一年前半年,儿童还不知道自己的存在,他吸吮自己的手像吸吮别的东西一样,在第一年末,儿童才开始把自己的动作和动作的对象区分开来;约在第二年,儿童开始能够叫自己的名字,这是儿童自我意识发展的一个飞跃;约在2~3岁时,儿童才开始掌握“我”这个代名词,说明儿童能把自己由一个客体转变为主体来认识,这是自我意识形成的又一个新阶段的表现。

(三)幼儿期(2~6岁,或称学前期,相当于幼儿园阶段)

幼儿期主要是思维发展的阶段。幼儿的思维是以具体形象性为主要特征。这时儿童的思维可以逐渐摆脱对动作的依赖,而主要凭借事物的具体形象或表象来进行。儿童这种具体形象思维常常只能揭露事物的表面特点,不能理解事物的内部关系和本质特点。皮亚杰把幼儿阶段的思维称为“前运算阶段”或“前逻辑思维阶段”。他认为这阶段儿童没有物体的守恒概念并缺乏可逆推理。例如儿童明明知道形状大小相等的两杯等量的水,当其中一杯倒入不同形状的玻璃杯中,由于倒后两杯水面的高度不一样,就认为这两杯水变得不一样多了。这现象和中国一些心理学家说的具体形象的特点相一致。但是儿童的具体形象思维,对他所熟悉的事物亦有初步抽象概括的可能性。在幼儿末期,儿童的抽象逻辑思维已开始逐渐发展。

同时,情感、意志和自我意识也在这一阶段开始发展。幼儿的情感特点仍保留有前阶段的一些特征,如易感性、不稳定、易兴奋、激动。但和上阶段差别较大的是幼儿的社会情感开始发展。例如,幼儿的道德感在成人对自己或别人的行为进行评价和教育下开始形成。儿童初步知道了一些行为规范。例如,“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拿”,“不说谎话"等等。并且对违反这些行为规范的儿童产生反感的情绪。幼儿还对未见过的事物,常会表现出好奇和好问的求知欲望。这是幼儿理智感的开始出现。他们还对颜色鲜艳的玩具和衣物表示喜爱,对音乐、诗歌等表现出愉快心情,这是美感的出现。

幼儿的各种意志品质,如坚持性和自持力,有所显露,但由于抑制能力还很薄弱,这些意志品质还很差。幼儿的自我意识比较笼统、模糊,他们还不会观察自己的内部世界,只能按照成人对自己的评价来"评价"自己。一般只能通过模仿成人对自己的外部行为所说的进行“评价”。

(四)童年期(7~12岁,又称学龄初期,相当于小学阶段)

在童年期,思维开始发展。童年思维主要的特点是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要形式,逐步向抽象逻辑思维过渡。这种过渡性就是说,儿童能对具体事物的变化进行抽象推理,并揭露其本质特点。但是儿童不能脱离具体事物的感知进行判断推理。皮亚杰称这时期儿童的思维为“具体运算”阶段。这时儿童对原来相等量的两杯水,不会因为所倒的容器形状的不同,就认为水量会有变化(或多了或少了)。因此,皮亚杰认为这时儿童已具有了对物体的守恒概念。这和中国一些心理学家所说的这时儿童思维特点的意思相同。他们在实验中还发现儿童在掌握物体守恒概念时,具有凭借感知、表象和概念进行的三级不同质的水平,以及不同年龄通过守恒实验的人数百分数亦不相同。可见,儿童对物体守恒概念的获得,无论在量上和质上都随年龄增长而增长。

其次,情感、意志和自我意识开始发展。一般说来童年的情感比幼年和少年期的情感都要稳定,他们能经常处于比较平静、持久和稳定的愉快的情绪状态。他们的情感无论在质上和量上都较幼年期有所发展,尤其是社会情感的不断扩大,丰富。儿童能从对具体个人的情感扩大到对整个集体的情感,他们不仅对物质生活中的事物产生情感,还会对精神生活中的事件产生情感。如由爱父母扩大到爱班级集体,由得到糖果而喜悦的情感扩大到为集体争光、做了好事而高兴的情感。此时,儿童的意志品质亦有提高。低年级儿童都在教师和父母的督导下完成一些作业,随着年级年龄的增长,意志的主动性、独立性以及自持能力都比前有提高。

童年的自我意识是在教师和父母对儿童作出适当的评价中认识自己的,促使自我意识的发展,他们开始进行自我评价。自我评价的内容也由自己的外部行为而扩大到自己的道德品质,自我评价的批判性和独立性也逐渐增长,但这时期评价的整个水平因抽象逻辑思维尚不占主要地位,所以还是低的。

(五)少年期(11、12岁~14、15岁,或称学龄中期,相当于初中阶段)

少年期的思维发展的一个主要特点是抽象逻辑思维渐占主要地位,但是思维中的表象成分仍起着较大作用,这就是说少年的逻辑思维常需要感性经验作支持,思维的形式还处于经验的阶段。

少年的自我意识和意志、情感的发展。少年主要的特点是一个半成熟、半幼稚、独立性和依赖性、自觉性和盲目性错综复杂的矛盾时期。在这时期,少年的自我意识也有了很大的变化。首先,少年由于自己身体的迅速发育,意识到自己已经长大,产生了强烈的"成人感",出现了要求独立、自主的意志行动的愿望,特别不满成人对他们的处处管教,常因成人对他们的干涉,而产生执拗和反感的消极情绪。其次,少年开始注意到自己内部的精神世界,渐渐产生了解自己和分析自己的心理品质的需要和兴趣。再次,少年评价自己的品质有很大的片面性和不稳定性,有时只看到自己的缺点,忘掉优点,有时又只看到自己的优点,抹煞缺点。因此,有时过分夸大自己的能力,产生自负感,有时又低估自己,产生自卑感,常处于自我评价的不稳定状态。

(六)青年时期(14、15岁~17、18岁,或称青春期,相当于高中阶段)

青年时期思维的发展。青年初期学生的思维具有更高的抽象概括性,逻辑思维由少年期的经验型逐步向理论型的思维过渡。他们能从一般原则出发,进行判断、推理,作出论证;他们还能对各种经验材料作出规律的说明。青年初期学生刚刚开始形成辩证的思维,在教学和生活实践中,他们认识到特殊和一般,理论和实践的对立统一关系。皮亚杰所谓的“形式运算”阶段类似这时期理论型的思维形式。

青年时期自我意识的发展。青年初期由于身体发育渐趋成熟,知识经验的不断累积,认识水平不断提高,接触社会面扩大,以及面临毕业,即将走向社会。因此,他们的内心世界比少年丰富,他们的自我意识在少年基础上有了新的发展。青年比少年更能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内心活动,并能根据社会需要来分析自己、锻炼自己,对政治道德品质的自我评价能力显著提高。青年初期的学生富于理想,向往未来,积极上进,不甘落后,自尊心显著发展起来。自尊心的发展是自我意识的一种肯定态度的表现。

青年进入成年期和老年期后的心理发展,情况与上述不同。在此不做赘述。


参考资料:[1]谢裕中. 心理保健与预防吸毒刍议[J]. 经济研究导刊,2012,30:237-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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